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将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 号)核准,公司 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1,706,69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1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收 到出资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000.00 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1,179,720,0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余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 号《验资报告》 予以验证。 (二)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扣除承销保荐费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减:支付增发股份验资款 280,000.00 1 减:2016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816,988,980.00 减:2017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71,322,539.69 减:2018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678,602.10 减:2019 年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49,140.00 减:2019 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 1) 702.03 减:2020 年司法冻结扣划金额(注 2) 2,592,973.66 减: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928,841.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46,238.22 的金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4,459.30 注 1: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702.03 元余额,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因(2018)粤 03 执 1975、197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 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注 2:公司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2,571,094.21 元余额,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因(2020) 粤 0402 民初 875 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事项,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 民法院依据(2020)粤 0402 执 5415 号执行通知书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公司全资孙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账户中的 21,879.45 元余额,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因(2019)粤 0304 财保 2069 号广东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 扣划、强制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定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实达集团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2016 年 4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 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 2 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原名: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公司及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杭州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80,000,000.00 1,829.61 活期 九沙支行 3310010720120100014409 浙商银行杭州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九沙支行 3310010720121800000756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 0.14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4 建行深圳高新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 348.80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1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 睿德电 子实 业有限 公 司 - 0.00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3 (注)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 东方拓 宇科 技有限 公 司 - 3.87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5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区支 - 743.52 活期 34050167880800000320 行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 技术开发区支 - 1,501.54 活期 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1 行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 兴飞通 讯技 术有限 公 司 技术开发区支 - 31.82 活期 34050167880800000322 行 合 计 - 1,180,000,000.00 4,459.30 - 注: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账号为 44250100004800000763 的募集资金账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开户银行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对向深圳市腾 3 兴旺达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的配套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已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2016 年 4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开户银行签 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 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也设立了相应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确保专款专用。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上述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4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685.00[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21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39%[注 1]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本年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 已变更项目,含 入金额与承诺投 度实 是否达到预 承诺投资 投资总 诺投入金额 投入金 累计投入 入进度(%) 可使用 否发生 项目 部分变更(如有) 入金额的差额(3) 现的 计效益 总额 额 (1) 额 金额(2) (4) =(2)/(1) 状态日 重大变 =(2)-(1) 效益 期 化 l、支付重 组现金对 否 81,200.00 - 81,200.00 - 81,200.00 - 100.00 已完成 - 不适用 否 价 芜湖睿德电源产 2、通讯终 部分终 品及其配套变压 [注 端生产线 2,927.00 3,000.00 3,000.00 - 1,449.05 -1,550.95 48.30 止,剩余 否 是 器部件、DC 线部 2] 扩充项目 结项 件生产项目 芜湖兴飞移动智 [注 能终端产品产能 3,000.00 3,000.00 - 2,998.36 -1.64 99.95 已结项 否 是 3、SMT 贴 2] 扩充项目 片线体扩 8,530.00 芜湖实达兴飞电 产项目 子产业园建设项 5,457.00 5,457.00 - 5,200.34 -256.66 95.30 暂停 - [注 3] 是 目 4、通讯终 不适用[注 否 4,115.00 - 4,115.00 - 4,058.49 -56.51 98.63 已结项 - 是 端生产线 4] 升级自动 化项目 5、聚合物 锂离子电 否 16,400.00 - 16,400.00 - - -16,400.00 - 终止 - 不适用 是 芯投资项 目 新一代移动终端 5,000.00 5,000.00 - 3,827.45 -1,172.55 76.55 已结项 - 不适用[注 4] 是 6、华东研 产品研发项目 发基地项 移动终端双摄及 6,828.00 目 多摄系统研发项 1,828.00 1,828.00 - 1,480.23 -347.77 80.98 已结项 - 不适用[注 4] 是 目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00,213.92 -19,786.08 83.51 - - - -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1、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募集资金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的需求,需要用自有资 金进行补足;2、2019 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银行开始对手机产业链上的企业抽贷,导致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产业园建设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3、实达集团募集资金账户中拟用于芜湖实达兴飞 电子产业园建设的资金被司法扣划,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投入该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结余募集资金 4,459.30 元,主要系账户结息及部分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在被司法扣划的情况,合计被扣划的金额为 2,592,973.66 元。 注 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统计包含了 2019 年 2 月公司启动的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 注 2:“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 DC 线部件生产项目” 和“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 有限公司因受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影响处于停产状态,导致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注 3:“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受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注 4:“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为原有产能自动化技改项目,自动化技改后生产线需要较长时间协调适应,项目的经济效益亦由改造后生产线的整体效益体现,无法独立 准确核算;“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其中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 年 4 月 2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期限 内,公司实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4,7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 5 月 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 款等方式归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追加使用不超过 2,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7,800 万元。 2019 年 2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8 行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基于上述决定,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78 亿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研发基 地项目”变更为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7-007 号),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将原计划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通讯终端生 产线扩充项目”和“SMT 贴片线体扩产项目”变更为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 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 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7-082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聚合 物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和由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 配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予以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9-010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风险提示 9 受到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持续处于 停滞的状态;根据上市公司出具的《关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关情况的说明》,未来 该项目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取决于资金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以及上市公司最新的业务布局和 规划,因此,该项目后续是否能够继续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果该项目后续决定终止或 继续延期,则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将面临回收工程施工预付款以及因土地闲 置超期而被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征收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土地使用权的 风险。 在此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存在继续延期或无法继 续实施及由此派生的相关风险。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9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