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实达集团:诉讼进展公告2019-05-17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 2019-041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均为立案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均为共同被告
     涉案金额:其中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17 实达债”有

关事宜起诉我司的诉讼对应为本金人民币 8,100 万元及至实际给付日相应利息和
违约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17 实达债”有关事宜起诉我司的诉讼对
应为本金人民币 5,400 万元及至实际给付日相应利息和违约金。
     对上市公司产生的影响:本次公告涉及的两起诉讼均未开庭审理,公司
与上述诉讼原告达成和解协议,将有利于化解“17 实达债”违约风险。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于 2019
年 4 月 4 日披露了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
冻结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第 2019-021 号)以及 2019 年 5 月 10 日披
露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第 2019-036
号)就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起诉我司
事宜进行了披露。现就上述诉讼案件的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进展情况
    获知上述诉讼后,公司积极和原告进行沟通,于近日分别与上述原告达成和
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书》,《和解协议书》主要条款如下(以下甲方分别为上述诉
讼原告,乙方为公司):

    1、乙方应严格按照原提前赎回方案履行分期清偿、赎回等义务。乙方按第

                                     1
二期赎回约定赎回甲方持有的“17 实达债”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的 20%并支付相
应利息后,甲方应于 2 个工作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解除诉讼保全。

    2、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日内出具《担保函》
作为新增担保人,对乙方所发行的 17 实达债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乙方应于甲方撤诉结案并解除诉讼保全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深圳市兴飞
科技有限公司 70%股权质押,质押期限至乙方支付完毕“17 实达债”项下全部
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之日止。乙方履行完毕对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支付义务之日起
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出具有效的同意民生证券对兴飞科技 70.00%质押股权办
理解除质押的书面文件。在乙方按第二期赎回约定赎回甲方持有的“17 实达债”
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的 20%并支付相应利息后,甲方同意乙方无需将中科融通物联
科技无锡有限公司 51.00%股权质押给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乙方承担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被撤销的诉讼的诉讼费、合理的律师费、
保全费。

    5、在乙方按提前赎回方案还本付息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不就“17 实达债”
债券清偿事宜对乙方及其子公司提起新的诉讼、仲裁等法律程序,不对“17 实
达债”乙方的相关担保方实施任何司法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且不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

    目前公司已按原提前赎回方案第二期赎回安排赎回甲方持有的“17 实达债”
公司债券票面总额的 20%并支付相应利息,下一步上述诉讼原告将按和解协议的
约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并解除诉讼保全。
    二、 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告涉及的两起诉讼均未开庭审理,公司与上述诉讼原告达成和解协
议,将有利于化解“17 实达债”违约风险,逐步恢复金融机构对公司的信心,
为下一步公司逐步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创造条件。后续公司将根据和解协议执行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报备文件
    1、和解协议书(长江证券)
    2、和解协议书(太平洋证券)
                                   2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