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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753                证券简称:庚星股份            编号:2023-027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
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 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1    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联席 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务;副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 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名董事主持。                       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一十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
        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联 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名、
        席董事长 1 名。                    副董事长 1 名。
        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由公司董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董
        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 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
        半数选举产生。                     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一百一十七条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行职务的,由联席董事长代为履行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代为履
       职务;联席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
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事宜。
   《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