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73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核销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情况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规范操作依法合规的基本原则对公司长期挂账的
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进行处置。经公司业务部、财务部人员清查梳理,北京市中
伦(重庆)律师事务所鉴定,本次核销应收款项共 190 笔合计 33,005,651.46 元、
核销应付款项共 661 笔合计 12,554,347.37 元。本次核销事项主要系通过国家企
业公示信息系统、企查查、百度等渠道对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主体进行公开查询
后无法核查到债务人和债权人信息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存在长期挂账,欠款主
体与公司长期无交易的情况。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应收款项33,005,651.46元已经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不产生影响,本次核销应付款项12,554,347.37元,计入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将增加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9,415,760.53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
有利于保障公司规范运作。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
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
和应付账款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龄较长,
长期存在且无交易,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主体已注销或被吊销。对长期挂账的应
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账龄较长,长
期存在且无交易。对长期挂账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经查验,本次核销款项所涉及的债权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因此,同意
公司本次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