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3-030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3年2月6日、2月
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2023年
与控股股东中庚集团及其关联方产生关联交易共计2,082.03万元,涉及向关联方
租赁场地(含租赁办公场地、经营场地等)、酒店出差住宿招待。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认真审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关联董事梁衍锋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增加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且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及业务实际发展情况,合理预
计了 2023 年与关联方基于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而持续发生的关联交易。
公司通过该项关联交易,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转型,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培育新
的利润增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目标,提高公司全体股东权益。该关联
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均是公平有利的。(2)该项关联交易参照市场价格,遵
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3)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梁衍锋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4、监事会的审核意见和关联监事回避情况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需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
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林维群先生已回避表决。第八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追加2023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董事会审计委员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追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
战略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并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
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追加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追加的2023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因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庚
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司租赁场地办公场地、经营场地等需求,公司拟追加与
关联方2023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追加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25
车辆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80.00
与关联方商业场地充电
中庚集团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 500.00
业务合作
合计 60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上海城开集团龙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置业”),企业类型为有
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成立于2010年11月30日,注册地为上海市闵行
区,法人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
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
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食品生产;足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一般项目:城市绿化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礼仪服务;企业形象
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
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健身休闲活动;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
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龙城置业同受中庚集团控制,公司与龙城置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中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
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于2017年01月17日,注册地为福州市
仓山区朝阳路中庚红鼎天下1号楼4层,法人代表人为薛来银,注册资本39,000万
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建筑工程的设计及施
工;酒店管理;对外贸易;电子技术产品开发;自有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日
用百货销售;接待国内外宾客住宿;大型餐馆(含凉菜、含裱花蛋糕、含生食海产
品)(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馆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与福建中庚同受中庚集团控制,公司与福建中庚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办公场地、车位或停车场商业合作等产生的关联交易均是
为了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开拓、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生产经
营保障程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在日常交
易过程中,完成独立决策,不受关联方控制,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四)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