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7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八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
的董事八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各项工作,同时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深入了解标的公司经营
状况等相关事项。
经公司管理层慎重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客观情
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经过充分调查
论证,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后,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
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
审议表决之后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梁衍锋、陈君进、
王焕青、李晓茹回避表决。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71)
2、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终止协议>的议案》
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公司拟与香港起帆投资有限公
司股东香港瑞闽投资有限公司、Fine Mark investment co.,Ltd 签署《终止协
议》。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梁衍锋、陈君进、
王焕青、李晓茹回避表决。
3、审议《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议案》
(1)核销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规范操作依法合
规的基本原则对公司长期挂账的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进行处置。经公司业务部、
财务部人员清查梳理,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鉴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共 190 笔合计 33,005,651.46 元、核销应付款项共 661 笔合计 12,554,347.37
元。本次核销事项主要系通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百度等渠道对应
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主体进行公开查询后无法核查到债务人和债权人信息且应收
账款和应付账款存在长期挂账,欠款主体与公司长期无交易的情况。
(2)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 33,005,651.46 元已经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付款项 12,554,347.37 元,计入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将增加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415,760.53 元。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
付账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