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货:第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6-11-26
证券代码:600729 证券简称:重庆百货 公告编号:临 2016-058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庆百货”)于2016年11月21
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四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7名董事会
成员中7名董事全部发表意见。符合《公司法》和《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谦先生提议召开。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意向协议书〉的议案》
2012 年 9 月 18 日,重庆百货、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
社汽贸”)及重庆商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社集团”)所属全资子
公司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实业”)联合摘牌取得位于重
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组团 O 标准分区 O19-2、O19-3、O19-5、O21-1、O21-5、O21-6、
O21-9、O21-10 共八块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该地块”),各方投入及
所持土地使用权的比例为:中天实业持有 69.095%,重庆百货持有 24.42%,商社
汽贸持有 6.485%。原计划由中天实业作为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主体,进行
项目投资,现商社集团拟将所持中天实业的全部股权、对中天实业所享有的债权
(以下统称为“国有产权”)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挂牌转让。
鉴于重庆百货、中天实业和商社汽贸为该地块共同所有人且原计划进行联合
开发。公司同意与中天实业的控股股东商社集团、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的意向受
让方(指届时拟参与竞价的一方)签订《意向协议书》。
如意向受让方最终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竞价程序/挂牌程序竞得国有产
权的受让权,则商社集团与意向受让方签署正式的转让协议的同时,应按照公司
和商社汽贸的要求,就公司和商社汽贸持有的该地块 30.905%的物权与意向受让
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物权转让协议。并且国有产权转让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意向
受让方应参与收购公司和商社汽贸所持该地块 30.905%物权。公司按照有关物权
转让程序转让该地块 30.905%物权时,意向受让方应参与竞拍,并且竞拍价格按
比例不得低于本次竞得商社集团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格及本次国有产权转让完成
之日至公司和商社汽贸转让所持 30.905%物权期间的利息。如有其他竞买方以高
于意向受让方出价竞得该等物权的,则公司及子公司商社汽贸与意向受让方的有
关协议自行终止。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与重庆商社中天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商社汽车贸易
有限公司就北部新区大竹林组团地块开发事宜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解除联合开
发协议〉的议案》
公司决定与商社汽贸和中天实业签订《解除联合开发协议》,《解除联合开发
协议》自商社集团将所持中天实业股权转让事宜获得工商行政管理局准予变更登
记之日起生效。内容详见《关于大竹林项目〈解除联合开发协议〉的关联交易公
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何谦先生、涂涌先生、高平先生回避了此议
案的表决,由 4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同意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申请环评批复聘请中介咨
询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