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运盛: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健资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2018-09-28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健资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资科技
(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为盘活资产,整合
资源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经与苏州健资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签订公司、
苏州健资医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资医疗”)、健资科技(苏州工业园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资科技”)三方《股权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
拟以人民币 23,334,821.91 元为股权转让总价款,向健资医疗转让公司持有的健
资科技 51%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健资医疗拟以人民币 23,854,821.91
元为债权(以下简称“目标债权”)受让款,受让目标债权。交割当日,股权转
让款 23,334,821.91 元与债权受让款 23,854,821.91 元进行等额抵销,抵销后剩
余的人民币 520,000 元由本公司于交割日当天一次性支付至健资医疗指定账户。
因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事前收到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认真审阅,
现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事项是出于盘活公司资产,整合资源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考虑,有
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涉及的利率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及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胡颖、柯荣富、陈文君
2018 年 9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