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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2-03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目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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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2 月 18 日
                         至 2021 年 2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尚书志先生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39           辽宁成大          2021/2/5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尚书志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出席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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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事项:
序号                               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三、股东代表发言;
     四、推选现场会议监票人和计票人;
     五、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九、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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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 1:



                   关于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按照《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
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
所(以下简称“北金所”)挂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
    (一)具体方案
    1.发行额度:债权融资计划拟备案及挂牌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含 30 亿元)。
    2. 发行期限: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为不超过 3 年(含 3 年)。
    3. 发行利率: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券市
场的市场状况最终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有息负债、补充公司及子公司
营运资金。
    5. 担保安排: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无担保。
    6. 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金所备案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7. 发行方式:在决议有效期内,采用一次或分次备案,并以一次或分期形
式挂牌发行。
    8. 发行对象:北金所认定的投资者。
    9. 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北金所债权融资计划的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
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处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批准公司发行
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
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
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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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发行债权融
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批准对发行的具
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批准与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以上议案,请予以审议。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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