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2023-03-31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
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相关会议资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拟提交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对相关期间会计报表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
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独立董事:封松林、张立萃、张秀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