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核销应付账款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8-10-23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 2018-074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
所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核销 应付账款事
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
年10月2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发来的关于《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核销应付账款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
函》)(上证公函【2018】2577号),内容如下:
你公司自2018 年2 月5 日起因筹划重大事项停牌,于2 月10日
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5 月4 日,公司披露重组预案,公司拟现金
收购起帆投资51%股权。7 月16 日,公司股票复牌。今日,你公司提
交关于终止重组的公告称,鉴于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客观情况,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面临一定的不确定因素。公司
经审慎研究,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同时,公司还提交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收应付账款的公告。公司
拟核销应收款项共 190笔合计3300余万元、核销应付款项共 661笔合
计约1255万元。本次核销事项主要系公司通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
等途径无法核查到债务人和债权人信息,且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存在
长期挂账,欠款主体与公司长期无交易的情况。核销应收款项3300
余万元已经在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核销后对公司当期利润
不产生影响,核销应付款项约1255万元计入 2018 年度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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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增加 2018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9,415,760.53元。
针对上述情况,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 条的规定,
请公司就以下事项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关于终止重组的原因
公告称,终止重组的原因系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客观情况,导致重组推进具有不确定性。请公司补充披露:(1)详
细说明重大资产重组客观情况的具体变化,以及由此带来的重组不确
定性风险;(2)公司收购起帆投资的具体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是否
已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收购协议,终止重组是否会涉及到违约责任,
是否会导致公司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关于重组终止风险信息披露的及时性
公司前期公告多次披露,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的各
项工作。请公司结合重组各环节情况和公司所做具体工作,核实说明
公司前期是否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重组进展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是否充分提示了终止筹划本次重组的相关风险。
三、关于核销应付账款事项的合理性
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账款,称欠款主体与公司长期无交易,且
无法通过公开查询途径核查到相关债权人信息。公司将核销应付款项
计入营业外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应付账款的账龄、交
易背景、交易实质,无法核查到债权人的具体依据和原因;(2)除
通过公开途径核查债权人信息外,公司还采取了哪些措施确认债务;
(3)公司将核销的应付账款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会计处理依据;(4)
以前年度是否核查过债权人相关信息,如是,请公司进一步说明以前
年度未确认并核销应付账款的具体原因,并说明现在集中核销是否符
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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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财务顾问就第一项、第二项问题发表意见,请会计师对第三项
问题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前补充披露以上情况,以书面形式回
复我部,并提供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公司将组织相关人员尽早完成《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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