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现场会议 2018 年 11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 点开始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 67 号实达大厦 12 楼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全体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管签到; 二、由见证律师确认与会人员资格; 三、宣布会议开始; 四、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 1、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 议案》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进行讨论; 六、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情况; 七、现场与会股东与股东代表投票表决议案;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确认总表决结果,出法律意见书; 十一、通过会议决议,签署会议决议等相关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1 材料一: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为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关于拟追加公司 对深圳兴飞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的担保额度以 及由深圳兴飞为芜湖兴飞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芜湖兴飞拟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由公司及深圳兴飞共同为上述 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 保方式等条款将在上述范围内,以有关主体与金融机构及保理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实际确定的 为准。 目前需由公司及深圳兴飞为上述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授信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措施,鉴于公司年初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担保额度不足,以及未批准由深圳兴 飞向芜湖兴飞提供担保,因此本次担保是新增担保。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芜湖兴飞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方情况简介 芜湖市兴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目前 实际到位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纬卿,注册地址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 28 2 号 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开发集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芜湖兴飞主要 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124.97 91,331.55 负债总额 83,202.85 81,961.52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82,892.85 81,558.52 净资产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4,541.57 310380.99 净利润 552.09 3,653.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主体: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 2018 年初 已批准的 5,000 万元担保额度)、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4、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 2 年 内。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文件签署授权 3 授权芜湖兴飞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借款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总裁/执行总裁代表 公司、深圳兴飞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 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 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56,320.26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19.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4 日 4 材料二: 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共同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公司股东代表: 公司接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关于拟申请由公 司与深圳兴飞共同为其全资子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融 资提供反担保的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芜湖兴飞拟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额度不超过 1 亿元 人民币,授信期限不超过 5 年,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担保方式为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强担保”)为其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申请公司及深圳兴飞共同为民强担保对芜湖兴飞上述授信及贷款额度提供的担保提供相应 反担保,其中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深圳兴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根据有关规定由于芜湖兴飞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该项议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借款方情况介绍 芜湖市兴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目前 实际到位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纬卿,注册地址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 28 号 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通讯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 开发集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芜湖兴飞主要 情况如下: 5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124.97 91,331.55 负债总额 83,202.85 81,961.52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82,892.85 81,558.52 净资产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4,541.57 310380.99 净利润 552.09 3,653.94 三、担保方情况简介 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注册资本 11.26 亿元, 目前实际到位 11.26 亿元,为芜湖市属国有企业、芜湖市国有控股政策性担保机构,法定代 表人为古国梁,注册地址为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 A1#楼 702 室,经营范围主营贷款担 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未付款如约偿付担保,为其他融资性到担保公司的 担保责任提供再担保和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以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民强担保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50,000 44.40% 芜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50,000 50,000 44.40%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2,600 12,600 11.20% 合计 112,600 112,6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57,087.23 156,326.97 负债总额 37,714.16 35,809.32 6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27,650.47 25,197.31 净资产 119,373.37 120,517.66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2,861.32 3,998.59 净利润 -1,144.29 -315.04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方: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方: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3、反担保方: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4、反担保金额: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深圳市兴 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5、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5 年 6、反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人代主责任人清偿债务之日起 2 年内。 7、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担保内容:根据主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向主债权人承担的全部责任 五、文件签署授权 授权公司总裁或执行总裁代表公司、深圳兴飞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反担保的相关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六、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止 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为 0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 包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56,320.26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 产的 19.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7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14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