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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19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2018 年,作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独立董
事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18 年召开的各次董事
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
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张继德、
俞辉均按时亲自出席了任职期内各届次的会议,并以谨慎态度勤勉行
事,认真阅读了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各次董事会会议资料,在会议
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2 月 7 日,对当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
认真的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7 日,对当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 2018 年公司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及薪酬考核的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2 月 27 日,对公司 2017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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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案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18 年 4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1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2018 年 6 月 1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重新审议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
(修订稿)》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18 年 7 月 2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聘请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2018 年 9 月 5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高管变动的议案》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19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对当日审议的
《关于核销部分长期挂账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18 年 10 月 26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 年 11 月 28 日,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内容发表了意见,其中《关于新增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并对当日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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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义务,勤勉尽责。2018 年 12 月 30 日,我们独立董事与审
计师就 2018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专项沟通,双方就审计进度安排进
行了详尽的沟通,对审计计划进行了确认,另外我们还依据公司提供
的财务报表初稿向会计师咨询了相关事宜。2019 年 3 月 7 日,我们
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同与会计师就公司的审计报告初稿召开专
题沟通会议,针对该报告与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的差异事项和审计调
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日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
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
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担保等情况,详细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
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
     特此报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继德、俞辉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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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2018 年,作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的
规定和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独立董
事及时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任期内公司 2018 年召开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
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尽可能地维护
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8 年度,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 17 次董事会,作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新
一届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刘春彦参加了任期内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并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认真阅读了在董事会召开前收到的董事
会会议资料,在会议期间与其他董事深入研讨每项议案并对所议事项
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 12 月 20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我们在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
事的责任义务,勤勉尽责。2018 年 12 月 30 日,我们独立董事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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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师就 2018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了专项沟通,双方就审计进度安排进
行了详尽的沟通,对审计计划进行了确认,另外我们还依据公司提供
的财务报表初稿向会计师咨询了相关事宜。2019 年 3 月 7 日,我们
与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一同与会计师就公司的审计报告初稿召开专
题沟通会议,针对该报告与公司提交的财务报表的差异事项和审计调
整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四、日常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的各类
文件,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各类报
道,以及重大事件和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重大担保等情况,详细听取相关人员
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
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利益、
股东和公众投资人权益。
     特此报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彦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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