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3-04-1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文件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22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在 2022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人员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主任委员由具
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余鹏翼先生担任。
1、余鹏翼先生,博士,曾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
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审计系教授、会计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广东
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
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冯科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曾任北京
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副教授、经济学院副教授,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
董事,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家互联
网金融安全技术委员会委员,北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3、张善伟先生,硕士,曾任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稽查二处干部、信息调
研处主任科员、机构监管二处副处长、前海监管办副主任、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副主任,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一级部门正职级)兼投行
党支部书记、董事总经理、公司投行执委会委员;深圳金雅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现任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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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谢德仁先生(已离任),博士,曾任中国证监会第 17 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委员,中国财政部第一届、第二届企业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成员,中华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中国财政部第三届企业会
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曾用名: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及清华大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
创新奇智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2 年 2 月 11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的议案》《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交
易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2、2022 年 2 月 16 日,对公司 2021 年年报总体审计计划及内控评价、审计
计划进行讨论,确定公司 2021 年报审计及内控相关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审计
重点,与下一步工作建议。
3、2022 年 3 月 25 日,对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
行审议,同意以此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2021 年度财务
审计。
4、2022 年 4 月 20 日,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阅意见,对公
司《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计提减值
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子公司辽宁成大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螺纹钢
等大宗商品衍生品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开展远期售汇等外汇衍生品
业务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
核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对 2022 年
度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定。
5、2022 年 4 月 29 日,对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并发
表审阅意见。
6、2022 年 8 月 30 日,对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并发表
审阅意见,对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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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7、2022 年 10 月 28 日,对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阅并发
表审阅意见。
8、2022 年 12 月 26 日,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开展远期结汇等外汇衍生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开展远期售汇等外汇衍生品的议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与公司管理层、财务负责人、公司财
务部等部门对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协
商确定了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在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编制过
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
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的沟通,多次督促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总体工作计划完成外勤工作,确
保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报告给审计委员会;并在年审注册会
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年度报告前,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总结、
关于 2022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定,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向董
事会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 2022 年度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评价。通过跟踪、了解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工作及审阅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的
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按照中国注册
会计师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
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建议公司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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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对公司内部控
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了监督,组织公司开展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评价工作,审核了公司提交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将该报告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4、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关联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审议,在审核和监督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基础上,同意对其适当性予以确认,并发表意见。
四、总体评价
2022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特此报告。
审计委员会委员: 余鹏翼 冯科 张善伟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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