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运盛:独立董事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5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向旌德县中
医院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相关资料,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1.公司控股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
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中医院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旌德中医院所发生的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保障旌德县中医院开展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
提供必要支持,促进其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所发生的交易,该关联交易事项
涉及的事项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我们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




                                         独立董事:胡颖、陈文君、刘正军

                                                         2019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