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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重庆百货: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6-11-02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2016-055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11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民权路 28 号(英利国际金融中心)

   31 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89,520,38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6.619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谦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 董事会秘书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二级子公司新世纪百

   货的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89,520,387        100.00          0         0            0          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条规定,本次提交大会审议的议案涉及公司重大

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做出特别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红丽、杜奕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出席会议的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王红丽、杜奕律师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