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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东方银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确认意见2022-01-29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
则》(以下简称“《专委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计提其他应收
款坏账准备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
意见:


    一、关于大额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事项。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
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
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
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立萃                   张秀秀                      杜继国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