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远地产:独立董事意见2019-04-25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公司 2019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
行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
资格和应有的履职能力,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和职业操
守,为保持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 110 万元;同时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年
度内控审计费用为 38 万元。

    二、 关于 2019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和《关于 2019 年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周转资金的关联
交易的议案》:

    1、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远集团”)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2019 年度将为公司(含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总额不超过 50 亿元。
    目前,市场上担保费收费标准为 0.5%-5%,华远集团按不高于 0.8%向公司收
取担保费。华远集团将根据公司融资的实际需要,与贷款银行或向公司融资的机
构签署担保协议。
    由于银行贷款及对外融资有时要求提供两个担保人,所以,此担保额度与公
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额度可能有重叠部分。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华远
集团为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有利于公司对外融资,支持公司发展。担保费费率不高
于 0.8%,接近市场担保费率的低限,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
司利益情形。

   2、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华远集团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
2019 年度将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50 亿元的资金周转额度,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需要之时,华远集团提供相应的周转资金,由实际使用资金的公司向华远集团
支付相应的资金使用成本,资金使用成本将不超过市场同期利率。具体资金使用
成本按照届时实际划付的单据为准。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该议案内容符合公司利益,控股股东华
远集团提供周转资金有利于公司资金周转,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同时资金使用
费收取原则合理,不存在大股东侵犯公司利益或其他有损公司利益情形。
    在审议上述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杜凤超、杨云燕、徐骥、李然回避表
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增补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及李涛先生的履
历及任职资格等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李涛先生的学历、个人工作经
历、能力水平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
戒。李涛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备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增补李涛
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四、《关于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是依据公司规模及所处行业的薪酬水
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能更好地体现权、责、利的一致性,激发公司
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按
照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总部薪酬体系表(以下简称“薪酬体
系表”)关于各职级对应薪酬的规定,按如下方式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
   1、公司董事薪酬(税前)为:公司董事长基本年薪按照薪酬体系表董事长
A4~A1 级(275 万元~342 万元)发放,每年度具体薪酬由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确定;并可按照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参与奖励基金分配。公司独
立董事津贴为 20 万元/年。公司其他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其所任职务获得薪酬,
不在公司任职的不在公司获得薪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税前)为:公司总经理基本年薪按照薪酬体系
表总经理 A4~A1 级(199 万元~253 万元)发放,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基本年薪按照薪酬体系表高层管理人员 A8~A1 级(98 万元~196 万元)
发放,并可按照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参与奖励基金分配。授权董事长根据
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和工作业绩确定具体年薪。
   我们认为上述公司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和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有效激励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
司的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薪酬方案。

   同意将上述议案一至议案四及议案五.1 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