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0 公司简称:江中药业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中药业 600750 东风药业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田永静 电话 0791-88169323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道788号 电子信箱 jzyy@jzjt.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末增减(%) 总资产 3,011,936,524.20 3,065,747,045.51 -1.76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2,706,095,812.07 2,615,544,788.24 3.46 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 (1-6月) 增减(%)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流 81,249,014.81 383,375,116.69 -78.81 量净额 营业收入 877,665,458.19 870,642,110.31 0.81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210,444,006.24 196,568,870.66 7.06 净利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净 215,476,324.41 194,066,195.31 11.03 利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率 7.73 8.01 减少0.2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0 0.66 6.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0 0.66 6.06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7,926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 股东 持股比 持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售条件的 性质 例(%) 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 国有 43.03 129,081,660 0 质押 10,010,000 责任公司 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其他 2.52 7,567,200 0 无 0 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1.60 4,802,252 0 无 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56 4,677,928 0 无 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汇添富医药保健混合 其他 1.25 3,738,231 0 无 0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汇添富医疗服务灵活配置 其他 1.05 3,143,429 0 无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二组合 其他 0.90 2,700,000 0 无 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一组合 其他 0.68 2,042,499 0 无 0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其他 0.65 1,941,174 0 无 0 司-吉利两全保险产品 陈海涛 其他 0.63 1,893,648 0 无 0 控股股东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上述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其他九名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形。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无 的说明 说明:2017 年 8 月,控股股东江中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质押给国家开发银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江中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有 1,601 万股为质押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 5.34%。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上半年总结 2017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以中药产业为主体,经营非处方药、保健品及功能食品。公司以经 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基础,以品牌为助力,对内持续深化、推广“增量绩效”, 搭建人才培养及梯队建设机制,稳中求进;对外聚焦优势领域,深耕胃肠道市场,强化品类和品 牌,优化整合广告媒介投放模式,创新求变。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78 亿元,同比增长 0.8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10 亿元,同比增长 7.06%,每股收益 0.70 元。 (1)营销方面 非处方药类:以“广覆盖、快流通、高运转”为目标,强化连锁终端合作,特别是与百强连 锁的深度合作。产品策略方面,明确产品定位,强化产品诉求,对核心产品健胃消食片成人装和 儿童装,分别强调“肚子胀、不消化”、“孩子不吃饭,饭前嚼一嚼”的定位诉求,并辅以原料安 全教育,提升产品尝试率;乳酸菌素片聚焦便秘市场,定位肠道健康市场以区隔消食片的胃健康 市场,突显产品差异性,纠正消费者认知偏差。产品宣传方面,改变以往单纯硬广告投放模式, 尝试采用植入冠名、硬广等多种方式结合的投放模式,积极应对媒体碎片化带来的媒介环境变化。 报告期内,非处方药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7.43 亿元,同比下降 1.95%。 保健品及其他:强化目标人群定位,优化产品规格和包装,开发系列新产品,重新梳理参灵 草产品的目标人群及定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1.31 亿元,同比增长 18.67%。 酒:公司酒业板块产品为杞浓酒(由纯枸杞经发酵并蒸馏而成的白酒),策略仍以保留和探索 为主。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 315 万元。 (2)生产及采购。公司继续倡导并践行“制造文明”,以安全生产、高效制造为管理理念, 大力推行柔性生产及精益制造;以 GMP、ISO、HACCP 等管理体系为基础,搭建起公司产品生产、 质量管控模式。采购方面,加强重点物料的采购监督管理,建立供应商服务考核体系。通过建立 农产品基础数据调研模型、市场行情调研、价格走势预测、制定多样化采购策略等举措,最大限 度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上涨对公司采购成本的影响。 (3)研发。围绕大健康发展战略,推进科研项目、平台建设、产品研发注册管理和创新性科 研人才培养。报告期内,开展了新型初元等新产品研发和六味地黄膏等老产品的工艺提升研究。 2、行业发展及下半年计划 (1)行业发展情况 ○1 行业发展现状 在经历了数十年的黄金发展期之后,随着医改深入及“健康中国”战略的强力驱动,我国医药 行业正步入全新发展阶段。一方面,人口老龄化、人民健康意识的提高、国家民生改善等政策, 将推动医药健康行业进一步发展;另一方面,取消药品加成、医药分开、药占比控费等医保控费 措施、两票制、一致性评价、常态化的飞检等政策环境的变化,将不断加快行业优胜劣汰,推动 行业并购整合,行业发展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医药企业发展路径也将发生新的变化。此外,互 联化、工业智能化的浪潮下,新技术、新需求、新商业模式的不断涌现,也将深刻影响医药产业 生态链。 根据 wind 数据统计,2017 年 1-6 月医药工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516 亿元,利润总额 1,596 亿元,同比增长分别为 12.6%与 15.9%,与 2016 年全年的收入增速和利润增速(分别为 9.7%、13.9%) 相比均有所提升。 ○2 其他说明 2016 年 10 月,国务院颁布《“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将“健康中国”的概念提升至优 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明确提出了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于 2020、2030 年超过 8 万亿和 16 万亿的发 展目标。 2017 年 7 月 1 日《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法》涵盖了中医药服务、中医药保护与发 展、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学研究、中医药传承与文化传播以及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多个 方面,并就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对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中 药材质量全程监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中医药法》的推行标志着中医药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 机遇和前景。 (2)下半年计划 2017 年下半年,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紧跟市场需求变化,强化市场管控,丰富产品结 构,继续探索多样化的营销传播方式,充分发挥公司品牌优势,积极推动公司管理转型升级,促 进公司业务健康稳步发展。 非处方药板块,聚焦连锁客户战略合作,树立连锁标杆,深化“渠道精控”,加强渠道管理, 夯实渠道价值链。产品方面,在现有品类基础上根据细分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新规格,优化产 品结构。品牌传播方面,继续尝试植入冠名、硬广等多种方式投放,积极适应媒介环境新变化, 加强品牌建设,集中资源打造核心品牌。保健品及功能食品板块,针对初元系列产品,继续优化 现有产品规格和包装,进行新产品开发测试,顺应消费升级趋势。针对参灵草系列产品,按照重 新梳理的目标市场及定位,落实宣传方案及终端推广活动,加快推动参灵草渠道下沉和终端覆盖, 积极寻求新的发展转型机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并 规定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主要内容 为: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 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按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 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其他收益”项目为零,故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期无金额影响,利 润表相关项目亦无需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