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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银星:东方银星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4-30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东方银星            公告编号:2021-025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 1 号楼 30 层会议
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5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5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4、5、6、7 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公司第八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
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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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753       东方银星             2022/5/17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与公司联系并登记确认。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
登记,请在传真或信函发出后电话确认,以 2022 年 5 月 20 日 16:30 时前公司收
到传真或信函为准。
    2、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五)9:00-12:00、14:00-16:30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
    (1)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号中庚环球创意中心 1 号楼 32 层
    (2)邮编:201102
    (3)电话:021-33887076
    (4)传真:021-33887073
    (5)联系人:姚米娜、彭东冉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2 年 5 月 23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