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江中药业: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11-0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简称:江中药业
                           股票代码:600750




                                 南 昌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1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目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

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2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股东职权,确保股东大会的
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特制订本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会议人员应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
常秩序、提高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依法出席会议的公司股
东(或其授权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
律师和董事会邀请参会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在会议召开前十分钟向大
会秘书处办理签到、登记手续。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
决权等各项股东权益。股东(或其授权代表)要求发言的,应当在股东大
会召开前十分钟至大会秘书处进行发言登记,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
记时间先后顺序,安排股东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得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和所持公司股份数,股东应在与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有直接关系的范围内展开发言,发言应言简意赅。超出
议案范围,欲向公司了解某些方面具体情况的,应在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咨询。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 5 分钟,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不能在股东大
会上公开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应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七、大会召开期间,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
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3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程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 14:00

      二、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 788 号公司会

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卢小青女士

     五、会议出席人员: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会成员、

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六、会议议程:
      1. 宣布会议开始。
      2. 宣读会议须知。
      3. 宣布大会出席情况。
      4. 推选 2 名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和 1 名监事参加计票和监票。
      5. 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 大会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统计会议表决票。
      7. 宣布表决结果。

                                    4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8.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9. 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有关文件。
      10. 宣布会议结束。




                                 5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一: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的议案》提交如下: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中药业”或“本公司”、“公

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2021 年 10 月 9 日,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

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润集团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1〕507 号),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文件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以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6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7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二: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的议案》提交如下: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资监管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江中药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8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三: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现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提交如下: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
以下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
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
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
查确认,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6、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激励
                                 9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8、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
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
的所有行为,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三)授权董事会聘请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
介机构。
      (四)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
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
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说明完毕,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