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辽宁成大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 对相关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核,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资格,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继伟 姚 宏 张黎明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