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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园城黄金: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公告2022-11-03  

                        证券简称:园城黄金         证券代码:600766          公告编号:2022-088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
                             问询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2613 号)(以下简
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五十二
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
对你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营业收入大幅增加。三季报显示,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
入 3.44 亿元,其中 2.40 亿元均在第三季度实现,占前三季度的比例为 69.77%,
公司称主要原因系新增燃料油业务收入增加。


    请公司:(1)结合行业情况和贸易模式,说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
原因和合理性;(2)分季度说明各类业务开展情况,包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毛利率等主要财务指标,并说明相关业务收入是否为本年度以及上一年度新增贸
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是否应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予以扣除,如是,
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并结合相关财务数据,充分提
示可能存在的退市风险;(3)结合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交易金额、销售/采
购占比、是否为新增交易对手方,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
务资金往来,主要供应商与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产品是否实
现最终销售等情况,说明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行业季节性规律,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确认收入
的情形;(4)结合各类业务采购、销售模式,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权利义务约定
情况,说明上述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及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是否存在以总额法代替净额法核算的情形。


    2、关于托管业务。根据半年报,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套裕矿业本报告期的托
管收入减少 150 万(含税),根据 2021 年托管业务的毛利率 94.99%测算,影
响公司利润总额约 140 万,未来小套峪矿业托管业务是否继续开展具有不确定
性。


    请公司补充说明:(1)托管业务收入确认以及成本核算具体情况,是否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托管业务开展情况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3、关于期间费用下降。三季报显示,2022 年 1-9 月,公司实现扣非归母净
利润 101.23 万元,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 0.18 万元和 174.92 万元,销售
费用金额较小,管理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请公司:(1)结合新增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补充说明贸易业务的销售模式
和销售策略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定量分析本期销售费用金额较少的原因及合理
性;(2)结合高管人数、薪资水平,以及可比公司平均水平,说明报告期内管理
费用同比减少的原因和合理性;(3)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期间费用率,说明本年
度期间费用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通过少计期间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
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成本费用的情形。


    4、关于预付账款大幅増加。三季报显示,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预付款
项余额 7,508.14 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说明报告期预付款项大幅增
长的原因;(2)新增预付款项对应的主要交易对手方名称、金额及占比、付款时
间、交易背景及对应产品、是否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资金
往来;(3)预付合同约定公司取得对应的资产或服务具体内容,交易对手方约定
及实际提供对应资产或服务的时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预付款项是否最终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4)结合主要交易对
手方履约能力和资信情况,以及主要合同履行进展,预付款项账龄等,说明相关
款项是否具有可回收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未减值的情形。


    5、关于存货核算情况。三季报显示,截至 2022 年 9 月末,公司存货余额
9,520.87 万元,较 6 月末 10,825.42 万元有所下降。


    请公司:(1)分产品列示存货的具体构成、数量、对应金额及存储地点,单
独列示关联采购形成的存货;(2)说明存货核算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3)结合各类存货库龄情况,详细说明可变现净值的计算依据,以及存
货跌价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10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面回
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
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