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收到公司将于 2014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我们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关于发起设立重 庆重百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在全面了解公司拟与重庆农畜产 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和重庆商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商业保 理有限公司后,我们认定该等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对该等交易事项表 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新蓉、赵骅、杨春林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