重庆百货:2010年度红利分配实施公告2011-05-30
股票代码:600729 股票简称:重庆百货 编号:临 2011-014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红利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扣除所得税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扣除所得税后,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6 月 8 日
除息日:2011 年 6 月 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15 日
一、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11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公司 201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2,149.93 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9,148.52
万元,应支付少数股东损益 276.63 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52,724.79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10 年度分配预
案拟按公司现总股本 373,093,418 股,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
计 7461.8684 万元向全体股东分配。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红利分配年度:2010 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 2011 年 6 月 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4、每股扣除所得税前红利金额 0.20 元,每 10 股 2.00 元。
5、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和 QFII 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
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18 元,每 10 股 1.80 元;对于无限售
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除 QFII 外的股东)和具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
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 0.20 元,每 10 股 2.00 元。
三、红利派发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1 年 6 月 8 日
除息日:2011 年 6 月 9 日
红利发放日:2011 年 6 月 15 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 2011 年 6 月 8 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本次现金红利的派发,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资
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
易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派发(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重庆华贸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
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凭以下手续到
公司直接领取:
⑴ 受托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⑵ 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⑶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⑷ 股东代码卡复印件
六、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传真):023-63822594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86 号重百大厦,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15
七、备查文件
201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30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公司全称: )为贵公司股东,现
委托 先生(女士),前往贵公司领取 2010 年度红利。
委托人: (加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
持有股数 股
红利金额 元(大写)
委托有效日期:
受托人:
银行户名: 地址:
开户行: 邮编:
银行帐号: 电话:(注明区号)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