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 2021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腾兴旺达有 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73 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1,706,69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7.91 元, 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实际 收到出资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 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80,000.00 元后, 募集 资金净额人民币 1,179,720,0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00,000,000.00 元,扣除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 20,000,000.00 元后余款人民币 1,180,000,000.00 元已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并由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16]D-0023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 (二)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实达集团募集配套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6 年 4 月 21 日募集资金总额 1,200,000,000.00 扣除承销保荐费实际转入公司募集资金 1,180,000,000.00 减:支付增发股份验资款 280,000.00 减:2016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816,988,980.00 减:2017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71,322,539.69 减:2018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13,678,602.10 减:2019 年度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149,140.00 减:2019 年度司法冻结扣划金额 (注 1) 702.03 减:2020 年度司法冻结扣划金额 (注 2) 2,592,973.66 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已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2,928,841.4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945,943.19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年末余额 4,164.27 注 1: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702.03 元余额,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因(2018)粤 03 执 1975、197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注 2:公司本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 2,571,094.21 元余额,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因(2020)粤 0402 民初 875 号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事项,被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依据(2020)粤 0402 执 5415 号执行通知书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公司原全资孙公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募集账户中的 21,879.45 元余额,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 因(2019)粤 0304 财保 2069 号广东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事项被司法扣划、强制执行。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制定了《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实达集团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的一个月内(2016 年 4 月 22 日)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兴飞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深 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公 司、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5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8 日与公司、独 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上述子公司募集 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实达集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及募集资金使用主体分别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下沙支行(原名: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 元 开户行 公司及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浙商银行杭州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180,000,000.00 1,832.87 活期 九沙支行 3310010720120100014409 浙商银行杭州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九沙支行 3310010720121800000756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 - 0.14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4 建行深圳高新 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 - 349.33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1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 睿德电 子实 业有限 公 司 - 0.00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3 (注 1) 建行深圳高新 深圳市 东方拓 宇科 技有限 公 司 - 3.88 活期 园支行 44250100004800000765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 - 744.65 活期 技术开发区支 34050167880800000320 行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限 - 1,201.54 活期 技术开发区支 公司 34050167880800000321 行 建行芜湖经济 芜湖市 兴飞通 讯技 术有限 公 司 - 31.86 活期 技术开发区支 34050167880800000322 行 合 计 - 1,180,000,000.00 4,164.27 - 注: 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账号为 44250100004800000763 的募集资金账户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在开户银行办理了账户注销手续。 三、 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4,685.00[注 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0,213.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39%[注 1]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本年度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本年度 承诺投资项 已变更项目,含部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诺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预定可使 是否达到预计 性是否发 投入金 计投入金额 进度(%)(4) 实现的 目 分变更(如有)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额的差额(3) =(2) 用状态日 效益 生重大变 额 (2) =(2)/(1) 效益 -(1) 期 化 l、支付重组 否 81,200.00 - 81,200.00 - 81,200.00 - 100.00 已完成 - 不适用 否 现金对价 芜湖睿德电源产品 2、通讯终端 部分终 及其配套变压器部 生产线扩充 2,927.00 3,000.00 3,000.00 - 1,449.05 -1,550.95 48.30 止,剩余 [注 2] 否 是 件、DC 线部件生产 项目 结项 项目 芜湖兴飞移动智能 终端产品产能扩充 3,000.00 3,000.00 - 2,998.36 -1.64 99.95 已结项 [注 2] 否 是 3、SMT 贴 项目 片线体扩产 8,530.00 已出表, 项目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 5,457.00 5,457.00 - 5,200.34 -256.66 95.30 不再继续 - [注 3] 是 产业园建设项目 投入 4、通讯终端 生产线升级 否 4,115.00 - 4,115.00 - 4,058.49 -56.51 98.63 已结项 - 不适用[注 4] 是 自动化项目 5、聚合物锂 否 16,400.00 - 16,400.00 - - -16,400.00 - 终止 - 不适用 是 离子电芯投 资项目 新一代移动终端产 5,000.00 5,000.00 - 3,827.45 -1,172.55 76.55 已结项 - 不适用[注 4] 是 6、华东研发 品研发项目 6,828.00 基地项目 移动终端双摄及多 1,828.00 1,828.00 - 1,480.23 -347.77 80.98 已结项 - 不适用[注 4] 是 摄系统研发项目 合计 - 120,000.00 - 120,000.00 - 100,213.92 -19,786.08 83.51 - - - - 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1、由于项目建设规模较大,募集资金无法完全满足该项目的需求,需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补足;2、 2019 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影响,银行开始对手机产业链上的企业抽贷,导致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产业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园建设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3、实达集团募集资金账户中拟用于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的资金被司法扣划,导致资 金无法正常投入该项目;4、项目实施主体芜湖实达兴飞已出表,公司不再对该项目继续投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上述“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余募集资金 4164.27 元,主要系账户结息及部分永久补流资金未转出。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统计包含了 2019 年 2 月公司启动的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项目。 注 2:“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 DC 线部件生产项目” 和“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的实施主体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和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因受深圳市 兴飞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性资金情况恶化影响处于停产状态,导致项目收益未达预期。 注 3:“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因受上市公司资金链持续紧张的影响,项目进度放缓并最终暂缓实施。 注 4:“通讯终端生产线升级自动化项目”为原有产能自动化技改项目,自动化技改后生产线需要较长时间协调适应,项目的经济效益亦由改造后生产线的整体效益体现,无法独立准确核算;“新一代 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及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其中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2017 年 4 月 26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使用期限 内,公司实际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4,700 万元。截至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 5 月 3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 款等方式归还。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追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追加使用不超过 2,8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18 年 10 月 25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归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7,800 万元。 2019 年 2 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19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变更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结项、终止、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的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所节余的募集资金以及所有募集资金专户中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 手续费等费用的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基于上述决定,前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78 亿元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再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17 年 1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华东研发基 地项目”变更为深圳市东方拓宇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新一代移动终端产品研发项目”和 深圳市兴飞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移动终端双摄及多摄系统研发项目”。上述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7-007 号),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将原计划由惠州市兴飞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通讯终端生 产线扩充项目”和“SMT 贴片线体扩产项目 ”变更为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 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芜湖市兴飞通讯技术有限公 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兴飞移动智能终端产品产能扩充项目”和芜湖市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有 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7-082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 2019 年 2 月,将原计划由深圳市睿德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聚合物 锂离子电芯投资项目”和由芜湖市睿德电子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芜湖睿德电源产品及其配 套变压器部件、DC 线部件生产项目”予以终止和调减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上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变更事项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编号:第 2019-010 号),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募投项目及实施主体出表,公司不再对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继续投入 根据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闽 01 破 19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的《重整 计划》之关于“资产处置”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夯实实达集团资产质量、改善资产负债结构 并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结合实达集团的实际情况,将保留以下资产:实达大厦、中科融 通 100%股权、对中科融通的应收款、以及部分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资产”,财务投资人林 强已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受让实达集团持有的深圳兴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兴飞) 70%股权。深圳兴飞及其子公司芜湖实达兴飞已不再纳入实达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原计划由 芜湖实达兴飞实施的电子产业园建设项目也一并出表,公司后续不再对芜湖实达兴飞电子产 业园建设项目继续投入。 六、 会计师鉴证报告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实达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