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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实达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通知债权人公告2019-05-23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公告编号:第2019-047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的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年5月21
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总价1元定向回购业绩补偿股
份及后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第2019-045号公告),公司以总价1元向王江、
王嵚、孙福林定向回购业绩补偿股份合计1,143,491股,并依法予以注销。
    根据本次回购注销公司部分股票的实施方案,公司以1元的总价回购上述人
员所持我公司1,143,491股股票,并予以注销。上述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将由 623,515,807股变更为622,372,31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623,515,807元减少
至622,372,316元。


   二、    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
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
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
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
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关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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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
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
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 申报时间: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7月6日。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
寄出日为准。
    2.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7号实达大厦13层福建实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董办
    3.联系人:吴波、林征、涂晓丹
    4.电话:0591-83709680、83708108、83725878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
理业绩补偿股份的回购和注销工作,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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