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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关于公司2019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2019-04-20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19-02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
     本次担保金额: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19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担保。
     实际已经提供的担保余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发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元。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子公司 2019 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预计宁
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资金缺口为 20,000 万元,资
金缺口均需要外部融资解决。经与各金融机构洽谈,金融机构认为,宁波星庚是
轻资产公司,公司作为宁波星庚母公司需要为其融资提供担保。金融机构尤为看
重公司主板上市公司的形象与信誉,认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发放贷款的还本付息
有较强的保障作用。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为 20,000 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尚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事项,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 A1-204-3 室
                                    1
    法定代表人:石春兰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06 月 06 日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焦炭、矿产品、钢材、有色金
属、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塑料原料及制品、电子及电器
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燃料油(除轻质燃料油)的批发、零售;煤炭(无储存)的
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及技术除外;自主选择经营其他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截止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宁波星庚
     资产总额                                             23651
     负债总额                                             1642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若有)                             0
     流动负债总额                                         16421
     资产净额                                             7230
     营业收入                                             18997
     净利润                                                356
     资产负债率(%)                                     69.43%

    宁波星庚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19 年度
公司将根据子宁波星庚的申请,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予以安排。
    四、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2019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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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及生产经营,拟担
保额度均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
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担保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前述担保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未实际发生对外担保金额,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
的情况。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日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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