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银星:独立董事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2019-04-30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作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
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
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
有股东的利益。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
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春彦 俞辉 张继德
2019 年 4 月 29 日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企业
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春彦 俞辉 张继德
2019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