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1-07-12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




          2011 年 7 月 19 日

                  1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一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大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肖诗新先生
大会时间:2011 年 7 月 19 日上午 9:30
大会地点:重百大厦


一、主持人报告现场会议出席人员情况、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二、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参会须知并选举大会投票监票人(监票人的构成为:股东
代表 2 名、监事及律师各 1 名)
三、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投资创办新世纪百货购物中心的议案》
五、审议《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重庆商社电器有限公司
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六、股东发言
七、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八、监票人进行点票
九、宣读表决结果
十、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十一、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9 日

                                             2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二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保证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
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定本参会须知:
       一、董事会在召集并召开股东大会的过程中,应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坚持公
开、公平、公正原则,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股东在会上如需发言,需向董事会提出申请,由主持人安排发言。每位
股东发言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钟,发言内容限定为大会议题内容。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并有针
对性的回答股东提出的质询和意见,每一质询和意见的回答时间最好不超过 5 分
钟。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每一股份享有
一份表决权,特请各位股东及其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
       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普通决议应经到会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2 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特别决议,应经到会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2/3 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根据公司现行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其余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七、股东在填写表决单时,赞成的划“√”,反对的划“×”,弃权的划“〇”,
不作任何符号视为弃权,不按规定作符号的视为弃权。
       八、本参会须知仅适用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9 日

                                             3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三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0 年 12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收购资产工作完成。近期,公司
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行了变更登记,公司住所、营业范围、执照注册号等
发生了变更,对此公司将修改《公司章程》。
   一 、 将 原 《 公 司 章 程 》 第 二 条 , 营 业 执 照 号 由 5000001801839 修 改 为
500000400059149。
    修改后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500000400059149。
    二、将原《公司章程》第五条,公司住所由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 2 号修改
为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86 号,邮政编码由 400010 修改为 400015。
    修改后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86 号,邮 政编码
400015。
    三、将原《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零售工艺
美术品(含金银饰品)、连锁销售:烟、酒、茶叶、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
品(以上范围仅限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服装、五金、交电、通迅器材、家用电器售后维修服务、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
竹)、家俱、计量衡器具、劳动保护用品、普通机械、建筑材料和化工产品及原
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普通货运(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停车服务、场
地租赁和废旧家电回收。”修改为: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
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粮油制品、副食品、其它食品、乳制品(含婴幼
儿配方乳粉)、饮料、酒、茶叶(以上范围仅限具有经营许可资格的分支机构经
营)、水果、蔬菜、水产品、工艺美术品(含黄金饰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
服装、五金、交电、通讯器材、照摄器材、健身器材、办公用品、保健用品、
家具、计量衡器具、劳动保护用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化

                                             4
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消防器材、电器机械及器材、电线电缆,彩
扩、家用电器销售及其维修、钟表销售及其维修、普通货运、停车服务、场地
租赁和废旧家电回收。”
    四、在原《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中,增加“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的发生”。
    修改后为:第九十七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
行交易;
(六)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于律己,自觉接受
监督,坚决杜绝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行为的发生。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
    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
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条款外,其余未作修改。


    请予审议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7月19日


                                   5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四




             关于投资创办新世纪百货购物中心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0 年,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持有新世纪百货 100%股权。根
据相关法规,对于新世纪百货的重大投资,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网点发展的需要,新世纪拟整体租赁位于重庆市观音桥步行街“绿云尚
都”面积约为 8.6 万平方米商用物业开设综合购物中心,创办新世纪百货购物中
心。
       本项目位于重庆五大商圈之一的“观音桥步行街”其前身为经营服装的专业
市场,由负一层至平街七层组成总面积约为 8.6 万平方米。新世纪拟整体进行租
赁,租期 20 年。租赁期内,20 年租赁均价 56.25 元/平方米。为支持对方对车
库土建改造费用,新世纪将预付前三年租金合计 1.365 亿人民币。开发商将前三
年租金适当下调,同时承担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
       开发商负责配置中央空调、电动扶梯、直升客货梯水、气、电、消防系统。
我方负责租赁场地的室内装修、外立面的改造及设施设备改造和增加。
       本项目总投资 21970 万元,投资利润率 18%、投资回收期 10.6 年、财务净
现值 7086 万元、内部收益率 10%,从财务上分析是可行的。




       请予审议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9 日




                                             6
   201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之五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
     司重庆商社电器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10 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持有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
100%股权,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持有重庆商社电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
      随着重庆商社电器有限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经营资金需求也随之增
加。经新世纪百货董事会审议,2011 年新世纪百货将向商社电器提供银行授信
担保 44061.5 万元(担保金额以各家银行最后审批为准),其中工行 4561.5 万元、
招行 5000 万元、中信 7000 万元、浦发 7000 万元、重庆银行 5000 万元、中国银
行 5000 万元、建行 5600 万元、光大 4900 万元。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述担保现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请予审议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7 月 1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