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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实达: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02-24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ST 实达     公告编号:第 2022-023 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原因:执行《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使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达集团)
控股股东由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创电子)变更为福
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建数晟),实际控制人变更为福
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
    2021 年 11 月 26 日,实达集团收到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
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申 6 号《民事裁定书》和(2021)闽 01 破 19 号《决
定书》,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第 2021-077 号)。
    2021 年 12 月 27 日,实达集团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
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 2021-098 号)、《福建实达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第 2021-097 号)。
    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收到了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 19 号之
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并终止实达集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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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公告》(第 2021-099 号)。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1)闽 01 破 19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确认实达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 日披露的《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公告》(第 2021-101 号)。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重整计划》,实达集团以现有总股本 622,372,31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555,930,790 股。转增
后,实达集团的总股本增加至 2,178,303,106 股。
    2022 年 2 月 15 日,前述股份先行登记至公司管理人开立的福建实达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 年 2 月 22 日,前述股份扣划至各
重整投资人账户。
    (一)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动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
                                        0          0       544,575,590     25.00%
      (有限合伙)
 北京昂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55,966,407    25.06%       155,966,407       7.16%
   福建炜凯投资合伙企业
                                        0          0       108,697,300       4.99%
       (有限合伙)
          郑刘颖                        0          0       108,697,300       4.99%
           林强                         0          0       107,000,000       4.91%
 福州赤恒成达投资合伙企业
                                        0          0       106,043,500       4.87%
       (有限合伙)
          荆建坤                        0          0       102,087,400       4.69%
          周映霏                        0          0       101,135,800       4.64%
   衢州东昆科技服务中心
                                        0          0        97,912,800       4.49%
       (有限合伙)
          黄浪峰                        0          0        91,688,800       4.21%
           左玲                         0          0        86,956,500       3.99%
  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
                                62,416,313    10.03%        62,416,313       2.87%
        有限公司
           王珊                         0          0        54,457,800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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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姓名/名称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刘浪英                     0                0        46,678,000       2.14%
           陈峰                9,424,984           1.51%         9,424,984       0.43%
  大连市隆兴茂达企业管理
                               5,654,990           0.91%         5,654,990       0.26%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股东                     388,909,622         62.49%        388,909,622     17.86%
           总股本            622,372,316        100.00%      2,178,303,106    100.00%
    2019年11月12日,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景百孚、北京昂展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昂展)、北京百善仁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与陈峰、大连市腾兴旺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腾兴旺达)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委托协议》,截至目前,上述
协议继续有效。北京昂展不可撤销地放弃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
权,仅保留持有的37,342,338股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益表动后占公司总股本
1.71%)。腾兴旺达及陈峰将其所持有的71,841,297股全部上市公司股份(本次权
益变动后占公司总股本3.3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兴创电子行使。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控股股东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兴创电子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71,841,297股, 占
公司总股本的11.5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间接持有兴创电子
100%股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本
次权益变动前,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96%
                       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郑州航空港区兴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1.5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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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权益变动后,福建数晟直接持有实达集团544,575,590股股份,占总股本
25.00%,成为实达集团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股权结构图如下所示: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00%

                                福建省大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福建大数据产业园区
       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5.00%
                                95.00%
 福建大数据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59.60%

     GP0.40%
                      福建省数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5.00%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本次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刊登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福建数晟)》、《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兴创电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昂展)》。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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