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53 公司简称:庚星股份 庚星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进行了专 项说明。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专项说明。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6,944,571.14元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26,906.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6,477,426.67元,期 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2,250,519.69元。由于母公司累计亏损未弥补,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022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庚星股份 600753 东方银星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姚米娜 彭东冉 办公地址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中庚环球创 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166号 意中心1号楼33层 中庚环球创意中心1号楼33 层 电话 021-33887076 021-33887076 电子信箱 yaomina@genspower.cn pengdongran@genspower.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营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主要客户均处于煤炭、钢铁等较 为典型的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其中煤炭是典型的传统能源行业。同时,公司拟通过切入新能源 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积极向新能源行业转型布局。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我国基于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 担当,制定并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2020 年 9 月,我国在联合国大会提出“二 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 出,国家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引导一边控制、减少碳排放,一边促进、增加碳吸收的行业发展方 向。2021 年 10 月,国务院在《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中提到,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 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等“碳达峰十 大行动”。 在以煤炭为代表的传统能源向新能源转型过程中,电力供应的区域性、时段性紧张风险凸显, 极端条件下能源供应保障不确定因素增加。因此在快速发展新能源,积极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的同时,国家也强调了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坚持先立后破和有计划分步骤实施,再次 强调在加快新型能源转型发展过程中必须保障煤炭等传统能源的安全稳定供应,确保能源安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 2022 年初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了 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 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领域,《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中提 出,要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 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广电力、氢燃料、液化天然气动力重型货运车辆。公安部数据显 示,截至 2022 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 1310 万辆,占全国汽车保有量的 4.10%。随着新能 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充电桩行业的配套建设显得愈发重要。《2020 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充电基础 设施”纳入七大“新基建”,提出有序推进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建设;2022 年,国家发改委、 能源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 障能力的实施意义》(发改能源规〔2022〕53 号),明确了充电为主、换电为辅的补能格局,到“十 四五”末,满足超过 2,0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中国充电联盟的数据显示,2022 年,我国充 电基础设施数量达到 520 万台,同比增长近 100%。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长约 65 万台,累 计数量达到 180 万台。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煤炭(含焦炭)等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未发生改变。 公司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业务的主要经营模式,是基于已建立的评审系统,筛选出处于大宗 商品产业链核心地位、在细分市场具有长期竞争优势的企业作为战略合作方,并为战略合作方及 其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 报告期后,公司对发展战略与方向进行了调整,未来将定位“双碳”(碳达峰、碳中和)服务 运营商,拟以新能源、储能、绿色储碳等“双碳”产业作为未来战略发展总体方向,并以新能源 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投建运营、智慧充电平台开发、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代建、运维一 体化解决方案作为战略转型先期切入领域。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和完善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等相关公告。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本年比 2020年 上年 2022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 总资产 399,991,671.30 479,464,736.91 476,612,183.06 -16.58 597,615,730.42 592,841,422.89 归属于 286,450,418.07 上市公 司股东 268,455,989.21 268,455,989.21 6.70 223,108,461.00 223,151,089.01 的净资 产 营业收 1,847,549,150. 1,612,007,290. 1,612,323,345. 2,694,389,207. 2,672,975,793. 14.61 入 63 49 83 18 11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14,226,906.98 -50,188,851.69 -50,022,363.49 - 21,281,529.09 21,324,157.10 的净利 润 归属于 上市公 司股东 -1,521,583.66 -53,758,790.14 -53,592,301.94 - 7,225,819.50 7,268,447.51 的扣除 非经常 性损益 的净利 润 经营活 动产生 的现金 13,314,657.72 -85,913,720.40 -85,913,720.40 - 94,586,235.99 94,586,235.99 流量净 额 加权平 增加 均净资 26.96 产收益 5.12 -21.84 -21.75 10.02 10.09 个百分 率(% 点 ) 基本每 股收益 0.062 -0.228 -0.227 - 0.092 0.084 (元/ 股) 稀释每 股收益 0.062 -0.228 -0.227 - 0.092 0.084 (元/ 股)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661,359,795.09 655,083,120.18 323,020,822.48 208,085,412.88 归属于上市公司 979,807.49 3,789,737.49 -1,337,859.39 10,795,221.39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126,706.99 2,465,526.55 -1,346,264.48 -3,767,552.72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6,733,387.98 84,203,032.33 -78,648,727.25 44,493,740.62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星庚存在收入确认跨期的情况,公司对 2022 年 1-3 季度已披露财务报 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8,18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24,9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持有有限售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 期末持股数 比例 股 股东 条件的股份 (全称) 增减 量 (%) 份 性质 数量 数量 状 态 境内 中庚置业集团有限 质 非国 0 81,929,600 35.57 15,267,175 66,662,425 公司 押 有法 人 境内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 质 非国 0 18,239,075 7.92 0 18,228,000 有限公司 押 有法 人 境内 董文艺 2,215,800 2,215,800 0.96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林殿海 0 1,427,192 0.62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毛灿华 -484,072 1,225,528 0.53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许若熙 382,400 1,100,000 0.48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孙东宏 26,200 1,094,460 0.48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林晞 0 996,000 0.43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张均奇 988,800 988,800 0.43 0 无 0 自然 人 境内 刘涛 550,000 900,000 0.39 0 无 0 自然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中庚集团与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未知上述其他 说明 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