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独立意见2021-05-31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 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基于
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的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 合考虑了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目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建立了对投资 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能够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有
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及
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
2023年)》,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向国栋 胡正良 白静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