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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9  

                        证券代码:600750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8 月 6 日以书面形式发出,全体董
 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办理银行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桑海制药”)、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生制药”)闲置
 票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根据业务需求,
 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阳明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
 万元整(其中江中药业申请授信陆仟伍佰万元,桑海制药申请授信伍仟万元,济
 生制药申请授信叁仟伍佰万元),期限一年;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其中江中药业申请授信陆仟伍佰万元,桑
 海制药申请授信伍仟万元,济生制药申请授信叁仟伍佰万元),期限三年。授信
 内容包含银行承兑汇票开具、流动资金借款、开立信用证、保函等融资业务。实
 际发生上述授信业务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贰亿元(含),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票据池内资产质押担保任一时点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含)。上述额度在业务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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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若与相关银行继续办理授信
业务,在本业务期限终止后另行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
本次票据池业务期限和实施额度内决定有关具体事项。

    独立董事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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