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 2014 年 11 月 21 日收到公司将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召开 第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我们对本次会议 审议的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 必要的沟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 案,在全面了解公司拟决定以人民币 2,917.92 万元从重庆商社(集团) 有限公司受让重庆商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信科)及 重庆商社电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电子)各 100%股权后, 认定收购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对本次收购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 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章新蓉、赵骅、杨春林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