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有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2021-12-17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1-094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重整投资协议有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有关事项的二
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299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6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有关事项的问
询函回复公告称,本次重整投资人取得股份平均对价 0.58 元/股,远低于二级市
场股价,可能对中小股东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鉴于上述事项对公司和投资
者影响重大,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
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公司本次重整计划以现有股份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重整投资人合计支付约 9 亿元,取得约上
述 15.56 亿股转增股份,平均对价为 0.58 元/股,重整投资人入股价格仅为当前
二级市场估价的 1.6 折。请公司:(1)结合可比上市公司重整案例,详细说明
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对价的合理性,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2)根据公司重
整方案及沪市可比案例,充分披露公司股票除权的情况;(3)重整投资人入股
价格较低,可能导致中小股东面临损失的风险。请充分披露相关信息,保证投
资者知情权,并提示相关风险。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公告显示,本次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福建大数据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福建大数据),财务投资人衢州东昆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衢州东昆)、北京华夏远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另外 9 名自然人。当前市值与重
                                    1
整投资人受让股份后的预估市值相比,重整投资人获利巨大。此外,根据公
告,衢州东昆营业期限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注册资本 10
万元,但重整投资金额为 6,292.86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衢州东昆注册
资本是否为实缴出资,是否具备实际出资能力;(2)结合上述重整投资人具体
情况,充分说明选择重整投资人的具体方式、履行的决策程序、主要考虑等,
并论证合规性和合理性;(3)上述重整投资人与重整管理人、上市公司及其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
排。请披露核查过程及结果。请管理人、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三、公告显示,产业投资人福建大数据营业期限自 2021 年 8 月 26 日开始,
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无历史经营及财务数据。公司未来经营计划中,产业
投资人将择机注入优势资产,力争将实达集团打造成中国 IT 领域的优质上市平
台。请公司补充披露:产业投资人持有资产和经营业务情况,说明拟注入资产
的具体实现方式,是否已有具体标的、时间计划等明确方案,是否具备产业投
资的经验和能力,如有,请充分说明并作出相应承诺,如尚无具体方案,请充
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请管理人、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四、公告显示,福建大数据已作为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
议》,福建大数据可指定其他主题代替其作为本次重整产业投资人,“其他主体”
特指“由大数据公司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大数据公司与相关方共同出资作为
有限合伙人,并由大数据公司实际控制的限合伙企业”。财务投资人的指定主
体经协议各方确认并与指定主体签署补充协议后,指定主体可代替原财务投资
人成为本次重整财务投资人。请公司结合上述协议安排,充分披露有关出资事
项的当前进展及后续转让情况,指定主体是否具备支付能力,是否存在实际投
资前转让出资权,在方案中设置转让条款的原因,是否存在代持等情形。请管理
人发表意见。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回复。上述重整投资
人入股作价依据和合理性等问题,是中小投资者在 12 月 27 日出资人会议,对重
整方案进行投票表决重要参考依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
高度重视上述事项,积极维护上市公司利益,明确发表意见,同时履行相应的
信息披露义务。”

                                     2
   上述事项,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披露。公司目前指
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