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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1999-05-07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和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现将公司九八年度报告未详尽披露之中国高科大厦转让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中国高科大厦系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与上海新高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建设之高档商贸办公楼宇,座落于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福山路灵山路口。项目于1993年2月取得建设用地(陆家嘴金融贸易区2-9-5号地块),1997年6月20日取得预售许可证(沪房地(97)外预字029号),1997年8月18日完成主体结构工程,目前,项目已进入内外装修阶段。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在该项目中主要以土地投入,土地历史成本为14,008,400元,经1996年公司上市审计评估增值后,帐面价值反映为78,389,143.88元。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拥有该大厦34%的权益,即建筑面积12754平方米与相应地下室车位。
    2、交易标的:
    根据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与上海新高房地产有限公司、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于1998年11月24日签订的《房地产转让合同》,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将其在中国高科大厦中所拥有的10,482平方米建筑面积权益转让给上海新高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64,123,150元。有关文件已在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此次转让后,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尚拥有该大厦6.06%的权益,即相应楼层的建筑面积2,272平方米办公用房及配套15个连号车位。
    3、付款方式:
    是次交易双方约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进行。上海新高房地产有限公司已分别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5,926,200元至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按照合同规定,余款部分48,196,950元将在1999年6月15日前支付。为保证款项支付,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于1999年12月15日开具并承兑三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交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代上海新高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商业票据由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84)提供保证。1999年3月15日,新天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票据到期时重新开出同样金额的三个月期商业承兑汇票,并由新天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按照合同规定,若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在到期日仍需延期兑付,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将对延期兑付的转让金额并加上银行三个月贷款利率上浮两个百分点计算的延期利息,按照人民币5803元/平方米的价格,将中国高科大厦自上而下选取楼层的相应建筑面积办理购回手续。
    4、销售收入确认:
    由于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实际收到转让款项为转让款总额的24.8%,未达到50%的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本次转让未在1998年度确认销售收入。
    5、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由于项目目前尚未竣工决算,上海高科房地产公司所转让相应权益的帐面价值及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有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调整。
    5、备查文件:相关协议、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