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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1-02-04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 2021-010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放弃部分表决
权导致的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辽宁成大”或“上市公司”)
收到公司股东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韶关高腾”)签署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5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公司控股子公司辽
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就此,2021年2月3日,韶关高腾出具了《告知函》,承诺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就股份表决权而言,韶关高腾仅保留占上市公
司总股本10%的股份对应之表决权(当前对应股份数量为152,970,981股,若上市
公司发生转增送配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股份数量则作相应调整),对于韶关高腾
持有的超出前述比例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韶关高腾在前述期限内放弃对应之表
决权。若韶关高腾继续增持辽宁成大股份的,仍将遵守相关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前,韶关高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34,004,700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15.30%,该等股份均拥有表决权。韶关高腾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也是上市
公司拥有表决权最多的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当“本次发行上市”完成之事实发生,且在前述期限内(自
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韶关高腾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相应减少,
即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52,970,981股,股份比例为10%。若届时辽宁省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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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不减少,且无其他股东超过辽宁国资经营公司的持股数量的,辽宁国资经营公
司将成为拥有最多表决权的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韶关市高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乳源县乳城镇鹰峰西路1号A栋205D
法定代表人          王明静

注册资本            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32MA528JF92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财务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
                    务;软件的开发与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8年9月10日
经营期限            长期

股东                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信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58楼
联系电话            020-83160696




    三、《告知函》的主要内容

    韶关高腾于 2021 年 2 月 3 日出具《告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致: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自 2019 年 7 月至今,以自有资金增持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辽宁成大”)股份。截至本告知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持有辽宁成大股份
234,004,700 股,占辽宁成大总股本的 15.30%。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广东民营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粤民投”),粤民投主要以
自筹资金开展投资业务,从事权益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和另类投资,自 2016
                                     2
年 9 月成立至今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控制任何上市公司。本公司历次增持辽宁成
大股份均系基于对上市公司经营理念、发展战略的认同以及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
前景的看好,从而进行的一项投资行为。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本公司未将辽宁
成大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再次确认,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国资委”)是辽宁成大的实际控制人。

    2020 年 5 月 8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了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申请。就此,
本公司承诺,自本告知函签署之日起至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
之日起 12 个月内,我公司认可并尊重辽宁省国资委作为辽宁成大实际控制人的
地位,且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其他方共同谋求对辽宁成大的实际控制权。具
体措施包括:(1)自本告知函签署之日起至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
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总人数
不变的情况下,本公司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不超过 1 名,独立董事人选不超过 1
名;若《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总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下,
本公司提名的董事人数不超过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2)在处理有关辽宁成
大经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辽宁成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需要由辽宁成大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及其他相关重大事项时,
本公司将与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国资经营公司”)进行
充分的沟通,在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尊重辽宁国资经营公司的
意见。(3)自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就股
份表决权而言,本公司仅保留占辽宁成大总股本 10%的股份对应之表决权(当前
对应股份数量为 152,970,981 股,若辽宁成大发生转增送配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股份数量则作相应调整),对于本公司持有的超出前述比例的其他辽宁成大股份,
本公司在前述期限内放弃对应之表决权。

    本公司确认,自本告知函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发行上市之日后的 12 个月内,
若我公司继续增持辽宁成大股份的,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本公司确认,截至本告知函出具日,本公司与辽宁成大其他股东,包括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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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经营公司,不存在一致行动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安排。”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韶关高腾放弃部分表决权导致的权益变动,
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编
制《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宜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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