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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庚星股份:庚星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04-29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专委
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事务所、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与关联方签订充电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及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审核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向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提
交《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中
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基本情况、执
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
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
    中审众环对公司实施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能够实事求是地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鉴于此,审计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后,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战略
发展规划及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并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关于追加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关于与关联方签订充电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中庚集团签订充电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切入充电桩等新能源领域,加速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培育新的利润增
长点,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目标,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四、关于拟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向关联方武汉敏声转让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有助于
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该关联
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财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