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运盛: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 运盛 公告编号:2018-075 号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 9:30 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7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由监事会主席符霞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及向其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
的议案》
基于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
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
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因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及日常运营所需,公司拟在
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按照年利率 7%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 3,100 万元,
借款期限两年;因旌德县中医院托管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旌德宏琳向旌
德县中医院提供持续的日常经营管理服务,故拟向旌德县中医院收取总金额预计
不超过 500 万元的 2018 年度经营管理服务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
方,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董事已对此事项发表
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7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