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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东方银星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编号:2022-023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星庚”)、
星庚(宁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庚石化”)。
          本次担保金额: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预计 2022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担保、预计 2022 年度为全资孙公司星庚石化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担保。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宁波星庚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
    随着注册地址迁入福州,公司业务布局地缘扩大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快速
发展,为满足下属公司(指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生产需要,不断提高公司的
运行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优化负债结构,提高风险抵抗能力以应对不断变化的
竞争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贷款、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债券发行和保函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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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
    1、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2、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
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
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3、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
上述金额范围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融资申请事
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4、该事项有效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下属公司2022年度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情况,预计宁
波星庚资金缺口为10,000万元,星庚石化资金缺口为5,000万元,资金缺口均需
要外部融资解决。经与各金融机构洽谈,公司作为宁波星庚和星庚石化母公司为
其融资提供担保。
    基于以上情况,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额最高为10,000万元。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星庚石化申
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担保额最高为5,000万元。截至
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星庚及孙公司星庚石化已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元,
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
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贷款及银行票据的担保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
而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及贷款额度内,根据融资成本及各银行资信状况等
条件决定具体实施贷款及担保的银行,决定每笔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额度内
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等事项。
    公司为子公司或孙公司之间的对外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超过上述额度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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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宁波星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高新商用房A1-204-3室
   法定代表人:周文华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年06月0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
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
(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
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
金产品批发;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再生资源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
电子产品销售;电器辅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
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保税油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
化学品);原油批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
性废旧金属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东构成:公司持股100%股权
   2、星庚(宁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E座303-5室(住所申报承诺试
点区)
   法定代表人:刘岩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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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立时间:2019年01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成
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
日用百货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非电力家用器具
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设备销
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批发;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科技中
介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
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信息咨询服
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
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构成:宁波星庚持股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宁波星庚              星庚石化
资产总额                                    384,711,953.16        10,314,234.24
负债总额                                    330,636,265.55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若有)                    5,994,500.00                    -
流动负债总额                                330,636,265.55                    -
资产净额                                     54,075,687.61        10,314,234.24
营业收入                                    831,459,482.85        54,156,011.23
净利润                                      -35,027,626.98            62,880.62
资产负债率(%)                                      85.94                    -
    宁波星庚和星庚石化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2022年度
公司将根据宁波星庚和星庚石化的申请,在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资金需求与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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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机构实际确定的为准。


    五、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此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董事会意见
    1、公司董事会意见:上述预计担保及授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下属公司的良性
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满足其正常的流动资金需求,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为全资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资金周转及生
产经营,拟担保额度均从其经营发展的实际出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对象为本公司合并报表内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经营情况
稳定,且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在可控制范围
内。该项议案获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
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事项是在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及投资资金需求
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
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
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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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宁波星庚、孙公司星庚石化已提供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
情况发生。


    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
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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