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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运盛:运盛医疗:2020年度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4-20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执行上述规
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一、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0 年审计报告,报
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发生额 2,000 万元,系公司为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提供担保。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以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方担保的情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
告期内的公司担保事项通过了如下审议程序:
    1、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德宏琳”)
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托管经营权。公司秉承谨慎性原则,判断旌德县中医院
为公司关联方,公司为中医院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6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和关联担保额度预案的议案》,
公司关联方旌德县中医院 2020 年预计融资额度 6,500 万,公司拟为旌德县中医
院上述融资提供不超过 6,500 万元担保,同时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
据实际融资情况,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0 年 3 月 7 日、3 月 24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
保和关联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1)。
    2、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就公司关联方旌德县中医
院向商业银行融资不超过 2,000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融资”),由公司及旌德宏
琳、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本次融资对商业
银行提供担保,同时本公司、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旌德宏琳为担保公司
本次融资担保事项提供信用保证作为反担保;并且公司将持有的旌德宏琳 100%
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且已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独立董事:胡颖、陈文君、刘正军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