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9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
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庚星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
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 2022
年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尊重会计师的独立判断,同意中审众环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
《2022 年内控审计报告》中的意见,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
经营情况,我们对上述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时,我们也同意《董
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及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应措施的执行情
况,尽快消除审计报告及内部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广大投资
者的利益。
独立董事:封松林、张立萃、张秀秀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封松林 张立萃 张秀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