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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21-05-15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 运盛          公告编号:2021-029 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18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具体内容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则的要求,我部对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进行了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
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并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年报显示,公司将医疗流通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前述更正对 2020 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营业收入金额影响较大。报告期
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7.38 万元,同比下降 63.26%。其中,医疗信息化-
软件、医疗流通业务、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以及医疗信息化-硬件等产品营
业收入均同比下降,降幅依次为 41.22%、80.55%、85.34%、64.61%;而医疗服
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9.32%。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合同条款、商业
实质,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
具备可靠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基础,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收入是否存
在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3)结合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报告
期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如是,请列示扣除
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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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年报显示,公司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发生的共计 3500 万元追偿权诉
讼纠纷案,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上述案件造成上
市公司损失,将无条件承担,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上述纠纷系公司未履行程
序对外担保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的诉讼进展、相关解决情况以及是否
计提预计负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医疗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072.08 万元,同比增
加 39.32%,主要原因为丽水运盛项目持续推进,业务收费量大幅提升。另外,
报告期内子公司丽水运盛主要从事医疗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2,461.08 万
元,较上年 407.36 万元增长较大;净利润为亏损 13.67 万元,较上年亏损
3,640.68 万元大幅减少。请公司补充披露:(1)丽水运盛实施的医疗信息化业
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分类情况,年报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格数据及文字说明是
否合理、准确;(2)结合报告期内丽水运盛实施的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收
入确认政策及收入确认具体情况、收取费用及应收款项等,量化说明丽水运盛收
入同比大幅增加、净利润亏损同比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
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经营管理权。报告期期内,公司通过旌德宏琳
对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管理服务费应收取总额为 355.93 万元;同时,公司在托
管期间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累计总金额 1.46 亿元,并且公司及公司前控股
股东四川蓝润资产共同为旌德县中医院融资提供担保 2000 万元,并以旌德宏琳
的部分股权作为质押。相关公告显示,前期,公司前控股股东四川蓝润资产将所
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华耘合信,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耘合信。请公司补充披露:
(1)近三年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2)目前旌德县中医院的建
设总投资、建设进度以及后续投资计划;(3)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具体托管运
营模式以及人员派驻情况;(4)结合托管运营合同、收取托管服务费约定标准、
实际收取情况等,说明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5)前述 1.46 亿元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期限、期满后的具体安排,评
估并说明借款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因前述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会计处理是
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前述提供担保的 2000 万元用款的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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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保期限、旌德宏琳质押部分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违约风险、以及公司控股股
东变更后前述担保的具体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5.年报显示,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依次为 529.64 万元、740.13 万元、
1,844.22 万元、1,753.39 万元,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较高;分季
度营业收入同比上年变动幅度依次为-68.47%、-86.64%、-6.04%、-56.91%,季
节趋势差异较大。请公司补充披露:(1)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上年差异较大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第三、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
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 43.49%,同比上年增加 18.64 个百分
点。其中,医疗服务业务毛利率为 15.75%,同比上年增加 134.05 个百分点;除
此之外,其余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均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市场
竞争、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变动的原因及合
理性;(2)各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说
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2,065.1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为
42.43%;前五名客户中关联方销售额为 1,133.11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
为 23.28%。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客户名称及销售金额、与前五名客户
合作的历史、交易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是否对
主要客户存在依赖,前五名中是否存在新增客户;(2)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为
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关联销售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及必要性,相关交易金额披
露是否真实、准确,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1,307.7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61.02%,
采购集中度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相关
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历年的合同金额及交易金额等,
公司及关联方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2)按采购商品种类,说明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
金额、结算方式等情况,并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3)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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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如有,详细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
情况,相关业务合理性、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4)公
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
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替代供应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成本为 2,290.15 万元,同比下降 77.20%。管理费用
1,392.83 万元,同比下降 71.39%,其中办公管理费为 493 万元,折旧摊销费用
20 万元,均较上年大幅下滑;销售费用 149.38 万元,同比下降 91.11%;财务费
用 4.59 万元,同比下降 97.77%。请公司补充披露:(1)管理费用中的办公管理
费、折旧摊销费的主要类别及其下降的原因;(2)结合成本、费用主要类型及同
比变动情况,逐项说明成本、费用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
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相关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
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 5,108.81 万元,账龄 5 年以上
占比为 50.10%。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2,847.43 万元,计提比例为
55.74%;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涉及 5 家客户,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2,559.64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以及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据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2)主要欠款客户应收账
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结算周期,是否如期支付、是否具有还款能力、相应收
入确认的具体依据;(3)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金额、计提
依据、计提是否经授权批准、是否存在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情形,
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4,150.44 万元,主要为股权转让款
和应收利息,合计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 90.77%;报告期内,公司对其他应
收款计提坏账准备共计 415.44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往来对象的
名称、与公司及关联方的关系、期末金额、账龄、产生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等情
况,明确相关款项是否属于资金占用;(2)报告期末 1 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账
款尚未回款的原因、期后结算时间、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政
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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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准则》的规定;(3)相关股权转让款和应收利息的基本情况、未回收的原因,
是否逾期,是否足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 845.05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8.68 万元,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 2.21%;其中,开发成本为 554.60 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
2010 年,未计提减值准备;开发产品为 95.96 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18.68 万元,
计提比例为 19.4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末存货的账龄及对应的
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2)结合开发成本和开发
产品对应项目的最新开发进度、减值计提的标准,说明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
未计提、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3.年报显示,公司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 3,702.35 万元,其中特许经营
权 3,675.00 万元,主要为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特许经营权(以下
简称 BOT 项目);报告期,公司针对该 BOT 项目预计大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 1,786
万元,相较期初余额调低 32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BOT 项目的初始确认
和后续计量,并结合合同条款说明公司 BOT 项目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承担未来设
备大修、重置、或恢复性大修支出义务的具体约定,报告期计提的预计负债情况,
包括计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确认预计负债使用的折现率,报告期末对
预计负债的调整的原因,并分析预计负债对报告期公司利润表的影响;(3)结合
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说明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假设、
参数及其合理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特许经营权应计提减值未计提
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年报显示,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 437.16 万元,主要系并购旌德宏琳形成,
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旌德宏琳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期末对
商誉减值测试情况,并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5.年报显示,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 3,828.00 万元,较期初数增加 72.24%;
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 4,065.35 万元,较期初数下降 40.64%。请公司补充
披露:(1)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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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龄,说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对象
名称、交易背景、应付金额、未结算原因及预计结算时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
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
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公司收到本问询函之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 5 个交易日内,就上述事项书
面回复我部,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
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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