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YIANTAI HUALIAN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中国山东烟台南大街261号 邮政编码:264001 3.公司法定代表:孙德志董事长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证券部 电话:0535-6224206转3509 传真:0535-6215301 会计师事务所: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5.股票简称:烟台华联 证券代码:600766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合并)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1,614.65 23,403.38 -7.64 2.净利润(万元) 908.89 1,203.31 -24.47 3.总资产(万元) 18,445.42 15,430.27 +19.54 4.股东权益(万元) 8,463.39 7,554.50 +12.03 5.每股收益(元) 0.17 0.23 -26.09 6.每股净资产(元) 1.58 1.41 +12.06 7.净资产收益率(%) 10.74 15.93 -32.58 8.股东权益比率(%) 45.88 48.96 -6.29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1996年是国家实施:“九五”计划的第一年,也是公司二次创业的奠基之年,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从提高对“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认识入手,紧紧围绕公司 全年总的工作指导思想,以抓管理创效益,抓调整创特色为目标,积极推进建立现 代企业制度的进程,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1996 年,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614.65万元,实现利润1356万元,在内贸部商业信息中心200 家重点大商场主要 经济指标排序中,1-11月份公司销售额和利润额分别排列第68位和48位; 在拥有 38家成员单位的全国华联商厦集团中,公司销售和利润分别排列第13位和第7 位; 在山东省商业系统中,销售额及利税分别排列第7位和第9位。 全年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市场为导向,优化结构,促进销售。 今年在市场竞争和消费分流加剧的双重压力下,公司确立了“以调整促发展” 的经营策略,加大经营布局和商品结构的调整力度,运用广告宣传、价格策略、优 势品牌和委托代理等手段,树立了精品、专柜、总经销、总代理的经营特色。增强 了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能力,使销售工作有了一定拓展。 (二)以管理为本,向管理要效益。 公司在抓销售的同时,向管理要效益,眼睛向内,以加强管理工作为重点,以 理顺财务管理体制、加强费用预算管理为出发点,通过控制资金占用,费用支出和 库存总量,处理有问题商品和应收应付款项,强化商品质量与服务质量管理等一系 列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三)规范运作,强化法人治理机制。 1996年是公司转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年,公司以股票上市为契机,本着对全体股 东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了股东第一位和依法规范运作的观念,对现有的公司 法人治理机制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保证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 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贵。 (四)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2.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分析: 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14.65万元,比上年降低7.64%, 其主要原 因在于部分商场装修改造和商场内部结构调整;全年实现净利润908.89万元,较去 年下降24.47%,其主要原因在于:根据山东省政府(93)鲁政函159号文和山东省 鲁证字1995(150)号文规定,自1993年起公司实现利润按15%计征所得税, 所得 税按应付税款法核算。1996年根据山东省政府鲁证字(1996)101号文的规定, 公 司实现的利润由税务部门按33%征收所得税,由财政部门按18%返还,列收列支, 返还部分用于企业发展,共同享有。由于核算方法的不同,1996年实现净利润与上 年相比下降幅度较大。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截止1996年末、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年初数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国家拥有股份 25,980,000股 25,980,000股 2.募集法人股 10,700.000股 10,700.000股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36,680,000股 36,680,000股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 普通股 16,725,900股 16,725,900股 已流通股份合计 16,725,900股 16,725,900股 三、股份总数 53,405,900股 53,405,900股 (2)1996年公司总股份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股东): 年末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百分比(%) 烟台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家股) 25,980.000股 48.65 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总公司 8,000,000股 14.98 建行芝罘区支行西南河办事处 1,000,000股 1.87 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 500,000股 0.94 烟台市聚氨脂制品工业公司 500,000股 0.94 张福兴 250,000股 0.47 陈静静 250,000股 0.47 杨启明 210,000股 0.39 烟台市华侨商品供应公司 200,000股 0.37 烟台市龙口发电厂 200,000股 0.37 (4)截止1996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为:13230位,其中:国家股股东1位, 社会法人股股东9位,社会公众股股东13220位。 2.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数(股) 数(股) 孙德志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0 2000 李道昌 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 2000 2000 杜洪平 副董事长 0 0 姚有茂 副董事长 0 0 张红霞 副董事长 0 0 徐华阴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 2000 张伟光 董事兼副总经理 2000 2000 李洪臣 董事 0 0 高文河 董事 0 0 王粟九 监事会主席 400 400 郭永桓 监事 2000 2000 候英 监事 2000 2000 修忠兴 监事 0 0 董美红 监事 0 0 于爱宁 副总经理 2000 2000 李洪民 副总经理 2000 2000 五、重要事项 1.1996年5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同意将《公 司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工作安排》、《公司一九九五年 度财务决算、一九九六年度财务预算和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规范公司 宣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总体方案》、《公司投资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公司定于1996年6月28日夜公司本部召开一九九五年度股东大会; (二)关于同意将《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七个文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定; (三)公司增聘两位副总经理; (四)公司与山东新牟国际集团合资兴建“烟台新牟华联商厦”, 总投资额为 五仟万元民币,公司投资比例为51%。 2.1996年6月28 日在公司本部大楼会议厅召开了公司一九九五年度股东大会; 到会股东180人,共持股377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3%,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一九九五年度 工作报告、监事会一九九五年度工作报告、一九九五年变财务决算、一九九六年度 财务预算以及一九九五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规范后的公司章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试点总体方案和公司今后发展的方案,股东大会决议刊登在1996年7月3日《中国证 券报》、《山东证券报》、《烟台晚报》。 3.1996年10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讨论并安排了公司对 外公开发行的社会个人股1672.59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有关事且。 4.1996年10月28日,公司对外发行的社会个人股1672.59万股,获中国证监会批 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上市公告书刊登在1996年10月23日《上海证 券报》、《山东证券报》。 5.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法定代表、董事、监事、注册地址、会计师事务所、法 律顾问均未发生变化 6.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金 本公司 拥有权益(%) 烟台报业装饰 五金交电 115万元 60% 音响有限公司 装饰工程等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沪中社会字(97)第134号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截至 该日止的1996年度的公司及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1996年度的公司及合并财 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管理当局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 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本报告后附的上述贵公司的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 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 度12月31日的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和截至该日止的1996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的经营 成果,以及1996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的资金变动情况, 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 贯性原则. 上海中华社科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林东模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万椿 中国,上海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期间:本公司的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制,即自日历1月1日至12月31 日 为一会计年度。 (2)记帐本位币和外币存款: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月末对外币货 币性资产负债帐户中的外币余额按月末汇率重新折合人民币进行调整,此数额与原 帐面人民币余额的差额,计作“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列作当期损益。 (3)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余额的5‰计提。 (4)存货及其计价:本公司存货的主要内容是库存商品及材料物资、 低值易 耗品等。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法,按各种商品的含税(增值税销项税额)零售价 扣除商品进销差价和增值税销项税额之和以及商品削价准备金后计算存货实际价格。 商品削价准备金,按商品进价的5‰提取。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 在其使用 期内摊销其价值。 (5 )长期投资及其计价:本公司长期投资主要分为对其他单位直接投资和购 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进行间接投资两大类。长期投资中,对拥有20%及20%以 下权益的企业采用成本法核算,对拥有20%以上至50%的权益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 算;对拥有超过50%权益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且合并其会计报表。 (6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及其摊销:本公司将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拥有的仅 有使用权而无产权的职工住房列作无形资产;将商场、仓库装修改造费及开办费等 列作递延资产。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按实际成本和下列摊销年限 受益年限或在其有效年限内以直线法分期摊销: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40年,无形 资产─住房使用权50年,递延资产─商场、仓库装修改造费10年,递延资产─开办 费5年。 (7)税项:A、营业税金:本公司列于各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上的营业税金包 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其中,消费税按黄金首饰商品 销售金额的5%计缴;营业税按租赁收入的5%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分别按本期应交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之和的7%和3%计缴。B、 增值税:本公 司按国家税法的规定对商品进销的增值额计算增值税。主要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均为 17%;C、所得税:按33%计缴,由财政部门按18%返还。[鲁政字(1996)第101号 文规定]。 (8)利润分配:本公司的税后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1)按税后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按税后利润的5%提取法定公益金;(3 )按股东大会 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4)按股东大会决议支付普通股股利。 2.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7,060,274.87元,其中:银行存款7,051,764.01 元, 现金8,510.86元。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847,935.49元,其中帐龄一年以内的 48户,金额1 ,518,914.24元;一至二年的3户,金额240,974.41元;二至三年的1户, 金额 68 ,001.40元;三年以上的4户,金额20,045.44元。 (3)预付货款:期末余额19,417,307.52元,其中帐龄一年以内的92户,金额 16,359,376.44元;一至二年的10户,金额1,340,006.28元;二至三年的1户,金额 50,000.00元;三年以上的2户,金额1,667,924.80元。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4,016,009.87元,其中帐龄一年以内的112 户, 金额21,347,616.12元;一至二年的15户,金额2,641,059.75元;二至三年的1户, 金额25,350.00元;三年以上的3户,金额1,984.00元。 (5)存货期末余额37,232,543.79元,其中库存商品净额36,635,435.62 元, 低值易耗品471,845.82元,材料物资125,262.35元。 (6)在建工程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实际支出数 原预算数 资金来源 新牟华联商厦筹建工程 83.98% 16,795,572.81 20,000,000.00 贷款 住房拆迁投资工程 96.73% 1,247,786.00 1,290,000.00 贷款 二针网点工程 98.30% 245,761.12 250,000.00 贷款 上述在建工程成本中的资本化利息合计1,459,334.99元,其中,新牟华联商厦 筹建工程1,165,690.09元,住房拆迁投资工程252,035.06元,二针网点工程41,609. 84元。 (7)长期投资期末余额400,000.00元, 其中投资全国华联商厦联合有限公司 200,000.00元,烟台市芝罘区城市信用社股权投资200,000.00元。 (8)短期借款 贷款单位 借款金额 到期日 月利率‰ 贷款条件 中国建设银行烟台市芝罘区支行 19,480,000.00 97/2/27 9.24-10.06 企业担保 中国工商银行烟台市南大街支行 6,100,000.00 97/3/25 9.24 房产抵押 烟台市奇山城市信用合作社 2,500,000.00 97/4/4 9.24 企业担保 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5,000,000.00 97/2/22 10.71 企业担保 烟台通伸信用合作社 2,200,000.00 97/10/25 9.24 企业担保 交通银行烟台分行 2,500,000.00 97/5/25 9.24 企业担保 烟台芝罘区域市信用社 4,000,000.00 97/3/8 9.24 企业担保 41,780,000.00 上述短期借款的企业担保人分别为烟台新世界商厦和烟台振华商厦。 (9)应付帐款期末余额14,657,197,75元,应付供货商近3,000产。 (10)未付股利期末余额4,799,920.50元,其中国家股股东4,630,738.44元,社 会个人股股东169,182.06元。 (11)其他未交款期末余额64,612.30元,均为应交教育费附加。 (12)资本公积:本公司根据烟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1993年4月30 日所发烟国 资字(1993)23号文件, 对当时国家股股本按上述文件规定缴入本公司的股本溢价 部分。 (13)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合计 年初余额 3,634,288.64 1,299,125.74 4,933,414.38 本年计提 908,893.09 454,446.55 1,363,339.64 年末余额 4,543,181.73 1,753,572.29 6,296,754.02 (14)财务费用: 利息支出 4,074,814.06 减:利息收入 3,337,110.87 利息净支出(净收益) 737,703.19 加:金融机构手续费 85,518.44 823,221.63 (15)投资收益 股要投资收益 4,350,466.60 债券投资收益 26,716.56 (四)与关联公司交易事项和或有事项 1.前述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四项没有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业务往来。 2.截至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信誉为烟台振华商厦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担保, 累计总额为5,174万元,后者为烟台市一家大型的综合性商业企业。 八、其他事项 1997年3月15日公司董事会召开了第四届第四次会仪,会议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公司1996年度实现利润1356万元,按33%缴纳所得税后净利润909万 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会,5%提取法定公益金,合计136万元,本年度可供分配 利润为773万元,加上年度结转利润1026万元,两年合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99万元,董 事会决定:按每10股送3股的比例分配股利,按1996年末总股本5340.59万股计算,共 送出1602万元,其余部分结转下年,以上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执行。 烟台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孙德志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