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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达集团: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14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8-091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共同为
         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兴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本次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深圳
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拟为深圳兴飞全资子公司芜湖兴飞
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及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其中公司担保总额
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 2018 年初已批准的 5,000 万元担保额度),深圳兴飞
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截止目前,公司为芜湖兴飞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
0,深圳兴飞为芜湖兴飞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 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经营需要,芜湖兴飞拟向金融机构以及类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贷款额度不
超过 1 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 1 年,授信方式为综合授信,需要由公司及深圳
兴飞共同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鉴于公司年初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向芜湖兴飞提供担保额度不
足,以及未批准由深圳兴飞向芜湖兴飞提供担保,因此本次担保是新增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根据有关规定由
于芜湖兴飞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本次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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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方情况介绍

    芜湖市兴飞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9 月 23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目前实际到位 15,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为段纬卿,注册地址为芜湖经济

技术开发区欧阳湖路 28 号 7#厂房。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

围为通讯设备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开发集成;电子信息产品的制造;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芜湖兴飞主要情况如下:
    1、股东情况
           姓名            出资金额(万元)        实际到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15,000                    15,000                100%
           合计                 15,000                    15,000                1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3,124.97            91,331.55
负债总额                                      83,202.85            81,961.52
 其中:
 流动负债总额                                 82,892.85            81,558.52
净资产
           项目                 2018 年 1-9 月                     2017 年度
营业收入                                     134,541.57            310,380.99
净利润                                           552.09             3,653.9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方: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担保主体: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3、担保金额: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

2018 年初已批准的 5,000 万元担保额度)、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担保总额不

超过 1 亿元人民币。

    4、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5、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最后一期付款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

次日起 2 年内。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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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芜湖兴飞为深圳兴飞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具有
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
益。

    何和平、陈国宏、吴卫明、蔡金良四位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认真阅读有关资料,本次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获得日常运营资金,
有利于保障业务发展需要。该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该项议
案所述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为 0 万元,占最

近一期(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不包

括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56,320.26 万元,占最近一期(2017 年末)经

审计净资产的 19.59%,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公司的基本情况和 2018 年 9 月份财务报表;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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