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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运盛:运盛医疗:关于回复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2021-05-24  

                        证券代码:600767             证券简称:ST 运盛           公告编号:2021-030 号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 2020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运盛
医疗”)于 2021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418 号,以下
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组织人员逐一落实相关问
题,会计师就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公司现将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年报显示,公司将医疗流通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
前述更正对2020年一季报、半年报和三季报中营业收入金额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4,867.38万元,同比下降63.26%。其中,医疗信息化-软件、医疗流
通业务、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以及医疗信息化-硬件等产品营业收入均同比下降,
降幅依次为41.22%、80.55%、85.34%、64.61%;而医疗服务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39.32%。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合同条款、商业实质,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
策,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2)
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靠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基础,未来
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3)
结合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
实质的收入,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请年审会计师
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合同条款、商业实质,说明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以及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是否存在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
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
    1、合同各方签署了正式合同,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该合同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
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
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
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满足
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
义务:
    条件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条件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条件3: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公司各类收入均与客户签署了正式合同,合同各方已批准并承诺履行该合同义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该合同
有明确的与所转让的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公司因向客户转让
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故在控制权转移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一)医疗信息化-软件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就公司此类业务而言,公司判断:
    (1)公司在开发软件系统的时候,客户并不能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因此不满足条件1;
    (2)在验收确认前,该建设中的系统尚不能由客户控制,因此不满足条件2;
    (3)软件系统属于定制化产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但开发过程中,客户
不能主导公司开发形成的商品,即源代码及相关文档,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不能够
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因此,公司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
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不满足条件3。
    根据以往经验,在验收过程中,公司通常需要进行修正以满足客户的特定要求,
在验收完成之前,无法确定软件能否满足客户的主观标准,因此,医疗信息化-软件

                                    2
业务在客户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万达信息的软件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
    “对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服务,由于客户不能在履约的同
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不能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后,取得客户的验收资料等
文件时确认该单项履约义务相应收入。”
    (2)卫宁健康的软件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定制软件销售合同包含提供定制软件的履约义务,如果
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则公司按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但
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
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
定为止;如果不符合在某一时段内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的条件,则公司取得相关商品
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3)东华软件的硬件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需安装调试的按合同约定在项目实施完成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不需要安装的以产品交付并经购货方验收后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软件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二)医疗信息化-硬件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就公司此类业务而言,公司判断:
    (1)客户在硬件产品验收合格前,不能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因此不满足条件1;
    (2)客户在硬件产品验收合格前,不能够控制硬件产品,因此不满足条件2;
    (3)硬件产品在交付前,客户不能主导公司开发形成的商品,并从中获得经济
利益,不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因此,公司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
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不满足条件3。
    因此,在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在客户完成验收时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3
    (1)万达信息未单独披露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可类比其相应系统集成收入
确认政策,如下:
    “对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等服务,由于客户不能在履约的同
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不能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公司将其作为在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履行后,取得客户的验收资料等
文件时确认该单项履约义务相应收入。”
    (2)卫宁健康的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
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3)东华软件的软件类产品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以商品或自制产品交付购货方并经对方验收合格后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硬件类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
    (三)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收入确认方法
    1、就公司此类业务而言,公司判断:
    对于售后及维护部分,应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分配相应的合同价款。售后及
维护服务中,其他企业可以在公司已进行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服务,无需重复执行公司
累计已经完成的工作。因此,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
经济利益,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可在合同约定的售后、维护期间内分
摊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万达信息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对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运营维护等服务,其履约义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
采用产出法确定相应收入的履约进度。其中,约定工作量的合同,按实际工作量在服
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未约定工作量的合同,按照直线法在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
入。”
    (2)卫宁健康的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

                                       4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
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平均分摊确认。”
    (3)东华软件的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
    “对于一次性提供的技术服务,在服务已经提供、取得客户签署的服务确认报告
时确认收入;对于需要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的技术服务,根据已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总
金额及时间比例确认收入。”
    综上,公司提供服务类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亦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
    (四)医疗服务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1)就公司此类业务而言,公司判断:
    医疗服务收入可细分为医疗数据服务以及医疗管理服务收入。
    医疗数据服务即按次提供服务按次收费,公司在提供服务并取得相应收款权利时
确认收入。
    医疗管理服务收入因为其他企业可以在公司已进行的工作基础上继续服务,无需
重复执行公司累计已经完成的工作。因此,该类服务符合“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
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的情形,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履行的履约义务,
可在合同约定的管理服务期间内分摊确认收入。
    (2)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卫宁健康的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包含运行维护的履约义务,公司将其作为在某
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平均分摊确认。”
    2)通策医疗的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
    “医疗服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提供医疗服务,已经收回诊疗款或
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3)爱尔眼科的提供服务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在医疗服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权利时,确认医疗服
务收入”
    综上,公司提供医疗服务类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医疗流通业务收入确认方法

                                      5
    1、就公司此类业务而言,公司判断:
    (1)客户在未取得商品控制权前,客户并不能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
济利益,因此不满足条件1;
    (2)在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前,产品尚不能由客户控制,因此不满足条件2;
    (3)在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前,公司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
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因此不满足条件3。
    因此,在新收入准则下,公司医疗流通类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以交付客户并经客户验收作为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并据此确认收入。
    2、根据《收入准则应用案例——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公司判断如下:
    (1)商品在客户指定地点交货之前,商品始终处于供应商的控制之下,商品的
控制权是由供应商直接转移给客户,或者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向公司交货和公司依据
销售合同向下游客户交货几乎同时完成;
    (2)合同约定了质量问题由厂家负责;
    (3)根据合同,公司可以较为容易地将主要供货、保修、毁损等责任转嫁给供
应商,更符合代理人的身份。
    综上,公司认为在2020年度对该类业务以净额法核算更为严格和审慎。
    3、会计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
    (1)瑞康医药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
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
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
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
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本公司商品销售主要为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药品的仓储、配送等。本公司一
般负责将货物运送至指定交货地点,将货物交付客户验收并取得签收单后,客户取得
货物控制权,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迈克生物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政策
    “公司销售给医院及经销商的试剂商品和其他医疗仪器(耗材),在收到医院及
经销商订单后发出商品,医院及经销商收货后,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6
    公司经销的诊断仪器,按合同或协议的要求,在将诊断仪器及相关资料提交给购
买方,且购买方验收合格后,公司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3)迪安诊断单纯销售模式下销售检验仪器和试剂的收入确认原则
    “根据经客户确认的销售出库单,并预计款项可以回收后开具发票及确认销售收
入。”
    (4)莱美药业药品贸易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莱美德济公司在药品贸易业务中,分别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合同,但不是合同
的首要义务人,实际为代理人,没有责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可以被客户接受,也不承
担运输和货物退回时一般存货风险(货物通过第三方物流运输、保管),只赚取固定
比例的手续费,不具有自主定价权,也不承担源自客户的信用风险,公司在收到客户
回款后,扣除其应收取的手续费后全部返还至供应商及委托人。因此,公司对代理药
品贸易业务以净额法确认收入。”
    综上,除部分同行上市公司未明确列示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外,公司医疗流通类
业务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备可靠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基础,
未来业务发展是否具备可持续性,收入是否存在下降的风险,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一)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比上年增减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度       增减变动(+/-)
                                                                          (%)
房地产及相关行业                  -        1,610.68       -1,610.68         -100.00
医疗信息化-软件            1,597.48        2,717.72       -1,120.24          -41.22
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         58.40          398.35         -339.95          -85.34
医疗信息化-硬件               69.96          197.68         -127.71          -64.61
医疗流通业务               1,254.38        6,447.81       -5,193.43          -80.55
医疗服务业务               1,072.08          769.51           302.57          39.32
其他业务收入                 815.07        1,108.19         -293.12          -26.45
合计数                     4,867.38       13,249.94       -8,382.57          -63.26

    从上表可见,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67.38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8,328.57
万元,降幅 63.26%,其中:房地产及相关行业减少 1,610.68 万元,降幅 100%;医疗
信息化-软件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1,597.48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1,120.24 万元,降幅
41.22%;医疗流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254.38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5,193.43 万元,
降幅 80.55%,而医疗服务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1,072.08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302.57


                                      7
万元,增幅 39.32%。主要产品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如下:
    1、房地产及相关行业:2019 年运盛医疗实现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 1,610.68 万
元,主要为本公司之福州分公司集中处理福州佳盛广场项目房尾盘存货资产。截止
2019 年底,公司已基本完成存量房地产处置,2020 年公司无房地产项目销售。
    2、医疗信息化软件:医疗信息化-软件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1,597.48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1,120.24 万元,减幅 41.22%,主要变动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鉴于控股子公
司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达信息”)业绩大幅下滑且有进一步亏
损的可能,公司于 2019 年末出售了融达信息全部股权,导致 2020 年度医疗信息化业
务同比减少营业收入 3275.06 万元。2019 年,融达信息实现医疗信息化及相关业务
营业收入 3275.06 万元。二是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医疗信息化业务快速增长。2019
年丽水运盛 PPP 项目初步建设完成并进入运营阶段,仅有医疗服务部分业务收入,医
疗信息化业务尚未正式开展。2019 年 10-12 月,公司陆续中标丽水市 9 区县补偿机
制绩效考核信息化项目,合同总金额 1,836.50 万元,并于 2020 年第三季度、第四季
度完成上述项目的验收,2020 年累计确认不含税营业收入 1,589.93 万元,较 2019 年
增长较大。
    3、医疗流通业务:医疗流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254.38 万元,较 2019 年减少
5,193.43 万元,减幅 80.55%,主要变动原因为本期参考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医疗
流通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导致本期营业收入的减少。公司 2020
年执行新收入准则,依据新收入准则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相关要求,并结合医药流通
业务的实质重新判断后,公司认为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对商品的控制权较弱,根据谨
慎性的财务核算原则,从而确定公司在 2020 年度中对该业务应当按照净额法确认收
入。根据新收入准则中关于新旧准则衔接相关规定:首次执行 2017 年新收入准则的
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
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在 2020 年季报、
半年报和年报都对期初的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调整,2019 年同期的财务信息不需要追
溯调整,因此报表显示公司当期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减少幅度较大。医疗流通业务同
口径与 2019 年对比如下:(单位:万元)
                                                        本年度增减      变动幅度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         (%)
   总额法确认收入        6,903.04            6,447.81          455.23         7.06
   净额法确认收入        1,288.36            2,019.88         -731.52       -36.22


                                         8
  会计政策调减金额      5,614.68          4,427.93      1,186.75         --

    从上表可见,公司 2020 年如果按总额法确认营业收入将比按照净额法确认营业
增加 5,614.6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总额法确认的营业收入相比去年同期增加
455.23 万元,而净额法确认的营业收入相比去年较少 731.5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公司医疗流通业务不具备规模效应,加之市场竞争激烈,渠道拓展受阻,议价能力
较弱,所代理产品的毛利率降低。
    4、医疗服务业务:医疗服务项目实现营业收入 1,072.08 万元,较 2019 年度增
加 302.57 万元,增加 39.32%,变动原因主要是丽水运盛云胶片业务使用量的大幅提
升。2019 年丽水运盛云胶片实现营业收入 242.41 万元,2020 年实现云胶片业务收入
687.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445.14 万元。截止 2020 年末,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内,
公司已经完成 18 家县级以上医院的系统接入,2020 年新增接入 6 家,云胶片 2020
年累计检查量 158.55 万人次,实际收费量 83.03 万人次,转化率 52.37%,较 2019
年同期增长了 41%。同时,公司加强同医院各科室业务对接,针对各医院内部管理规
范的不同,采取个性化的服务模式,提升云胶片转化效率。
    (二)营业收入可持续性分析
    1、医疗信息化业务战略及工作计划
    2021 年在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平台架构下,不断深挖医疗改革任务中的市场
需求,重点拓展医疗信息化业务。
    截止目前,云和县县域医共体项目已经试点完成,正拟向全市进行业务拓展。除
医共体的新增项目对接外,围绕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公司不断积极探索运营模式和产
品。同时 2020 年重点推进的项目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其中:态势感知已经获得市卫
健委的积极支持,已经下发红头文件进行全市推广,龙泉市人民医院、景宁人民医院
已经在合同审批环节;体检系统已经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和流程配置,目前正在开展检
验外送调试、院内检验人员培训。
    此外,公司积极推进 5 分钟社会急救圈项目、城市大脑应用项目、献血者诊疗费
减免、市疾控数据驾驶舱、商保报销项目、全病程管理运营平台、高危孕产妇管理平
台等项目的对接,有助于 2021 年营业收入的实现。
    2、医疗服务业务战略及工作计划
    (1)丽水运盛云胶片业务的持续提量。在保证现有运营业务的稳定性、持续性
的基础上,完成剩余 4 家医院的接入、加大线下推广力度,云胶片项目的使用量在现

                                      9
有的基础上增加 40%,使用量从现有的 83 万张提升至 118 万张,目标日均使用量争
取达到 3,200 张/天,争取实现营业到达 950 万元,运营业务规模大幅提升。
    (2)旌德县中医院管理服务费。2018 年-2020 年经营期间,旌德县中医院分别
实现营业收入 2,231 万元、3,492 万元、4,385 万元,2020 年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
长 26%。未来将继续结合旌德县“国际慢城”、“大健康产业”定位,发展康复养老、
健康管理项目,通过管理及服务创新、人才引进及培养计划、打造中医、骨科、针灸
推拿等特色科室建设,提升医院业务收入,确认公司管理服务费及利息收入的实现。
    2021 年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现有业务框架,突破业务瓶颈,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
有计划地进行体系建设和业务经营活动,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提升核心竞争力。从
现丽水运盛及旌德县中医院业务增长速度来看,公司具备可靠的收入来源和业务基
础,未来业务发展具备可持续性。
    上述业务虽然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但是考虑到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周期、验
收节点等不可控因素,公司有可能存在收入下降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
慎投资。

    三、结合营业收入的具体构成,说明报告期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
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如是,请列示扣除相关影响后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金额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医疗信息化收入、医疗服务收入和医疗流通业
务收入。
    1、医疗信息化业务主要开展主体是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丽水运盛专注于
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应用升级与服务,已完成基础建设(数据中心、卫生专网)、智慧
健康(区域 HIS、公共卫生、血液、120 急救等多个软件系统)和信息惠民(预约诊疗、
双向转诊、远程医疗等)三大工程建设。报告期内,丽水运盛基于人口信息化平台,
已实现区域影像“双网融合”、“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项目”、“流动医院”等项目运
营落地,实现医疗信息化收入 1,725.84 万元,上述运营项目收入主要围绕丽水市人
口信息化平台开展,客户主要为丽水各区县卫健局、卫监所、血液中心、医院等医疗
机构,属于独立的外部客户,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不存
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2、医疗服务业务主要为丽水运盛的云胶片业务收入和旌德宏琳的管理服务费收
入。云胶片业务是丽水运盛重点推进的运营项目,主要提供影像数据云存储、区域影


                                      10
像平台内数据的互联互通、远程阅片、业务会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服务,服务的
主要客户为丽水市行政区域内 18 家县级以上医院,2020 年实现云胶片业务收入
687.55 万元。公司医疗服务业务另外一个主要的载体为公司拥有 60 年经营管理权且
属于公立性质的旌德县中医院,通过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的经营管理和资源整合,为
当地居民提供优质的诊疗服务,旌德宏琳根据旌德县中医院医疗服务收入收取管理服
务费, 2020 年共实现医疗服务收入 335.78 万元。医疗服务收入不存在与主营业务
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3、医疗流通业务:公司通过获取上游医疗产品、医疗智能产品的代理权,向下
游医院、客户、经销商和个人进行相关产品的销售,同时为其提供采购、仓储、物流
配送、资金支持等服务,2020 年共实现医疗流通业务收入 1,254.38 万元,公司按客
户需求组织货物出库、物流运输和客户验收,同时与营业收入相关的销售货款能收到。
公司的供应商及客户均为独立的经济主体且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无关
联关系。因此,医疗流通业务不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综上所述,公司对当前的业务模式和收入确认方式进行复盘后确认,公司不存在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四、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各类收入的确认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各类产品营业收入变动具有合理性,业务具备一定的可持续性,但考虑到
医疗信息化项目的开发周期、验收节点等不可控因素,公司有可能存在收入下降的
风险,公司已揭示相关风险;报告期未发现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
质的收入。


    问题2、年报显示,公司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发生的共计3,500万元追偿权诉
讼纠纷案,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如上述案件造成上市公
司损失,将无条件承担,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害。上述纠纷系公司未履行程序对外担
保所致。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的诉讼进展、相关解决情况以及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1
     一、补充披露上述事项的诉讼进展、相关解决情况以及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一)诉讼进展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获知公司
因与上海鎏衡企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上海鎏衡”)追偿权纠纷涉及诉讼,涉及诉
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3,500 万元。相关诉讼基本情况如下:
                       原告/申                                                   诉讼金
序                                                                      诉讼
        案件编号       请仲裁             被告/被申请仲裁方                      额(万
号                                                                      类型
                         方                                                        元)
                                 被告一:上海玄迹贸易有限公司
     (2020)沪 0106   上海鎏    被告二: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追偿权
 1                                                                               1,500
     民初 31273 号       衡      被告三:运盛医疗                         纠纷
                                 被告四:钱仁高
                                 被告一:上海禧泰贸易有限公司
     (2020)沪 0106   上海鎏    被告二: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追偿权
 2                                                                               1,500
     民初 31390 号       衡      被告三:运盛医疗                         纠纷
                                 被告四:钱仁高
                                 被告一:上海赫民实业有限公司
     (2020)沪 0106   上海鎏    被告二: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追偿权
 3                                                                                200
     民初 31394 号       衡      被告三:运盛医疗                         纠纷
                                 被告四:钱仁高
                                 被告一:上海赫民实业有限公司
     (2020)沪 0106   上海鎏    被告二:上海九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追偿权
 4                                                                                300
     民初 31396 号       衡      被告三:运盛医疗                         纠纷
                                 被告四:钱仁高

     2021 年 3 月 10 日,上述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截至本问询函回复公告日,暂未出
具一审判决。
     (二)涉诉事项解决情况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为了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支持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时任控股股东四川蓝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润资
产”)针对上述案件对公司做出承诺:“如最后因上述诉讼案件,造成你公司相关损失
的,本企业愿无条件承担,以确保你公司利益不受损害”。
     2021 年 4 月 9 日,华耘合信(海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
耘合信”)与蓝润资产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华耘合信受让蓝润资产持有的公司
82,979,928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4.34%。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述转让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完成过户登记确认手续,华耘合信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支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障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消除


                                            12
上述诉讼案件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影响,同日,华耘合信与公司签订了《协议书》,
约定并承诺如下:
    1、关于蓝润资产针对公司与上海鎏衡追偿权诉讼纠纷案前期所作出的承诺,由
华耘合信继续履行,即:前述案件应由公司承担的责任概由华耘合信全额承担。
    2、华耘合信保证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向公司提供自有银行账户 3,500 万元的
证明材料。待双方完成资金共管手续后,华耘合信向共管账户转入 3,500 万元,以担
保公司在前述案件中可能承担的经济责任。
    3、如前述案件最终生效判决确定公司应承担责任的,共管资金专项用于清偿公
司在生效判决中所确定的债务;如前述案件生效判决确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的,双方
应解除共管措施,并将共管资金返还至华耘合信。
    目前,华耘合信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自贸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8111001013400747778 银行账户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存入人民币 3,500.00 万元,以
担保本公司在上述案件中可能承担的经济责任。
    (三)是否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收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签发的《传票》等文件后,公司立即组织对涉诉
事项进行了专项自查。经核查,公司未有上述案件所涉合同用印记录,相关担保合同
也未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同时,
公司聘请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就上述诉讼案件对 2020 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进行了分析
判断,并出具了《关于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违规担保涉诉案件的
法律意见书》[(2020)泰律意字(运盛医疗)第 01 号]。结合蓝润资产出具的《承
诺函》以及公司与现控股股东华耘合信签订的《协议书》,公司认为:
    1、根据《公司法》第 16 条的规定以及《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公司向其他企业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
决议”,“债权人主张担保合同有效,应当证明其在订立合同时对股东(大)会决议进
行了审查”。就上述案件而言,本公司属于公众性的上市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未经
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追认,剥夺了其他股东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如本公司一旦对外承担
担保责任又得不到追偿,将严重危害上市公司广大中小公众股东及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且本公司的章程和法律规定均可以在公开渠道查询,汇金公司在签署《保证反担
保合同》时完全有能力查询获得,但汇金公司未尽到基本的形式审查义务,因此,反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有法律依据,且公司其他同类案件的终审判决亦确认了该观点。

                                     13
因此,上述案件本公司获得胜诉存在较大可能性。
    2、同时,在上述金额 200 万元的案件与金额 300 万元的案件中,汇金公司履行
担保责任的时间为 2016 年 6 月,假设本公司的反担保责任成立,反担保期间应由此
起算至 2018 年 6 月,而汇金公司委托律师催告的时间是 2018 年 12 月,已过反担保
期间,如不存在相反证据,则本公司亦不应承担反担保责任。
    3、此外,公司控股股东为确保上市公司利益不受损害,愿无条件承担上述诉讼
案件可能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因此,若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承担相关责任,也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及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对
于上述未决诉讼,由于案件目前尚未形成最终判决,相关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
前无法判断相关义务的履行是否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相关金额亦无法可靠计
量,因此公司认为上述未决诉讼暂不满足预计负债条件,不应确认预计负债,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认为:
    上述未决诉讼暂不满足预计负债条件,不应确认预计负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因此,2020 年年度财务报表无需就上述四宗案件计提预计负债。


    问题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医疗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72.08万元,同比增
加39.32%,主要原因为丽水运盛项目持续推进,业务收费量大幅提升。另外,报告期
内子公司丽水运盛主要从事医疗信息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61.08万元,较上年
407.36万元增长较大;净利润为亏损13.67万元,较上年亏损3,640.68万元大幅减少。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丽水运盛实施的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分类情况,
年报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格数据及文字说明是否合理、准确;(2)结合报告期内
丽水运盛实施的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确认具体情况、收取
费用及应收款项等,量化说明丽水运盛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净利润亏损同比大幅减少
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14
公司回复:
    一、丽水运盛实施的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和分类情况,年报主营业务
分产品情况表格数据及文字说明是否合理、准确;
    丽水运盛主要围绕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及其应用数据进行系统开发和数据集成服
务,营业收入类别为医疗服务和医疗信息化开发业务。公司主要根据是否参与项目的
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来区分医疗服务和医疗信息化类别,如果公司参与项目的直接开
发和项目实施,则分类为医疗信息化业务,反之则为医疗服务业务。2020 年丽水运
盛业务收入的具体构成分类如下:
                                                   医疗信息化     医疗信息化     医疗信息化
 收入分类          项目明细         医疗服务
                                                     -软件          -硬件          -运维
             云胶片项目                 687.55               -              -              -
 医疗服务
             安全管控服务                14.67               -              -              -
 业务
             其他运营服务                33.02               -              -              -
             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            -       1,549.94           51.73              -
             流动医院项目                    -           39.99          15.13              -
 医疗信息
             用血直报项目                    -            7.55              -              -
 化业务
             双网融合项目                    -               -              -          52.45
             其他信息化开发项目              -               -           3.11           5.94
               合计数                   735.24       1,597.48           69.96          58.40

    从上表可见,2020 年丽水运盛医疗服务业务收入 735.24 万元,加上旌德宏琳等
确认的医疗服务收入 336.84 万元,其合计数 1,072.08 万元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披露的数据一致。2020 年丽水运盛医疗信息化业务收入 1,725.84 万元,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一致。
    因此,公司关于丽水运盛的收入构成和分类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年报中关于
主营业务分类产品情况表格数据及文字说明是合理和准确的。

    二、结合报告期内丽水运盛实施的各项目立项、实施、验收、收入确认政策及收
入确认具体情况、收取费用及应收款项等,量化说明丽水运盛收入同比大幅增加、净
利润亏损同比大幅减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一)丽水运盛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收入                               2020 年营业      2019 年营      增减变动      增减变动比
                   项目明细
 分类                                  收入           业收入        (+/-)         例(%)
            云胶片项目                   687.55         242.41          445.14        183.63
医疗服务
            安全管控服务                   14.67              -          14.67
  业务
            其他运营服务                   33.02          0.67           32.35      4,838.38


                                         15
           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     1,601.67          -   1,601.67
           流动医院项目                55.12      26.75      28.37     106.05
医疗信息
           用血直报项目                 7.55          -       7.55
  化业务
           双网融合项目                52.45     137.52     -85.07     -61.86
           其他信息化开发项目           9.05          -       9.05
 合计数                             2,461.08     407.36   2,053.72     504.15

    从上表可见,丽水运盛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61.08 万元,较 2019 年增加
2,053.72 万元,主要为云胶片项目和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两个项目收入大幅增加
所致,分析如下:
    1、云胶片项目:
    (1)项目立项:2016 年底,浙江省首次提出了“最多跑一次”政府服务改革目
标,要求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改造优化诊疗流程,贯通诊
前、诊中、诊后各环节,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作为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项目的一部分,
公司立即启动了数字影像平台建设项目。2018 年 8 月,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卫生
计生委发布《关于核定数字影像服务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医疗服务收费的
合理性,奠定了云胶片项目落地实施的基础。
    (2)项目实施与验收:2017 年 2 月 22 日,丽水运盛与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
司就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中区域 PACS 建设及运营签署了《合作协议》,约
定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区域 PACS 项目的建设方和运营方,负责建设丽水市
区域影像平台及涉及的影像信息的运营,丽水钜典随后进场进行系统开发和项目实施
工作。与此同时,公司与丽水市人民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等 12 家县级以上公立医院
完成了影像云+人工智能应用平台数字影像服务协议的签署,公司向丽水市人民医院提
供影像数据云存储、区域影像平台内数据的互联互通、业务互动、远程阅片、业务会
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服务。截止 2019 年 6 月,云胶片业务正式上线试运行。
    (3)收入确认政策及收费情况:云胶片项目以各医院收费记录为准核对无误后
确认为营业收入。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 242.41 万元,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687.55
万元。
    2、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
    (1)项目立项: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
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财社〔2015〕133 号)
要求,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信息化支撑,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及其内部分配两个层面的精细化绩效考核,为建立专项补助与付费购买相结合、资

                                     16
金补偿与服务绩效相挂钩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新机制服务。公司充分解读补偿机
制改革任务文件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写了系统实施方案与工作计划,完成内部立项。
    (2)项目实施与验收:根据浙江省补偿机制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丽水市各区
县陆续开展了政府项目立项及招投标程序,公司通过建设方案确认、单一来源采购可
行性专家讨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挂网、财政审批确认、项目挂网公示、组织专
家开展单一对象来源谈判,到最终合同签订,截止 2019 年底,公司基本完成 9 区县
招投标流程并完成合同签订。2020 年 1-8 月主要组织研发人员进行项目开发和系统
测试,并于 2020 年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完成上线验收和人员培训,各个区县目标验
收时间及实际完成验收统计如下:
   序号           县市       目标验收节点           实际验收时间           回款情况
     1            景宁          2020-9-30              2020-9-25           已回款
     2            松阳          2020-9-30             2020-10-26           已回款
     3            云和         2020-10-12              2020-9-30           已回款
     4            莲都         2020-10-18             2020-10-30           已回款
     5            缙云         2020-10-18             2020-10-29           已回款
     6            庆元         2020-10-25             2020-10-14           已回款
     7            遂昌         2020-10-25              2020-9-30           已回款
     8            龙泉         2020-10-31              2020-9-30           已回款
     9            青田         2020-10-31             2020-11-24           已回款

    (3)收入确认政策及收费情况:公司医疗信息化开发项目主要根据各业主单位
签署的项目验收单进行确认收入,上述 9 个区县关于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分别于
2020 年 9 月-11 月完成项目上线和验收,均确认为 2020 年项目收入,总额 1,589.93
万元,2019 年无此项收入,因此该项目较 2019 年实现营业收入大幅增长。
    (二)丽水运盛主要利润项目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增减变动比例
      项目               2020 年        2019 年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2,461.08            407.36         2,053.72            504.15
(-)成本费用                2,424.11          2,060.53           363.58             17.64
(+)信用减值损失              -50.63            -11.63           -39.00            335.48
(+)资产减值损失                             -1,975.88         1,975.88           -100.00
(=)净利润                    -13.67         -3,640.68         3,627.01

    从上表可见,2020 年丽水运盛实现净利润-13.67 万元,较 2019 年-3,640.68 万
元增加 3,627.01 万元,净利润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有以下两个:
    1、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实现 370.39 万元毛利,较 2019 年 232.19 万元增加了
138.2 万元。


                                            17
    2、资产减值损失的变动影响。丽水运盛 2019 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 1,975.88 万
元,主要原因为 2019 年 BOT 特许经营权出现减值迹象。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银信财报字(2020)沪第 050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1,975.88
万元。2020 年经聘请的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经纬仁达评报字
(2021)第 2021112045 号]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测算的可收回金额高于扣除原已计提
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无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上述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导致
本年度利润较上年度减少亏损 1,975.88 万元。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年报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格数据及文字说明合理、准确;丽水运盛收入同比大
幅增加、净利润亏损同比大幅减少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问题4、年报显示,公司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经营管理权。报告期期内,公司通过旌德宏琳对旌
德县中医院的经营管理服务费应收取总额为355.93万元;同时,公司在托管期间向旌
德县中医院提供借款累计总金额1.46亿元,并且公司及公司前控股股东四川蓝润资产
共同为旌德县中医院融资提供担保2,000万元,并以旌德宏琳的部分股权作为质押。
相关公告显示,前期,公司前控股股东四川蓝润资产将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华耘合信,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耘合信。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
情况及财务状况;(2)目前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总投资、建设进度以及后续投资计
划;(3)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具体托管运营模式以及人员派驻情况;(4)结合托
管运营合同、收取托管服务费约定标准、实际收取情况等,说明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及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前述1.46亿元借款的具体用途、借
款期限、期满后的具体安排,评估并说明借款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因前述借款产生的
利息收入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6)说明前述提供担保的2,000
万元用款的具体用途、担保期限、旌德宏琳质押部分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违约风险、
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前述担保的具体安排。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旌德县中医院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18
    (一)旌德县中医院近三年经营情况
    2018年7月,旌德县中医院完成新院区搬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经营正常开展。
在手术类别上,四级手术例数由2019年的43例增长到2020年的102例,增长137%。科
室发展上,医院的省重点专科针灸科一直走中医药特色发展之路,诊疗服务量一直居
于区域前列。新院区让针灸科环境得到进一步的提升,2020年科室医疗业务收入达到
427万元,相比2019年的221万元增长93%。医院于2019年11月新开设了血液透析中心,
2020年血液透析中心全年医疗业务收入158万元,相比2019年9万元增加149万元。医
院骨伤科在新技术开展下,医疗业务收入也得到较大幅度提升,2020年骨伤科医疗业
务收入达到711万元,相比2019年的485万元增长47%。
    此外,旌德宏琳在新院区新增了包括核磁共振、DR、螺旋CT等大量医疗设备,住
院部由原先的一个综合病区,扩展到外科骨伤科病区、内科针灸科病区和妇产科的五
个科室三大病区模式,同时在新院区完成眼科、血透中心、体检中心、中医药质控中
心等科室建设,先后有关节镜技术、甲乳穿刺术、增强CT、深静脉临时置管术、微生
物实验室等13个“三新”项目被立项,现已启动了11项,完成3项。2020年完成旌德
县中医院二甲复评审工作、宣城市“双百”考核排名上升了10个名次。最近三年,旌
德县中医院急诊人次、住院人次及营业收入数据如下: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急诊人数(人/次)           67,965             72,212               66,408
 住院人次(人/次)            3,750              3,297                3,307
 营业收入(万元)             2,376              3,492                4,385
    (二)旌德县中医院近三年财务状况
    旌德县中医院最近3年主要财务状况主要指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总资产                     6,005.33          13,397.45            18,052.38
       总负债                     6,111.24          14,309.92            20,090.86
       净资产                       -105.91           -912.47            -2,038.48
   资产负债率(%)                   101.76             106.81               111.29
       营业收入                   2,376.48           3,491.99             4,385.17
       收入增幅                        ——                47%                  26%
       经营结余                      135.55              82.92                 3.90
   注:经营结余为中医院经营产生的实际结余,在账面结余的基础上加回旌德宏琳对中医院收
取的管理费及借款利息。

    2018年-2020年期间,在旌德宏琳资金及业务支持下,旌德县中医院营业收入持
续增长,近三年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2376万元、3492万元和4385万元,近两年增长


                                        19
率分别为47%和26%。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旌德县中医院总资产18,052万元,总负债
为20,09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1.29%。

    二、目前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总投资、建设进度以及后续投资计划
    旌德县中医院的建设总投资约为1.4亿,其中:2016年-2018年建设投资额分别为
2,499万元、3,247万元、8,221万元。
    截止2018年7月,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工程已经完工,相关医疗设备已经安
装到位,符合日常运营需求,同月完成新院区的搬迁工作。目前中医院运行良好,暂
无大额后续投资计划。

    三、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具体托管运营模式以及人员派驻情况
    (一)托管运营模式
    2017年9月18日,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旌德县卫
健委”)签署的《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定:

    1、旌德宏琳从旌德县中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实际交付起经营管理之日起享有其60
年经营权,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的全部成本费用均由旌德宏琳投入,
新建旌德县中医院资产全部纳入国有资产管理,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使用、维
护及其改良费用均由旌德宏琳承担;
    2、旌德县卫健委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条款对旌德宏琳的经营管理活动
实施监管。经营期限内,旌德宏琳为旌德县中医院的全权管理人;
    3、旌德宏琳在经营期间通过对旌德县中医院的正常经营,收回投资成本,获取
投资回报。为确保中医院的正常运转及发展,旌德宏琳为中医院提供相关管理及服务,
并依法依规收取费用,旌德县卫健委将前述合法合规费用纳入中医院的预算管理,并
按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
    4、经营协议到期后,根据审计报告所记载净资产状况与旌德县卫健委进行资产
移交,将中医院经营权和全部资产“零负债、零担保”移交给旌德县卫健委。
    综上所述:旌德宏琳对中医院建设、维护、运营过程中投入资金最终形成的资产
不享有所有权,而是通过对中医院的后续正常经营,提升营业收入,基于其对中医院
提供的管理服务,收取管理服务费,以此来收回投资并获取回报;同时为确保中医院
的正常运转及发展,旌德宏琳持续为中医院经营提供资金支持,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旌德宏琳则收取合理的资金利息。

                                      20
    (二)人员派驻情况
    截止目前,旌德宏琳已向旌德县中医院派驻院长1人。协议约定旌德宏琳保留中
医院现有在编人员,不足部分由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先录用在岗不在编人员,
实行全员聘任制。为行使对中医院的经营权,从人力资源的角度给与支持及优化,更
好的支撑中医院将来的业务提升,旌德宏琳招聘具备资深医疗及管理经验的专家由旌
德县卫健委任命后担任中医院院长。

    四、结合托管运营合同、收取托管服务费约定标准、实际收取情况等,说明该业
务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1、合同约定及收费标准。协议约定,旌德宏琳在经营期间通过对中医院的正常
经营,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为确保
中医院的正常运转及发展,旌德宏琳为中医院提供相关管理及服务,并依法依规收取
费用,双方签订《管理服务合同》,根据中医院的收入情况按双方协商确定的比例按
月收取管理服务费。
    2、实际收取情况。2018年7月,中医院搬至新址投入试运营,旌德宏琳与中医院
签订管理咨询合同,按360万元/年的固定费用,旌德宏琳为中医院提供所需的咨询服
务;2019年,基于中医院的经营收入情况,公司以中医院收入的20%计提管理服务费
用,同年10月17日,为中医院后续新业务的规划提供支持,公司将管理服务费的计提
比例调整为10%;2020年,旌德宏琳持续按中医院收入的10%的比例计提管理服务费。
综上,2018年确认管理服务费360万元,2019年确认505.75万元,2020年确认355.93
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收取管理服务费978万元,应收余额为243.68万元。
    旌德宏琳以旌德县中医院提供的HIS系统医疗业务收入为准,按比例计算管理服务
费,双方核对无误后签订管理服务费结算单,并以此确认为营业收入。结合本问询函
“问题1.一(四)”相关会计政策及确认原则上述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五、前述1.46亿元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期限、期满后的具体安排,评估并说明
借款是否存在违约风险,因前述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金额,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
则的规定
    1、借款具体情况:协议约定: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运营等所需的全部成
本费用均由旌德宏琳投入。截止本报告期末,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借款余额为
14,577.01万元,主要借支情况如下:(单位:元)

                                     21
   序号             借款年份            借款金额           借款形式          备注
     1           2018.6-2018.12      28,800,000.00         现金借款
     2           2019.1-2019.12       9,700,000.00         现金借款
     3              2019.10          73,728,398.53         资产移交          注1
     4           2020.1-2020.12      33,541,687.03         现金借款
               合计数               145,770,085.56
    注1:为满足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旌德宏琳、旌德县中医院及旌德县卫健委已签订资产移交
确认书,确认旌德宏琳将账面相关资产按2019年9月30日的资产账面价值(含税)人民币7,372.84
万元移交给旌德县中医院,旌德县中医院按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对资产进行管理,同时确认对旌德
宏琳的债务。

    2、借款用途:为确保中医院的正常运转及发展,旌德宏琳持续为中医院经营提供
资金支持,前述1.46亿的借款用途涵盖了中医院的工程建设资金支付、医疗设备购置
所需,及日常运营流动资金的补充。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旌德县中医院认定为关
联方,上述借款资金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借款资金有明确的资金用途,不构成控股
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挪用资金的情况。
    3、借款期限:双方就此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最高限额1.8亿元,借款期限
三年(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借款利率为年7%。
    4、期满后的具体安排:根据协议约定,借款到期后,如中医院不能按期归还,
经旌德宏琳审查中医院经营情况后,可办理展期,确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
利率续签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
    5、是否存在违约风险:(1)旌德县中医院存在一定支付能力。旌德县中医院经营
状况稳定,营业收入逐年提升,具备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2018年-2020年三年平均
经营结余为74.12万元,除去每年约677万元的资产折旧摊销及提取的医疗风险准备金
后,具备一定资金支付能力。随着后续经营业绩的提升,旌德县中医院资金支付能力
将会得到加强。(2)经营管理期限较长,投资回收有保障。根据协议约定,旌德宏
琳经营管理期为60年,截止报告期末尚剩余57年,公司有足够的时间来提升经营业绩,
完成投资回收。
    为准确评估旌德县中医院的还款能力,公司对并购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
司产生的商誉相关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经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评估确认,出具了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2021112063号评估报告,关于旌德县
减值相关测试的情况详见本问询函“问题14”的相关回复。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
应对关联方往来款项按0.3%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在资产评估报告明确不需要计提减

                                         22
值准备的情况下,考虑到旌德县中医院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支付情况,公司仍按谨慎性
的原则对旌德县中医院计提了1%的坏账准备。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计提坏账
162.20万元,其中本年度新增计提坏账159.66万元。
    因此,公司判断旌德县中医院具备还本付息能力,不存在违约风险。
    6、会计处理:对于借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旌德宏琳按合同利率计算利息,按月
计提,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计入对旌德县中医院的其他应收款。合同中约定了各
自权利、义务;有明确支付对价;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公司未
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因旌德中医院现金流可以支付合同对价,故有
权向旌德中医院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因此,满足收入确认原则。

    六、说明前述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用款的具体用途、担保期限、旌德宏琳质押
部分股权的比例、是否存在违约风险、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前述担保的具体安排。
    1、担保的具体情况:前述提供担保的2,000万元借款用途为中医院日常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到期担保公司代为清偿之次日起两年。根
据公司与旌德县兴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签订的《股权质押
协议》,公司将其持有的旌德宏琳100%股权质押给担保公司作为反担保。旌德县中医
院经营稳定,营业收入逐年提升,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违约风险。
    2、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前述担保的具体安排:借款将于2021年6月3日到期,中
医院按期清偿债务后,原合同项下担保责任履行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变更后,现控股
股东已就中医院续贷事宜与银行及担保公司做了充分的沟通,对后续担保条件初步达
成一致,借款到期后,将继续由公司和现控股股东提供新签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及反
担保,待完成相关审批程序后,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该业务收入确认政策及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因前述借款产生的利
息收入金额,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问题5、年报显示,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依次为529.64万元、740.13万元、1,844.22
万元、1,753.39万元,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较高;分季度营业收入同比
上年变动幅度依次为-68.47%、-86.64%、-6.04%、-56.91%,季节趋势差异较大。请

                                     23
公司补充披露:(1)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上年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2)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
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是否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
入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上年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趋势一致、是否符合行业特征
    公司的客户中一定比例为卫健委、区县卫健局等政府机构,如丽水运盛项目,这
类项目的客户在医疗信息化的采购过程中均需遵循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通常上半年
主要为采购预算编制、项目立项、招投标及签订合同等阶段,直至下半年公司方能
进入现场实施,公司的收入确认与项目系统投入运行及验收完毕息息相关,因此公
司在不同季度的业绩波动较大,第四季度收入确认最为集中。由于公司开展业务的
各项成本及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的发生,公司业绩有可能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对比分析如下:
    (一)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上年同期对比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0 年度           529.64         740.13       1,844.22       1,753.39
      2019 年度         1,679.58       5,538.54       1,962.77       4,069.05
  增减变动额(+/-)      -1,149.94     -4,798.41         -118.56     -2,315.66
  增减变动率(%)           -68.47         -86.64          -6.04         -56.91

    从上表可见,2020 年公司分季度营业收入依次为 529.64 万元、740.13 万元、
1,844.22 万元、1,753.39 万元,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比重较高,已经占全
年营业收入的 73.91%。公司 2019 年度医疗流通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按净额法调
整后对比如下: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0 年度            529.64         740.13       1,844.22       1,753.39
     2019 年度            973.43       3,325.56         883.79       2,844.57
   增减变动(+/-)         -443.80     -2,585.42          960.43     -1,091.18
   增减变动(%)            -45.59         -77.74         108.67         -38.36

    从上表可见,上年同期营业收入主要集中在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分别为
3,325.56 万元和 2,844.57 万元,2019 年二季度营业收入确认较多主要是因为本公司
之福州分公司 2019 年 6 月集中处置了福州佳盛广场尾盘存货资产,确认房地产营业

                                    24
收入 1610.68 万元,扣除上述影响因素外,季节性的变动趋势基本与 2020 年一致。
    (二)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同行业对比情况
    公司选取了 5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分别为卫宁健康、万达信息、东软集团、思创
医惠和东华软件,均为行业内成熟的软件开发企业,同行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卫宁健康         27,797.33          51,533.56          57,806.38         89,520.71
   万达信息         29,353.47          50,123.77          84,272.37        137,077.50
   东软集团         90,608.41        157,277.19          178,767.68        335,545.48
   思创医惠         33,332.36          38,517.62          30,949.29         44,327.21
   东华软件       172,703.86         191,281.98          192,682.93        360,049.90
   运盛医疗            529.64             740.13           1,844.22          1,753.39

    从上表可见,虽同行内上市公司规模体量相较于本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大,但从季
节性趋势可见,行业内公司营业收入基本确认在第四季度,卫宁健康、万达信息、东
软集团、思创医惠和东华软件 2020 年四季度的营业收入较第三季度增长率分别为
54.86%、62.66%、87.70%、43.23%、86.86%,与公司的季节性变动趋势基本一致,公
司收入确认符合行业特征。

    二、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确认的情形,是否
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原因为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
分别于 2020 年 9-11 月进行了丽水运盛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的上线验收,完成收入
的确认。2020 年 9-11 月,公司陆续完成丽水市 9 区县项目验收,累计确认营业收入
1,589.93 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 32.67%,其中第三季度确认 788.86 万元,占第三
季度营业收入的 42.77%;第四季度确认收入 801.07 万元,占第四季度营业收入的
45.69%。剔除绩效考核项目影响前后数据如下:(单位:万元)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2020 年营业收入                    529.64       740.13       1,844.22      1,753.39
 其中:丽水运盛补偿机制绩效考
                                                                788.86        801.07
 核项目确认的营业收入
 剔除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的
                                   529.64          740.13     1,055.36        952.32
 营业收入

    从上表可见,剔除丽水运盛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确认的营业收入后,公司分季
度营业收入分别为 529.64 万元、740.13 万元、1,055.36 万元和 952.32 万元,营业
收入绝对值较小,季节性波动并不明显。此外,丽水运盛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立项、
实施、验收、收入确认政策及收入确认具体情况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3”的相关回复。

                                        25
因此,公司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有其特定的项目背景,不存在跨期确认
的情形,也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营业收入季节性趋势与上年差异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
势一致、符合行业特征;第三、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有合理性,不存在跨
期确认的情形,不存在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而突击确认收入的情形。


    问题6、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3.49%,同比上年增加18.64个百分点。
其中,医疗服务业务毛利率为15.75%,同比上年增加134.05个百分点;除此之外,其
余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均大幅下滑。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市场竞争、售价及
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各产
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市场竞争、售价及成本变动等因素,量化分析各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变
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各产品毛利率变动情况:(单位:元)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毛利率
    主营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房地产及相关行业                                                  不适用      -17.10%
医疗信息化-软件         15,974,806.41        12,876,738.02        19.39%      -27.35%
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      583,969.76           295,099.70        49.47%        13.09%
医疗信息化-硬件            699,646.01           697,180.07          0.35%     -46.03%
医疗流通业务            12,543,834.78                            100.00%        68.67%
医疗服务业务            10,720,790.53         9,032,464.60        15.75%      134.05%
合计数                  40,523,047.49        22,901,482.38        43.49%        19.67%
其中:医疗行业合计      40,523,047.49        22,901,482.38        43.49%        18.64%
    续表:
       主营业务类别        2019 年营业收入          2019 年营业成本     2019 年毛利率
房地产及相关行业            16,106,842.68            13,353,229.46         17.10%
医疗信息化-软件             27,177,213.97            14,473,669.45         46.74%
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       3,983,516.20             2,534,302.73          36.38%
医疗信息化-硬件             1,976,779.05             1,059,974.25          46.38%
医疗流通业务                64,478,102.74            44,279,333.48         31.33%

                                        26
医疗服务业务                7,695,074.83            16,798,239.20          -118.30%
合计数                     121,417,529.47           92,498,748.57           23.82%
其中:医疗行业合计         105,310,686.79           79,145,519.11           24.85%

    公司2020年度对医疗流通业务并非主要责任人的身份,因此以净额法核算,为了
便于比较毛利率变动的真实情况,此处分析毛利率时,将2020年业务情况还原为总额
法,还原后的情况如下:(单位:元)
                         2020年               2020年          2020年        毛利率
    主营业务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变动情况
房地产及相关行业                                                 不适用       -17.10%
医疗信息化-软件         15,974,806.41        12,876,738.02       19.39%       -27.35%
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      583,969.76           295,099.70       49.47%         13.09%
医疗信息化-硬件            699,646.01           697,180.07         0.35%      -46.03%
医疗流通业务            64,156,628.45        51,612,793.67       19.55%       -11.78%
医疗服务业务            10,720,790.53         9,032,464.60       15.75%       134.05%
合计数                  92,135,841.16        74,514,276.06       19.13%         -4.69%
其中:医疗行业合计      92,135,841.16        74,514,276.06       19.13%         -5.72%
    续表:
主营业务类别                  2019 年营业收入        2019 年营业成本   2019 年毛利率
房地产及相关行业                   16,106,842.68       13,353,229.46            17.10%
医疗信息化-软件                    27,177,213.97       14,473,669.45            46.74%
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                3,983,516.20       2,534,302.73            36.38%
医疗信息化-硬件                      1,976,779.05       1,059,974.25            46.38%
医疗流通业务                       64,478,102.74       44,279,333.48            31.33%
医疗服务业务                         7,695,074.83      16,798,239.20          -118.30%
合计数                            121,417,529.47       92,498,748.57            23.82%
其中:医疗行业合计                105,310,686.79       79,145,519.11            24.85%

    1、公司无新增房地产业务,并已完成存量房地产存货处置,公司本期无房地产
相关业务,房地产及相关行业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1,610.68万元,导致毛利率减
少17.10%。
    2、公司医疗信息化-软件业务,2020年毛利率减少了27.35%,主要系公司2020
年1月完成处置融达信息,2019年该项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融达信息的软件开发,相
应成本主要系人工成本;2020年该项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丽水运盛的人口健康信息平
台相关软件开发和应用升级,相应成本除了人工成本外,还包含了PPP项目特许经营
权的摊销金额以及电信租赁费468万元左右,若剔除该数据影响后,2020年软件业务
毛利率为46%,与上年无重大差异。
    3、公司医疗信息化-售后及维护业务,2020年毛利率增加了13.09%,主要系公司
2020年1月完成处置融达信息,2019年该项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融达信息的软件后续
维护业务;2020年该项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丽水运盛的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后续维护业

                                        27
务,需要的成本大幅减少。
    4、公司医疗信息化-硬件业务,2020年毛利率减少了46.03%,主要系公司2020
年因所处的环境竞争激烈,公司客户群体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应政府部门预算管控
所需,在签署的一份合同中,将硬件、软件履约义务及各自的金额拆分时,对硬件保
留较少的差价所致。
    5、公司医疗流通业务,2020年毛利率减少了11.78%,主要系公司的医疗流通业
务中正在由医疗试剂、设备等逐步转向医疗智能产品等新产品,而医疗试剂、设备整
体毛利率水平在30%-60%之间,而医疗智能产品的平均毛利率较低。
    6、医疗服务业务毛利率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丽水运盛运营项目持续推进,业
务收费量大幅提升,致使营业收入增加了39.32%;加之无形资产-BOT特许经营权因
2019年计提了大额减值准备后,相应摊销成本大幅减少,由2019年的1,523万元减少
至2020年的735万元,减少了51.75%,因此导致医疗服务业务毛利率较上年度增加
134.05个百分点。

    二、各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可比产品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说明原因
及合理性
    (一)医疗信息化及医疗服务可比企业
               股票                          2020 年毛利   2019 年毛利   增减变动
 公司名称                    可比产品
               代码                            率(%)       率(%)       情况
万达信息     300168   智慧医卫、智慧政务等       15.85         22.86       -7.01
卫宁健康     300253   医疗卫生信息化等           54.08         51.42        2.66
东华软件     002065   金融健康、互联网服务       23.00         27.73       -4.73
本公司业务   600767   医疗信息化                 33.16         14.61       18.55

    公司2020年医疗信息化及医疗服务的毛利率处于行业中间水平,2019年低于行业
水平,主要因丽水运盛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而开展的业务,相应特许经营权平台较
高的摊销额影响,剔除该因素影响后,公司的该板块毛利率与行业吻合,无异常。
    (二)医疗流通业务可比企业对比
               股票                          2020 年毛利   2019 年毛利   增减变动
 公司名称                    可比产品
               代码                            率(%)       率(%)       情况
瑞康医药     002589   医疗器械、耗材直销         29.38         31.15       -1.77
迈克生物     300463   试剂销售代理               53.12         51.82         1.3
迪安诊断     300244   诊断产品                   25.86         27.01       -1.15
科大智能     300222   工业生产智能化             24.34         18.63        5.71
本公司业务   600767   医疗试剂、耗材、设备       29.07         31.33       -2.26
本公司业务   600767   优必选全系产品             14.33                     14.33


                                        28
       公司医疗试剂、耗材、设备等毛利率在行业中位于中间水平,而公司刚开展医疗
智能产品业务,还不具有价格竞争优势,相对毛利率较低。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各产品毛利率同比上年变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各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
司、可比产品不存在显著差异,变动具有合理性。


       问题7、年报显示,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065.1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为
42.43%;前五名客户中关联方销售额为1,133.11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重为
23.28%。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客户名称及销售金额、与前五名客户合作的历
史、交易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
在依赖,前五名中是否存在新增客户;(2)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
客户,关联销售的交易背景、交易内容及必要性,相关交易金额披露是否真实、准
确,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前五名客户名称及销售金额、与前五名客户合作的历史、交易的稳定性及可
持续性,相关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公允性,是否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前五名中是否存
在新增客户
       2020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名称及销售额情况如下表:(单位:元)
                                        是否为本年
序号        客户名称       是否关联方                 不含税收入        总收入占比
                                        新增客户
 1      旌德县中医院          是            否          11,331,077.78     23.28%
 2      龙泉市卫生健康局      否            是           3,363,924.72     6.91%
 3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否            是           2,242,925.09     4.61%
 4      遂昌县卫生健康局      否            是           1,897,004.61     3.90%
 5      庆元县卫生健康局      否            是           1,816,110.22     3.73%
              合计                                      20,651,042.42     42.43%

       1、旌德县中医院为本公司关联方,其收入来源于前述管理服务合同项下的管理
服务费收入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利息收入。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合作的历史、交易的
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以及定价原则详见本问询函“问题4”的相关回复。公司关联方旌
德县中医院2020年确认营业收入1,133.11万元,占公司营业总收入的23.28%,公司对


                                          29
旌德县中医院存在一定的依赖性。
    2、公司前五名客户中,第二名至第五名分别为龙泉市卫生健康局、青田县卫生
健康局、遂昌县卫生健康局、庆元县卫生健康局,均为公司本年新增客户。公司向上
述卫健局的主要收入来源为补偿机制绩效考核信息化项目的合同收入,该项目已于
2020年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全部实施完成,并已交付验收,所有收入均于2020年确认
完毕。该项目是政府预算内项目,经过了政府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交易定价符合市场
化原则,定价是公允的。上述项目由各个区县卫健局负责指导、实施,项目内容相同,
但实施主体、收入确认及支付主体相互独立,不存在对单一客户过度依赖的情况,且
随着浙江医疗信息化改革速度的加快,以及该项目后续的运维和项目应用升级,公司
与上述客户存在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交易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二、关联客户的名称,是否为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关联销售的交易背景、交易内
容及必要性,相关交易金额披露是否真实、准确,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关联客户为旌德县中医院,非报告期内新增客户,关联销售如前所述为管理服务
费用收入及借款利息收入,交易背景、内容及必要性,请参见本问询函“问题4”的
相关回复。
    公司已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了与旌德县中医院相关担保、收取的管理费和利息收入,
相关交易金额披露真实、完整、准确。管理服务费以旌德县中医院HIS系统医疗业务
收入为依据计算,借款利息以每笔借款转款日为起息日,按实际占用天数及合同利率
计算,相关定价参照市场情况制定,定价公允。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关联客户不是报告期新增客户,关联销售基于整体战略考虑,关联交易具有合
理性,相关交易金额披露真实、准确,交易价格的定价公允。


    问题8、年报显示,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07.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02%,
采购集中度较高。请公司补充披露:(1)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相关供
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历年的合同金额及交易金额等,公司及
关联方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的情形;(2)按
采购商品种类,说明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结算方

                                     30
式等情况,并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3)是否存在客户与供
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如有,详细说明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相关业务合理
性、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4)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
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对主要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替
代供应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及相关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包括成立时间、
合作年限、历年的合同金额及交易金额等,公司及关联方与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近三年前五名供应商变化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2018 年前五名      主要采购                                           采购      是否关
                                     成立时间           合作年限
       供应商             产品                                           金额        联方
   上海国际医药贸     医疗试剂
                                   1993-07-23        2018.11-2019.06    1,275.03     否
   易有限公司           及耗材
                        医疗仪
   达承医疗设备(上
                      器、试剂     2011-02-21        2017.11-2020.01    1,090.47     否
   海)有限公司
                        及耗材
   北京科美生物技     医疗试剂
                                   2007-05-10        2017.11-2019.12      943.98     否
   术有限公司           及耗材
   北京先瑞达医疗     医疗试剂
                                   2008-01-28        2018.12-2018.12      924.00     否
   科技有限公司         及耗材
   国网上海市电力
                        电费       1989-10-20          2011-2020          777.06     否
   公司
         合计                                                           5,010.54

   2019 年前五名      主要采购                                            采购     是否关
                                      成立时间            合作年限
        供应商          产品                                              金额     联方
   达承医疗设备(上   医疗仪器、
                                     2011-02-21       2017.11-2020.01   1,061.25     否
   海)有限公司       试剂及耗材
   国网上海市电力
                        电费         1989-10-20          2011-2020        825.71     否
   公司
   上海国际医药贸     医疗试剂
                                     1993-07-23       2018.11-2019.06     718.26     否
   易有限公司         及耗材
   北京科美生物技     医疗试剂
                                     2007-05-10       2017.11-2019.12     713.94     否
   术有限公司         及耗材
   上海希实生物科     医疗试剂
                                     2011-04-08       2018.04-2020.06     645.91     否
   技有限公司         及耗材
          合计                                                          3,965.08

    2020 年前五名                                                         采购     是否关
                      主要采购产品      成立时间           合作年限
       供应商                                                             金额     联方



                                                31
   中国电信股份有
                      电路及机柜租
   限公司丽水分公                    2003-02-19   2016.09-至今     454.83     否
                      赁
   司
   丽水钜典影像科     云胶片业务服
                                     2017-02-09   2017.02-至今     343.79     否
   技有限公司         务
                      补偿机制绩效
   丽水市九创信息
                      考核项目业务   2018-12-25   2020.07-至今     332.91     否
   技术服务中心
                      服务
                      资产绩效与设
   杭州知汇网络科     备质控服务平
                                     2016-08-09   2020.06-至今      33.73     否
   技有限公司         台系统功能开
                      发及服务
   金华冠威电子有     盈高入网规范
                                     2011-01-14   2020.05-至今       2.45     否
   限公司             管理系统软件
         合计                                                    1,307.70
   注:上述合同金额/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

    2020年前五名供应商的变化,与2018年、2019年不完全一致,此项差异的主要原
因为:医疗流通业务及代收水电费业务的收入核算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按销售毛
利确认为代理服务费收入,此项业务无相关成本,相关产品的购进不再计入采购额。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与上述供应商不存在关联方关系,也不存在除上述业务外的其他业
务往来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二、按采购商品种类,说明前五名供应商的名称、采购方式、采购内容、采购金
额、结算方式等情况,并说明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是否一致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
2020 年前五名供应商          主要采购产品          采购方式                   结算方式
                                                                 (不含税)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
                             电路及机柜租赁       长期协议采购       454.83   现金结算
分公司
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云胶片业务服务       长期协议采购       343.79   现金结算
丽水市九创信息技术服务中     补偿机制绩效考核
                                                   协议采购          332.91   现金结算
心                           项目业务服务
                             资产绩效与设备质
杭州知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控服务平台系统功      协议采购          133.73   现金结算
                             能开发及服务
                             盈高入网规范管理
金华冠威电子有限公司                               协议采购           42.45   现金结算
                             系统软件
          合计                                                     1,307.7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丽水钜典影像科技
有限公司为长期协议采购供应商,合同期间均签约至特许经营权结束之日止,采购
的产品及服务由公司专项与供应商磋商确定,采购价格符合市场化原则,合同期间


                                            32
内不存在采购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除上述长期协议采购的供应商外,其余三家均
为本年度重点推进的补偿机制绩效考核项目供应商,上述供应商为公司协议采购确
定,采购价格经过本公司三方询价比价后磋商确定,上述服务市场价格比较透明,
采购行为符合市场化原则,且上述采购为一次性采购,不存在后续产品价格大幅波
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如有,详细说明相关交易
的具体情况,相关业务合理性、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交易是否存在商业实质
    公司不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

    四、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特征,对主要供应商
是否存在重大依赖,是否存在替代供应商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07.7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1.02%,采购集中度较高。
主要原因如下: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上述供应商为丽水运盛人口健康平台数
据中心网络电路及机柜租赁服务提供方,属于项目运营必要的成本支出,且供应商
仅有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两家,选择面较少。为满足丽水人口健康平台的运营要求,
丽水运盛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就网络电路及机柜的租赁签订了10年
的租赁协议(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年租金为468万元,为公司主要经
营成本之一,公司对此项服务存在一定的依赖。公司现有运营项目态势感知已同中
国移动达成合作意向,合作意愿良好,必要时可作为中国电信的替代供应商。
    2、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供应商为丽水运盛PPP项目中区域PACS项目
的建设方和运营方,负责丽水市区域影像平台及影像信息的建设和运营,向丽水钜典
影像科技有限公司的采购金额以实际的云胶片使用量结算,是行业通行合作模式,符
合行业特征。云胶片项目是丽水运盛的主要运营项目之一,业务量快速增长,且收益
稳定,导致上述服务与丽水钜典结算量较大,但上述产品及服务属于市场成熟产品和
运营模式,浙江莱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明天医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联众网络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均在此领域有自己标准的产品体系和实施团队,公司可以非常低
成本地切换至其他供应商,上述均可以成为公司的替代供应商,不存在对丽水钜典的
过度依赖。
    3、公司前五名供应商中,第三至五位供应商分别为均为丽水市九创信息技术服

                                    33
务中心、杭州知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金华冠威电子有限公司,均为公司补偿机制改
革绩效考核项目的主要供应商,该项目于2020年采购、实施并完成交付,未来再次出
现大宗采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不存在对上述供应商的依赖。
    丽水运盛根据具体项目的实施内容,针对性的自行开发或采购,符合行业特性,
单个项目看,可能集中于几家供应商,但从公司业务整体来看,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
供应商,完全取决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服务。因此,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存在替代供应商。公司引进的各类重点项目,均参照国家卫生部、浙江省卫健委相关
指导规范进行建设,遵循行业相关建设标准进行项目架构,不存在深度定制化、个性
化系统及重资产项目,且国内同类型厂商众多,因此公司可根据建设需要,灵活调整
或更换供应商,不存在重大依赖。

    五、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及关联方与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他业务往来或资金往来的情形;
采购价格变动趋势与市场价格一致;不存在客户与供应商为同一方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行业特征,对主要供应商不存在重
大依赖,有替代供应商。


    问题9、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成本为2,290.15万元,同比下降77.20%。管理费用
1,392.83万元,同比下降71.39%,其中办公管理费为493万元,折旧摊销费用20万元,
均较上年大幅下滑;销售费用149.38万元,同比下降91.11%;财务费用4.59万元,
同比下降97.77%。请公司补充披露:(1)管理费用中的办公管理费、折旧摊销费的
主要类别及其下降的原因;(2)结合成本、费用主要类型及同比变动情况,逐项说
明成本、费用同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
情形,相关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准确、完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管理费用中的办公管理费、折旧摊销费的主要类别及其下降的原因
    (一)办公管理费类别及下降的原因
    2020年公司发生办公管理费493.15万元,较2019年减少1,920.34万元,减少
79.57%,从办公管理费的明细类别来看,中介咨询费、租赁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34
下降较多,主要原因为:因融达信息股权出售,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融达信息2019
年度发生管理办公费550.35万元,本期无发生额;2019年公司拟非公开定向增发股票、
定向债务融资以及配套要求完成的房地产业务剥离,公司发生的各类中介咨询服务
费及相关支出较高,如律师费、审计及评估费、券商中介费等,合计约684.12万元,
本年度仅有年度审计及评估服务,成本费用大幅降低;由于公司战略及人员架构调整,
2019年下半年关闭了福州分公司,且公司总部从上海搬迁至成都,物业租金等职场费
用大幅减少。
    (二)折旧及摊销费类别及下降的原因
    2020年发生折旧摊销费20.12万元,较2019年减少156.75万元,从折旧摊销费明
细类别来看,主要是融达信息无形资产摊销减少所致,因融达信息股权出售,本期不
再纳入合并报表,融达信息2019年度发生折旧摊销费130.53万元,本期无此项成本。

    二、结合成本、费用主要类型及同比变动情况,逐项说明成本、费用同比大幅下
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相关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相关成本费用是
否真实、准确、完整。
    (一)营业成本业务类型及下降的原因
    营业成本较上年减少7,754万元,原因为:2019年福州佳盛广场车位包销结转营
业成本1,333万元;2020年公司按净额法确认相关业务收入,如按同口径对2019年营
业成本进行调整,将减少营业成本5,223万元;另融达信息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融达去年同期营业成本为1,764万元,本期无此项营业成本;
    (二)销售费用业务类型及下降的原因
    销售费用较上年减少1,531万元,原因为融达股权转让后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融达上年同期销售费用为1,538万元。
    (三)管理费用业务类型及下降的原因
    管 理 费 用 较 上 年 减 少 3,475 万 元 , 其 中 办 公 管 理 费 及 折 旧 摊 销 费 减 少 共 计
2,077.09万元,相关原因见本问询函“问题9”的相关回复。除上述原因为,管理费
用减少主要为人员成本减少。公司因融达信息股权转让,2019年融达信息人力成本总
额为761.41万元,公司本年无此项成本。此外,由于公司战略及人员架构调整,总部
人员编制从31人调整至12人,缩减中高层管理人员规模,人员成本直接减少436.62
万元,降本增效效果显著。


                                              35
    (四)财务费用业务类型及下降的原因
    2020年财务费用为4.59万元,较2019年下降200.9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定向
债务融资已经于2020年3月全部到期兑付,同时上海运晟银行贷款到期后未进行续贷,
利息支出减少约171万元。
    综上所述,公司相关成本费用记录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方为公司承
担成本费用的情形。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管理费用中的办公管理费、折旧摊销费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成本、费用同
比大幅下降的原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相关方为公司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相关成
本费用真实、准确、完整。


    问题10、年报显示,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108.81万元,账龄5年以上
占比为50.10%。报告期,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847.43万元,计提比例为55.74%;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涉及5家客户,计提坏账准备共计2,559.6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以及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
据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2)主要欠款客户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
结算周期,是否如期支付、是否具有还款能力、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3)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金额、计提依据、计提是否经授权批准、
是否存在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情形,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公司坏账计提政策以及与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说明公司坏账准备计提
依据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一)公司坏账计提政策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和租赁应收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
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

                                    36
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应收账款:
组合 1 账龄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本组合根据特定对象和特定性质,认定为无信用风险,包括:集团合
组合 2 无风险组合
                         并范围内公司应收款。
组合 3 关联方组合        本组合为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企业往来款。

    2020年公司实际执行的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如下:
                      账龄                                        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 1 年)                                                       5%
1-2 年(含 2 年)                                                        10%
2-3 年(含 3 年)                                                        30%
3-4 年(含 4 年)                                                        50%
4-5 年(含 5 年)                                                        80%
5 年以上                                                                100%

    2020年公司实际执行的应收账款关联方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1%。
    (二)与可比公司坏账政策对比情况
    公司选取了万达信息、卫宁健康、东华软件 3 个公司作为可比公司,分析其与本
公司关于坏账政策的差异,对比如下:
        账龄           本公司          万达信息         卫宁健康       东华软件
1 年以内(含 1 年)       5%           0.00/3%            9.79%            1%
1-2 年(含 2 年)         10%             5%            17.52%             5%
2-3 年(含 3 年)         30%             10%           30.55%             10%
3-4 年(含 4 年)         50%             20%           44.04%             30%
4-5 年(含 5 年)         80%             50%           82.06%             3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00%          100%
注:万达信息1年以内区分了3个月以内和4个月-1年(含1年)两个细分项目,3个月以内不计提
坏账准备,4个月-1年(含1年)按3%计提。

    综上,通过对比可知,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可比公司相比,处于较高
水平;公司基于应收账款历史损失率的情况,并考虑未来宏观状况的影响,编制应收
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计提依据充分,
计提比例合理。
    (三)公司本年度坏账计提情况
                                                                                   单位: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类    别
                                                                        计提比例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
单项计提坏账准         25,596,389.96           50.10 25,596,389.96        100.00


                                                  37
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          25,491,684.96       49.90     2,877,913.29        11.29    22,613,771.67
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账龄组合                21,250,800.01       41.60     2,835,504.44        13.34    18,415,295.57
关联方组合               4,240,884.95        8.30        42,408.85         1.00     4,198,476.10
合计                    51,088,074.92      100.00    28,474,303.25        55.74    22,613,771.67

    1、年末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单位:元)
                                                        年末余额
 应收账款(按单位)                                           计提比例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理由
                                                                (%)
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24,507,800.00     24,507,800.00        100.00       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
                              502,036.61        502,036.61           100.00    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开发有限公司
      金双龙                  415,000.00        415,000.00           100.00    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陈美英                  156,680.00        156,680.00           100.00    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陈孝清                   14,873.35         14,873.35           100.00    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合计               25,596,389.96     25,596,389.96           100.00

    关于年末单项认定的应收账款业务背景、坏账计提依据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10”
的相关回复。综上,公司将上述应收款项按照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整体是合理谨慎
的。
    2、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情况(单位:元)
                                                     年末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1,791,511.21                      589,575.56                     5.00
 1至2年                     2,959,288.80                     295,928.88                   10.00
 2至3年                     6,500,000.00                   1,950,000.00                   30.00
   合计                   21,250,800.01                    2,835,504.44                   13.34

    3、关联方组合坏账计提情况(单位:元)
                                                             年末余额
            项   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旌德县中医院                      4,240,884.95            42,408.85                1.00
             合计                          4,240,884.95            42,408.85                1.00

    公司期末关联方应收账款全部为对旌德县中医院的销售款,由于旌德县中医院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受托经营的医院,其应收款存在坏账的可能性较低,因此公司根据会
计政策计提的减值准备整体是合理、谨慎的。

       二、主要欠款客户应收账款形成时间、形成原因、结算周期,是否如期支付、是
否具有还款能力、相应收入确认的具体依据

                                                38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5,108.81万元,坏账准备2,847.43万元,应
收账款账面价值为2,261.38万元。我们选取了公司前10名应收账款客户,共计账面余
额4,704.10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92.08%。具体应收账款明细如下:(单位:元)
序                                                    应收账款账面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号                                                        价值
     福州胜帅贸易有
1                     24,507,800.00   24,507,800.00              -    5 年以上
     限公司
                                                                      1 年以内:
                                                                      3,559,255.18 元
2    旌德县中医院      4,240,884.95      42,408.85     4,198,476.10
                                                                      1-2 年:
                                                                      681,629.77 元
     中建安装工程有
3                      6,500,000.00    1,950,000.00    4,550,000.00   2-3 年
     限公司
                                                                      1 年以内:
     丽水市卫生和计                                                   1,767,000.00 元
4                      3,534,000.00     265,050.00     3,268,950.00
     划生育委员会                                                     1-2 年:
                                                                      1,767,000.00 元
     深圳市海星辉科
5                      3,594,032.90     179,701.65     3,414,331.26   1 年以内
     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耀红贸
6                      1,300,000.00      65,000.00     1,235,000.00   1 年以内
     易有限公司
     庆元县卫生健康
7                      1,176,500.00      58,825.00     1,117,675.00   1 年以内
     局
8    丽水市人民医院     872,656.00       43,632.80      829,023.20    1 年以内
9    丽水市中心医院     813,104.00       40,655.20      772,448.80    1 年以内
     重庆市涪陵区李
10   渡新区开发有限     502,036.61      502,036.61               -    5 年以上
     公司
     合计数           47,041,014.46   27,655,110.10   19,385,904.36

     1、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1 年及 2012 年销售福州佳盛广场 1 层至 4 层至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销售总价共计 21,840.78 万元,公司随即向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完成了房屋交付并
协助办理产权登记,公司据此完成营业收入确认。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笔应
收款余额 5,050.78 万元,相关应收账款在 2014 年底已经逾期 2-3 年。
     运盛医疗于 2015 年 4 月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福州
胜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胜帅)及自然人卢磊、李薇、罗杰、陈琪(以下
统称:债务重组自然人)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债务重组自然人拟以其持有的福州鼓楼
区鼓西街道湖滨路 78 号闽发西湖广场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连体 4 层 05 室至 08 室
房屋代福州胜帅抵偿欠本公司的应收款。鉴于上述拟转让物业尚处于抵押状态,债务
重组自然人承诺在协议签订 6 个月内解除拟转让物业该等权利限制并不新设其他权

                                         39
利限制。
    鉴于福州胜帅及上述债务重组自然人在约定时间内仍未偿还上述欠款,运盛医疗
于 2015 年 12 月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
告支付欠付购房款 5,050.78 万元及相应违约金。诉讼期间公司与福州胜帅积极沟通,
福州胜帅筹措资金后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归还 2,600 万元欠款。同时,公司与福州胜
帅签订协议,自上述款项归还之日相关债务重组协议即告终止,各方不再履行其中的
权利、义务和责任,运盛医疗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对福州胜帅追索购房款的相关
案件的起诉,剩余款项未来 48 个月内支付。
    公司考虑到福州胜帅的注册资本较低,资金紧张及相关物业已经处于抵押状态等
情况,估计福州胜帅无法在未来清偿所欠剩余款项,因此在 2015 年年报时,公司根
据期后的回款情况将差额部分 2,450.78 万元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目前,该笔应
收账款无任何回款,亦无任何转回迹象,因此公司继续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2、旌德县中医院
    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于 2018 年 5 月 7 日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及其补充
协议,合同约定在上述经营期内,为确保旌德县中医院的正常运转和发展,旌德宏琳
公司为中医院提供相关管理和服务,并依法依规收取相应费用,协议期限为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据此,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医院提供经营管理咨询、
专家医疗人员支持、信息化支持和日常行政法律服务支持。
    旌德宏琳依据旌德县中医院每月提供的经营报表并核对旌德县中医院 HIS 系统
数据后确认管理服务收入的实现,旌德县中医院及时进行财务结算。2020 年 1-12 月,
旌德宏琳实际应收取旌德县中医院管理服务费 355.93 万元。为准确评估旌德县中医
院的还款能力,公司对并购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产生的商誉相关资产组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经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确认,出具的文号为经
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 2021112063 号评估报告,确认旌德县中医院具有还款能力。
考虑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坏账准备。
    3、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运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建安装集团有限
公司销售医疗设备一批,销售总价款 2,150 万元,公司已经于 2018 年完成设备交付
验收,并据此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已经收款 1,500
万元,剩余应收账款余额 650 万,目前账龄 2-3 年。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建集

                                      40
团旗下最具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公司,专业从事设备采购与安装、石化工程设
计及建设等业务,企业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且公司与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沟
通联系较为紧密,合作关系良好,综合判断该笔应收款实质上不存在回收风险。因此,
公司考虑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195 万元。中建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与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本公司于 2015 年通过竞争性磋商报价方式投标获得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以下简称“丽水 PPP 项目”),根据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丽水运盛签
订的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协议以及《丽水市经信委关于丽水市人口健康信
息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丽经信信管[2015]98 号)规定,丽水市政府决定
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 PPP 模式运作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公司作
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负责与丽水市政府国有出资人丽水城投共同组建丽水运
盛公司,并以“项目投资、开发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实施丽水
市人口信息化工程,丽水运盛 BOT 特许经营权项目的特许经营期应为自该协议生效之
日起十年(10 年),即从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丽水运盛签订的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协议“第七章 政府付费”条款约定:丽水 PPP 项目政府付费的总额为 1,767 万
元,每年政府支付的购买服务费金额为 176.7 万元。政府付费的支付纳入跨年度的市
级财政预算,项目由政府方按照 PPP 项目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向本公司支付服务
费。上述政府付费属于对丽水 PPP 项目建设成本的补偿,直接冲减无形资产-BOT 特
许经营权的成本,不确认为公司营业收入。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于公司政
府主管部门,相关的收支列示市级财政预算项目,收款来源有保障,不存在资金回收
风险。考虑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5、深圳市海星辉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海星辉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医疗流通业务客户,2020 年 4 月开始合作
开展业务,主要销售优必选智能科技相关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组织发货,客
户验收确认后公司确认营业收入,货款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 30 天。深圳市海星辉科
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货款及时支付,未出现逾期情况。公司考虑违约概
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截止本问询函公告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已经全额
回款。

                                        41
    6、深圳市兴耀红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市兴耀红贸易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医疗流通业务客户,2020 年 1 月开始合作
开展业务,主要销售优必选智能科技相关产品,公司根据客户订单进行组织发货,客
户验收确认后公司确认营业收入,货款结算周期一般不超过 30 天。深圳市兴耀红贸
易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医药流通业务早期沟通合作的客户,与公司合作关系良好,销售
货款及时支付,未出现逾期情况。公司考虑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截止本问询函公告日,公司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130 万元已经全额回款。
    7、庆元县卫生健康局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庆元县卫生健康局签署了《庆元县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核暨医共体信息化项目》,公司负责庆元县行政范围内 19 家乡
镇卫生院补偿机制绩效考核数据集成平台建设并对基层应用进行适应性改造,同步建
设与省绩效平台及其他垂线系统、院内系统的接口建设、医共体资产及设备服务平台
建设等内容,合同总金额为 181 万元。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已经完成系统软件
的建设,并组织完成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获取了庆元县卫健局签署的项目验收单,
公司根据项目验收单确认营业收入。公司考虑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收到回款 54.3 万元,剩余款项 117.65 万元已经
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完成全额回款。
    8、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9 年 3 月 8 日,公司与丽水市人民医院签订了《影像云+人工智能应用平台数
字影像服务协议》,公司向丽水市人民医院提供影像数据云存储、区域影像平台内数
据的互联互通、业务互动、远程阅片、业务会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服务,丽水市
人民医院根据数据调用人次与公司结算费用,公司以丽水市人民医院的收费记录为准
核对无误后确认营业收入。丽水市人民医院属于公立性质的事业单位,收入结算周期
一般为 4-6 个月,2020 年公司 1-12 月,公司向丽水市人民医院确认含税收入 156.51
万元,实际回款 79.09 万元,期末剩余应收款项为 87.27 万元,但医院有强大的资金
实力、医保资金支持以及政府的信用背书,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此外,公司与丽水
市人民医院合作关系良好,结算款项均如期支付,未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公司考虑
违约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9、丽水市中心医院
    2019 年 3 月 21 日,公司与丽水市中心医院签订了《影像云+人工智能应用平台

                                      42
数字影像服务协议》,公司向丽水市中心医院提供影像数据云存储、区域影像平台内
数据的互联互通、业务互动、远程阅片、业务会诊、人工智能辅助诊断等服务,丽水
市中心医院根据数据调用人次与公司结算费用,公司以丽水市中心医院的收费记录为
准核对无误后确认营业收入。2020 年公司 1-12 月,公司向丽水市中心医院确认含税
收入 141.56 万元,实际回款 110.75 万元,期末剩余应收款项为 81.31 万元,丽水市
中心医院属于公立性质的事业单位,费用结算周期一般为 4-6 个月,公司与丽水市人
民医院合作关系良好,结算款项均如期支付,未出现逾期付款的情况。公司考虑违约
概率和前瞻性信息,计提减值准备。
    10、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2012 年,子公司重庆康润实业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签署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收购重庆康润实
业有限公司 1100 平米的招商中心和 2008 年取得的李渡新区 80 亩土地,合计总价
1,700.20 万元。截止 2017 年 7 月,公司累计收到款项 1,650 万元,剩余 50.2 万元
由于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层换届,后续催款一直没有进展。上述
款项是正常的经营业务产生,具有合理的商业实质。
    截至 2020 年末,该笔应收款已经连续 3 年没有回款,同时公司本年了解到重庆
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层发生变化,加之应收款项账龄较长,部分资料
缺失等原因,剩余应收款项催收困难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 2019 年对该剩
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三、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金额、计提依据、计提是否经授
权批准、是否存在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情形,以及应收账款期后回
款情况。
    (一)公司期末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具体如下
                                                                     单位:元
         客户名称           账面余额         计提坏账金额      计提坏账依据
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24,507,800.00      24,507,800.00     单项认定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
                               502,036.61        502,036.61      单项认定
有限公司
金双龙                         415,000.00        415,000.00      单项认定
陈美英                         156,680.00        156,680.00      单项认定
陈孝清                          14,873.35         14,873.35      单项认定
合计                        25,596,389.96     25,596,389.96



                                     43
    1、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
    福州胜帅相关应收款项形成过程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10、二、1”的相关回复。
    2、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形成过程详见本问询函“问题 10、二、10”
的相关回复。
    3、金双龙
    运盛医疗福州分公司于 2015 年销售佳盛广场 C 栋 17 层 02、05 室给自然人金双
龙,销售总价 196.5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公司该笔应收账款余额 41.5 万元,账龄
4-5 年。鉴于,自然人金双龙已经失联,上述款项于 2017 年时已经逾期两年,且暂
无回款迹象,剩余应收账款催收难度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 2017 年度对
上述剩余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4、陈美英
    运盛医疗福州分公司于 2015 年销售佳盛广场 C 栋 17 层 01、03、04 室给自然人
陈美英,销售总价 295.668 万元。截至 2019 年末,该笔应收账款余额 15.67 万元,
账龄 4-5 年。鉴于,自然人陈美英已经失联,上述款项已于 2017 年时已经逾期两年,
且暂无回款迹象,剩余应收账款催收难度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于 2017 年
对该笔应收账款余额计提减值准备。
    5、陈孝清
    应收自然人陈孝清应收款项 14,873.35 元系福州分公司 2000 年销售的佳盛广场
A\B 栋的形成的房屋销售尾款,上述客户因拖欠银行按揭款,银行从我公司保证金帐
户扣收。考虑到账龄较长,部分催款资料缺失,后续催收难度较大,基于谨慎性原则,
公司已经于 2006 年全额计提坏账。
    (二)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依据及期后回款情况
    前述客户应收款项,均已在以前年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 7 月,公司法
律事务部组织开展了应收账款催收工作,对福州胜帅贸易有限公司、金双龙、陈美英
寄送了应收账款催告函,上述客户已经完全处于失联状态,公司寄送的催告函经投递
无效后退回本公司。针对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新区开发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公司财务部
联系了时任重庆康润项目经理蓝庆兵,要求协助公司完成款项催收。截至目前,公司
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后,上述应收账款无任何回款,亦无任何转回迹象,不存在报告期
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的情形、也不存在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因此,公

                                     44
司经谨慎的分析评价,2020 年全额提取减值准备。

    四、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比例合理;应收账款相应收入可以确认;全
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经授权批准、不存在报告期内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又收回
的情形。


    问题11、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150.44万元,主要为股权转让款
和应收利息,合计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90.77%;报告期内,公司对其他应收款
计提坏账准备共计415.44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五名往来对象的名称、与公
司及关联方的关系、期末金额、账龄、产生原因、坏账准备计提等情况,明确相关
款项是否属于资金占用;(2)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账款尚未回款的原因、
期后结算时间、计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3)相
关股权转让款和应收利息的基本情况、未回收的原因,是否逾期,是否足额计提坏
账准备。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前五名往来对象的名称、与公司及关联方的关系、期末金额、账龄、产生原
因、坏账准备计提等情况,明确相关款项是否属于资金占用;
    截止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如下:(单位:元)
                     与公司及
                                                                坏账准备年       款项
     单位名称        关联方的    账龄             期末余额
                                                                  末余额         性质
                       关系
 上海流沅智能科技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23,330,414.00   1,166,520.70   股权转让款
 有限公司
 旌德县中医院         关联方    1 年以内        12,192,835.40    121,928.35     借款利息
 丽水市卫生和计划                                                              PPP 项目运
                     非关联方   1 年以内         2,000,000.00    100,000.00
 生育委员会                                                                     维保证金
 苏州兴鸿业物业管
                     非关联方   5 年以上          500,000.00     500,000.00      培训费
 理有限公司
 福州基本建设档案
                     非关联方   5 年以上          498,000.00     498,000.00      保证金
 馆
       合 计                    ——            38,521,249.40   2,386,449.05

    1、上海流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5
    2019年12月13日,公司与上海流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刘彬签订了《关于上海融
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的融达信息78.77%股权出售给
上海流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6,301.60万元。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第三条 转让价款”具体的股权转让资金安排相关约定:融
达信息为丽水PPP项目的主要建设方,为保障后续丽水PPP项目的顺利进行及日常经
营和服务的持续稳定,丽水运盛将视融达信息实施丽水PPP项目后续运营及服务情况,
在剩余特许经营期限内将应付项目款23,330,414元逐步支付完毕。基于上述应付项
目款,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受让方将留置同等数额
(23,330,414元)股权转让款,待融达信息收到丽水运盛上述部分或全部应付项目款
的当日,融达信息应将同等数额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本公司。截止本报告期末,除留置
的23,330,414元的股权转让款外,其余款项已经全额收到,不属于资金占用。
    2021年4月24日,公司与丽水运盛、上海流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融达信息签署
了四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上述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签署完成后,丽水运盛新增对
成都运盛的应付款人民币2333.04万元,上海流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增对融达信息
的应付款人民币2333.04万元,公司同时完成了丽水运盛应付项目款的支付和本公司
股权转让款的回收工作。
    2、旌德县中医院
    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系应收取的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利息。
    旌德县中医院新址的建设、维护及后期运营等所需资金由旌德宏琳投入,公司及
其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以借款的形式陆续借款予旌德
县中医院,属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为了更好的管理公司与旌德县中医院的借款业务,且
考虑后续对旌德县中医院仍存在一定的投入,子公司旌德宏琳已经与旌德县中医院
签署了《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亿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利率7%。三年
借款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实际还款金额核定新的借款金额并重新约定借款利率续签
借款协议,以保障公司在经营期间内收回投资成本,获取投资回报。
    3、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与丽水运盛签订的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协议“第八章 履约担保”相关条款约定:丽水运盛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 5
个工作日内向丽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缴纳运维保证金 200 万元。公司已缴纳
200 万元运维保证金,上述资金不属于资金占用。

                                    46
    4、苏州兴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应收苏州兴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款项余额系2000年发生的物业管理培
训服务费。2005年11月15日,苏州兴鸿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主
体未注销。公司判断其无实际偿还能力,于2005年当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事
项不属于资金占用。
    5、福州基本建设档案馆
    公司期末应收福州基本建设档案馆款项系 1992 年公司福州分公司支付的工程管
线保证金,不属于资金占用因款项账龄时间较长,回收难度较大,公司于 2007 年全
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二、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账款尚未回款的原因、期后结算时间、计
提的坏账准备是否充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坏账准备计提是否
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截止报告期末,账龄在1年以上的款项统计如下:(单位:元)
        款项性质            账面原值         计提的坏账        计提坏账比例
 保证金及押金                 1,366,561.20       1,090,204.6            79.78%
 其他                         1,508,637.61     1,508,637.61            100.00%
 代收电费                       117,684.37        117,684.37           100.00%
 合计数                       2,992,883.18     2,716,526.58             90.77%

    1、保证金及押金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保证金及押金共计14项目,主要为项目运营
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福州分公司工程开发建设相关的水电押金和工程管线保证金
等,保证金及押金期末余额为136.66万元,其中账龄分布在1-2年的余额为30.2万元、
账龄在3-4年的余额为0.9万元,账龄在5年以上的款项余额为105.54万元。保证金及
押金项目期末计提坏账准备109.02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79.78%,账龄在5年以
上的款项均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主要为原福州分公司房地产开发阶段遗漏未能收回的
水电押金、工程管线保证金等,账龄时间较长,催收难度较大;其余项目属于正常运
营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房屋租赁押金等,处于合同期内,未达结算时点。
    2、代收电费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代收电费项目5项,合计余额为11.77万元,
主要为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卓诚贸易有限公司代收的上海张江现代医疗器械园
区租赁公司生产性经营电费,公司委托园区物业代为收取。上述费用公司已经代为支

                                        47
付给国网电力上海公司,但因个别租赁业主搬离园区时未及时向物业结清所欠电费,
本公司暂无法收取上述代垫费用。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就上述无法回收的代垫费
用全额计提了坏账,期末坏账准备余额为11.77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
    3、其他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其他共计16项目,账龄均在5年以上,主要为
应收取的物业培训费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往来款项,期末合计余额150.86万元。截止报
告期末,公司已就上述项目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共计计提坏账准备150.86万元,计提
比例为100%。
    针对上述往来项目,公司结合其款项性质、款项催收难易程度以及账龄分布,采
取了账龄组合和单项认定相结合的坏账计提原则,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也符合行业惯例。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针对往来账龄在1年以上的项目累
计计提坏账271.65万元,整体坏账计提比例为90.77%,坏账计提比例足够充分,不存
在应计提而未计提的情形。其他应收款项目期末累计计提坏账准备415.44万元,其中
计入2020年信用减值损失项目的金额为129.23万元,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

    三、相关股权转让款和应收利息的基本情况、未回收的原因,是否逾期,是否足
额计提坏账准备
    (一)股权转让款的基本情况、未回收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股权转让款基本情况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上海流沅、刘彬签订了《关于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与上海流沅、刘彬就股权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现
就股权转让合同“第三条 转让价款”具体的资金安排摘录如下:
    (1)鉴于本公司尚欠融达信息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12,764,883.48 元(利
息计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各方同意: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对融达
信息的债务(即,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人民币 12,764,883.48 元(利息计算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视为已转让予上海流沅,本公司无需向上海流沅或者融达信
息归还该等借款,上海流沅亦无需向本公司支付同等金额的股权转让款;
    (2)鉴于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丽水 PPP 项目”)的特许经营
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各方一致同意:丽水运盛应付


                                       48
目标公司的 23,330,414.00 元项目实施款(“应付项目款”),将视融达信息实施丽
水 PPP 项目后续运营及服务情况,在剩余特许经营期限内逐步支付完毕。相应,上
海流沅留置 23,330,414.00 元股权转让款,视上述应付项目款的支付情况,在剩余
的前述特许经营期限内支付完毕;融达信息收到丽水运盛上述部分或全部应付项目
款的当日,乙方应将同等数额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本公司。若丽水运盛未支付融达信
息的部分或全部上述款项,则上海流沅无需向本公司支付丽水运盛上述未支付部分
的同等数额的股权转让款;
    (3)除上述两部分款项外,剩余第三部分款项合计 26,920,702.52 元,由上海
流沅以银行转账形式直接支付予本公司,分如下三期进行:A.上海流沅须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支付第一笔款项人民币 11,000,000.00 元; B.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前支
付第二笔款项人民币 7,000,000.00 元; C.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前支付第三笔款项人
民币 8,920,702.52 元。
    截止本回复函出具之日,上述款项已全部收回。
    2、未回收的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中关于转让价款的资金支付安排中明确约定:上海流沅留置
23,330,414.00元股权转让款,视丽水运盛应付项目款的支付情况,在剩余的前述特
许经营期限内支付完毕;融达信息收到丽水运盛上述部分或全部应付项目款的当日,
上海流沅应将同等数额股权转让款支付给本公司。截止报告期末,融达信息尚未收到
丽水运盛项目实施款项,公司按照应收股权转让款的账龄计提了坏账准备116.65万元,
符合公司既定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二)应收利息的基本情况、未回收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应收利息的基本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旌德宏琳拥有旌德县中医院60年托管经营权,旌德宏琳已经与
旌德县中医院签署了《借款协议》,最高借款限额为1.8亿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年
利率7%。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取旌德县中医院借款本金为1.46亿元,按合同利
率计算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应收取的利息为1,219.28万元。
    2、未回收的原因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旌德宏琳与旌德县中医院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利息应在合同到期后一
次还本付息。因此,公司应收取的旌德县中医院借款利息尚未到还本付息时点。公司
在综合评估旌德县中医院履约能力后,按谨慎性原则单项考虑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49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针对旌德县中医院应收借款利息计提坏账准备12.19万元,
坏账计提比例为1%。

    四、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前五名往来相关款项中与旌德中医院属于资金占用,但已参考市场利率7%计提
了合理利息,其余款项不属于资金占用;报告期末1年以上账龄的其他应收账款尚未
回款的原因合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符合行业惯例,坏账准备计提充分,相关会计
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股权转让款和应收利息未逾期,已足额计提
坏账准备。


    问题12、年报显示,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为845.05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8.68万元,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为2.21%;其中,开发成本为554.60万元,项目开工时间为2010年,
未计提减值准备;开发产品为95.96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8.68万元,计提比例为
19.46%。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报告期末存货的账龄及对应的存货减值准备金
额,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2)结合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对应项目的最
新开发进度、减值计提的标准,说明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应结转成本未
结转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结合报告期末存货的账龄及对应的存货减值准备金额,说明存货减值准备计
提的合理性;
    截至期末,公司的存货如下:(单位: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合同履约成本                   511,378.86                         511,378.86
 库存商品                     1,429,016.59                       1,429,016.59
 发出商品                         4,598.39                           4,598.39
 开发成本                   5,545,965.30                       5,545,965.30
 开发产品                     959,580.07       186,759.73        772,820.34
 合计                         8,450,539.21      186,759.73       8,263,779.48

    (一)开发成本
    期末开发成本系福州君悦别墅的开发成本,于2013年竣工完成,存货账龄为7年
以上,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与陈东恒于2001年4月16日签订《君悦别墅 A8、B1

                                       50
两幢别墅的合作建房协议书》及《关于<君悦别墅A8、B1两幢别墅的 合作建房协议书>
补充协议》,约定陈东恒向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9号“君悦别墅”A8、
B1两幢别墅。合同总价款620万元不含桩基、地下室和上部等工程的建安费用;第五
条约定,房屋的建安费用由陈东恒承担,并由其自行支付给施工单位。截止目前,已
收到款项410万元。
    在履行《合作建房协议书》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并多次致诉讼。2018年12月,
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作建房协议书》合法有效,判令运盛交付
两幢别墅,协助办理产权预告登记、产权登记,承担逾期办理预告登记、产权登记违
约金;判令陈东恒支付购房余款210万元。
    在综合考虑已收款项及上述判决结果的情况下,公司认为期末开发成本不存在减
值风险。
    (二)开发产品
    期末开发产品系福州分公司佳盛广场B区两套物业用房建设成本,上述房屋已经
于1999年建成竣工,建筑面积为311.27平米,存货账龄为20年以上,单位成本为
3,082.79元/平米,上述减值准备系2006年原股东九川投资重组运盛时基于当时房屋
价格较低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减值准备18.68万元,计提比例为19.46%。该
区域经过二十多年发展,房屋的市场价值实际已经远超账面价值,公司基于上述跌价
准备金额整体较小而未进行处理。因此,上述开发产品期末不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除上述说明外,公司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合同履约成本库龄均为1年以内,正
常销售储备的存货,且期后已经对外实现销售,因此不存在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二、结合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对应项目的最新开发进度、减值计提的标准,说明
是否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一)开发成本
    期末开发成本系福州君悦别墅的开发成本,项目于2010年开工、2013年竣工完成。
陈东恒、陈勇恒(以下简称“原告”)与运盛(福建)地产有限公司于2001年4月16 日
签订了《君悦别墅A8、B1两幢别墅的合作建房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建房协议”)。
君悦别墅原系运盛(福建)地产有限公司立项开发,后由公司承接,因合作建房协议
纠纷,原告方于2017年6月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向本公司提起了诉讼(案号:
【2017】闽0102民初4319号)。


                                     51
    经原告方变更的诉讼请求,请求判令本公司将君悦别墅A8、B1两幢别墅交付原
告使用,并为原告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产权登记及过户手续,同时判令被告
向原告支付逾期办理违约金人民币1,160万元及逾期开工、交房的违约赔偿50万元。
    2018年5月,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公司认为本
次诉讼一审判决结果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保护广大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
依法提出上诉。2018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民
事判决书(2018)闽01民终5896号),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合作
建房协议书》合法有效,判令运盛交付两幢别墅,协助办理产权预告登记、产权登记,
承担逾期办理预告登记、产权登记违约金;判令陈东恒支付购房余款210 万元。2018
年末本公司已经根据上述判决计提相关预计负债,由于上述判决约定事项本年并未解
决,本年公司账面继续计提判决约定的相关违约金。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事
项累计计提违约金368.59万元,其中2020年计提违约金45.26万元。
    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结果来看,公司应向陈东
恒收取购房余款210万元,加之此前收到的410万元建设进度款,公司实际收款可以覆
盖建设成本,公司认为期末开发成本不存在减值风险,不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计提
的情形。同时,根据二审判决结果,公司应向陈东恒交付两幢别墅,协助办理产权预
告登记、产权登记,但由于上述别墅无法完成产权登记手续,未能向购买人完成房屋
交付义务,公司未结转相应的收入和成本,不存在应结转成本而未结转的情形。
    (二)开发产品
    期末开发产品系福州分公司佳盛广场B区两套物业用房建设成本,上述房屋已经
于1999年建成竣工。由于上述房屋建成时间较早,单位成本仅为3,082.79元/平米,
公司期末查询了同小区二手房市场价格测算得出,上述房屋的市场价值实际已经远超
公司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开发成本减值风险、不存在应计提而未计提减值的情形。
    根据现行有效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
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公司作为建设单位暂时将佳盛广场B区两套房产作
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交由物业使用,后续物业不再使用时再另行处置。因此,上述
两套房屋并未实际对外销售,物业产权仍属于本公司所有,不存在应结转成本而未
结转的情形。

    三、会计师意见


                                    52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相关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整体上是合理、充分的,不存在应计提减值准备未
计提、应结转成本未结转的情形。


    问题13、年报显示,公司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3,702.35万元,其中特许经营
权3,675.00万元,主要为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化PPP项目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BOT
项目);报告期,公司针对该BOT项目预计大修费用,确认预计负债1,786万元,相较
期初余额调低32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BOT项目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并结
合合同条款说明公司BOT项目的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
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2)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承担未来设备大修、重置、或恢复性
大修支出义务的具体约定,报告期计提的预计负债情况,包括计提依据、计提方法、
计提比例、确认预计负债使用的折现率,报告期末对预计负债的调整的原因,并分
析预计负债对报告期公司利润表的影响;(3)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说明无形
资产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关假设、参数及其合理性、减值测试的具体
过程,是否存在特许经营权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BOT项目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并结合合同条款说明公司BOT项目的会计核
算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
    运盛医疗 2015 年通过竞争性磋商报价方式投标获得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并在 2015 年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城投)共同
出资设立项目公司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水运盛)。
该项目按照 BOT 模式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1、丽水市政府决定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 PPP 模式运作丽水市人口健康
信息化 PPP 项目;
    2、丽水市政府对丽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丽水卫健委”)授权,确定
运盛医疗为该项目社会资本合作方,与丽水城投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开发运营该项目;
    3、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协议生效之日起 11 年,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特许经营期由建设期和运营期组成,其中建设期自协议生效日起至 2017


                                       53
年 12 月 31 日,运营期自本项目第一阶段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特许经营期最后一日;
    4、丽水运盛可以以本项目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但未经丽水卫健委同意,不得
抵押项目公司名下的任何资产、设施和设备。项目政府授权丽水运盛对丽水市范围
内的人口健康数据系统进行建设与维护,该信息系统的所有权(著作权)归丽水市人
民政府所有,丽水运盛在特许经营期间仅获得资产的运营与使用权;
    5、政府付费总额为 1,767 万元,自 2016 年起每年支付 176.7 万元。
    (二)适用 BOT 准则的判断过程
    1、从项目本身来看
    该项目作为医疗信息服务行业全国第一单 PPP 项目(BOT 模式)已经进入财政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该项目的入库说明其已经充分符合了财政部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对于 PPP 项目的要求,说明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已
经认可了该 PPP 项目(BOT 模式)。
    财政部于 2014 年 12 月发布《PPP 项目合同指南》,而该项目 2015 年签署完毕
并进入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项目库,说明该合同签订的规范也符合财政
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的相关要求。
    2、从合同签订内容来看
    该 PPP 项目合同中已经明确,丽水市政府决定以建设—运营—移交(BOT)的 PPP
模式运作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
    3、从会计处理来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中关于 BOT 业务的规定,涉及的 BOT 业务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
    a、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b、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以下简称“合同
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
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
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c、特许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
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同投资方负有将有
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
明确规定。

                                     54
    针对上述条件,逐条分析该项目的符合情况:
    a、合同签订主体为丽水卫健委,其系丽水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同时合同中
丽水卫健委也已经声明已经获得丽水市政府授权签署和履行该协议,其完全有权签
署该协议,并有能力履行该协议项下的义务。
    b、合同投资方即运盛医疗经过竞争性磋商中标作为本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
负责与丽水市政府下属国有出资人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项目
公司以“项目投资、开发和运营一体化+政府购买服务”的运作方式实施丽水市人口
信息化工程。运盛医疗按照中标约定与丽水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设立
丽水运盛,以丽水运盛作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在项目公司成立后,
丽水运盛负责有关基础设施的建造,并在建成后负责未来一定期间的经营服务权
力。
    c、该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了建造基础设施的建设内容及验收标准(由于该项目
为全国第一单医疗信息行业的 PPP 项目,因此建设和验收的标准是在项目建设过程
中逐步和丽水卫健委讨论确定);同时该项目明确约定了项目的建设期间为 2015 年
至 2017 年。
    由于该项目属于 PPP 项目中的医疗社会公共服务项目,其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医
疗患者,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保险公司等等。从公司制定运营计划中也可以看出
公司的服务对象如上所述。
    该项目为医疗社会公共服务项目,采用的是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可行性缺口补
助(Viability Gap Funding,简称 VGF)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
回收和合理回报时,由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经济补助,以弥补使用者付费之外
的缺口部分】作为收费标准,合同中已经明确政府每年补偿项目公司 176.7 万元,共
10 年,该部分收费作为每年的固定收费标准予以确定。同时该 PPP 合同中明确,在
保证数据安全和居民隐私的前提下,基于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开发针对居民和第三方
机构的运营项目,政府不支付相关费用,但享受参股分成。涉及的服务内容新,涵
盖范围极广,比如:居民智能服务包推广、医药电商配送、网络医院运营、保险控
费服务、民营医院平台租赁、健康大数据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查、远程心电诊断服
务、网络支付结算等(新增项目另行协商)。项目公司可以在运营期内综合开发利用
该信息化平台取得可变收入,相关运营方案和计划也在运盛医疗进行投标之时提供
给投标专家委员会,并取得专家委员会的认可。

                                    55
    项目运营期至 2025 年 12 月届满,丽水运盛应向丽水卫健委或丽水市政府指定机
构完好、无偿移交项目设施及其全部权利和权益。并对移交项目情况和移交的内容
做出了详细的约定。
    通过对上述 3 项条件的分析,公司认为该项目完全符合 BOT 准则的相关规定。
    4、从项目性质看
    丽水运盛投资建设该 PPP 项目,但是公司并不拥有相应的处理权。该 PPP 合同约
定:丽水运盛可以以本项目收益权进行质押融资,但未经丽水卫健委同意,不得抵
押项目公司名下的任何资产、设施和设备。项目政府授权丽水运盛对丽水市范围内
的人口健康数据系统进行建设与维护,该信息系统的所有权(著作权)归丽水市人民
政府所有,丽水运盛在特许经营期间仅获得资产的运营与使用权。
    从上述条款中可以看出,该项目具有显著的 BOT 项目特性,即对投资资产无处
置权,投资的资产产权归政府所有。
    综上,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在实质和形式上均完全符合 PPP 项目(BOT
模式)的特性,采用 BOT 相关准则对该项目进行核算合理、适当,能够公允地反映该
项目的财务情况。
    (三)具体会计处理及依据
    1、项目建设期
    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建设主要分为软件、硬件、网络及机柜的投资
建设。其中软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达信息建设,其他部分直接从外部采购。
    该项目建设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由于该项目完全符合 BOT 业务模式,因此对
于项目建设期,我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相关规定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具体如下:
    (1)自建软件部分的会计处理
    该项目的软件部分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融达信息进行开发建设。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相关规定: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5 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建
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分别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
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①合同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
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营服务的收费

                                     56
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
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
    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对于丽水市政府每年支付的 176.7 万元(不含税金额 166.70
万元),共 10 年的收款权力,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9%作为折现率,在建设期内逐
渐确认长期应收款或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等金融资产。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
获取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
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
    基于上述规定,公司在确认合并层面确认自行开发建设软件收入的同时,将扣
除长期应收款后的差额确认无形资产。
    对于自行开发建设软件收入在合并层面汇总确认分录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
    借: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贷:营业收入-软件自建收入
    (2)对于从外部采购的硬件、网络及机柜等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相关规定: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
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
的工程价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对于从外部直接采购的硬件、网络及机柜,由于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同
时由于相关金融资产已在确认软件收入的时候进行确认,因此对于该部分投资公司
不确认收入,直接按照成本金额确认无形资产。
    对于外部采购的硬件等在合并层面确认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3)预计大修费用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相关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
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
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由于该项目特许经营期后需要无偿移交给政府,并在移交之时需要保证相关设

                                     57
施的良好运行。由于该项目投资主要由软件和硬件形成,而硬件投资主要为电脑、
服务器等电子产品,公司预期在剩余的经营年限内相关硬件应当需要再更新一次。
鉴于上述原因,同时参考项目建成时的相关硬件投入价格,公司在项目建设完成之
时将上述硬件金额作为丽水市人口健康信息 PPP 项目预计大修费用。
    对于项目建设完毕预计未来将发生的支出,公司在合并层面确认分录如下:
    借: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贷:预计负债-预计大修费用
    2、项目运营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相关规定: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
    自该 PPP 项目建成完成投入运营之日起(包括试运营),公司将基于该特许经营
权所产生的相关收入确认营业收入。同时公司对该特许经营权在剩余年限内(即 2025
年 12 月之前)按照直线法进行摊销并将相关摊销额计入营业成本。
    对于每年丽水卫健委或其授权机构支付的 176.7 万元项目款冲减长期应收款或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资产等金融资产相关科目。
    对于在硬件维护中需要更换的硬件设施,直接冲减预计负债。
    综上,公司的 BOT 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特许经营协议有关承担未来设备大修、重置、或恢复性大修支出义务的具体
约定,报告期计提的预计负债情况,包括计提依据、计提方法、计提比例、确认预
计负债使用的折现率,报告期末对预计负债的调整的原因,并分析预计负债对报告
期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一)特许经营协议务的具体约定
    “特许期满后,乙方应在无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按照规定将项目设施移交给甲
方或丽水政府指定机构”。
    (二)预计负债计提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BOT 项目在项目完成初始计量时需要考虑项目未来大
修费用。
    (三)预计负债计提方法
    该项目的建设分为软件及硬件两大部分,软件未来只需要日常维护升级即可,


                                     58
日常的维护费用在当期费用中列支,不存在更换费用。而硬件投资主要为电脑、服
务器等电子产品,一般上述电子产品的使用年限可能在 5 至 6 年左右,因此在剩余运
营期(8 年)内应当需要再更新一次,上述硬件的更新支出即为该 BOT 项目的预计大
修成本。丽水运盛预计负债总额为 1,818.41 万元,计提的比例为 21%。由于电子产
品的使用属性,无法准确预计大修费用发生的具体时间,公司直接按照预计发生的金
额入账。
    本年度预计负债减少 32.41 万元,为人口健康平台数据中心相关的更新改造支出,
不会对公司利润表产生影响。

    三、结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说明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相
关假设、参数及其合理性、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是否存在特许经营权应计提减值
未计提的情形。
    (一)减值测试相关的假设、参数及其合理性
    对于无形资产减值金额,公司委托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项 BOT 项
目特许经营权进行评估,当其评估值低于账面值时,其差额确定为该无形资产的减值
金额。评估公司对该项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采用了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进行评估。
    多期超额收益折现法是以由全部资产未来一定时期带来的收益扣除由其他有形
资产带来的现值确定无形资产的价值。该方法涉及预测企业使用无形资产带来的收
益增加,从这个现金流中减去除无形资产以外由其他有形、无形或金融资产带来的
贡献(包括损耗的补偿和资产投资的正常回报)。超额收益是超过有形资产回报的超
额收益,而不是所谓的超过社会(行业)平均收益的超额收益。
    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EBIT+折旧摊销-贡献资产的补偿回报-贡献资产的正
常回报
    减值测试相关的假设:
    (一)基本假设
    1.公开市场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资产可以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自由买卖,其价格高低取决于
一定市场的供给状况下独立的买卖双方对资产的价值判断。所谓公开市场,是指一
个有众多买者和卖者的充分竞争性的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者和卖者的地位是平
等的。资产交易双方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


                                     59
是自愿的、理智的,而非在强制或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买卖双方都能对资产的功
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2.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假设产权持有单位以现有资产、资源条件为基础,在可预见的
将来不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营业,而是合法地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
   (二)一般假设
   1. 假设产权持有单位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大变化。
   3. 假设和产权持有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
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4. 假设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产权持有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假设产权持有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
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其经营范围、经
营模式、产品结构、决策程序等与目前基本保持一致。
   3.假设产权持有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假设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预
测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5.假设产权持有单位的经营者是负责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不会出现
影响公司发展和收益实现的重大违规事项。
   6.假设产权持有单位的收益在各年是均匀发生的,其年度收益实现时点为每年
的年中时点。
   7. 假设产权持有单位各年间的技术队伍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不会
发生重大的核心专业人员流失问题。
   8.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假设产权持有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
平。
   减值测试相关的参数:
   1、折现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一资产减值》第三章第十三条规定:折现率是反映当

                                   60
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该折现率是企业在购置或者投资
资产时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本次估值中,我们在确定折现率时,首先考虑以该资
产的市场利率为依据,但鉴于该资产的利率无法从市场获得的,因此使用替代利率
估计。因替代利率为税后利率,本次评估先在税后利率的基础上测算折现率,再将
其调整为税前的折现率。
    R(税后)=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
    其中风险报酬率由行业风险报酬率、经营风险报酬率组成。
    无风险报酬率:评估基准日沪、深两市剩余期限在 10 年以上国债到期收益率。
    行业风险报酬率:《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020》中查阅得出。
    经营风险报酬率:分析丽水运盛 BOT 特许经营权具体风险影响得出。
    R(税前)=R(税后)/(1-所得税率)
    本次折现率选取情况:
    A 无风险报酬率
    无风险报酬率是对资金时间价值的补偿,这种补偿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无
通货膨胀、无风险情况下的平均利润率,是转让资金使用权的报酬;另一方面是通
货膨胀附加率,是对因通货膨胀造成购买力下降的补偿。由于现实中无法将这两种
补偿分开,它们共同构成无风险利率。通常国债收益率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
有该债券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可以忽略不计。本次评估选取评估基准日沪、
深两市剩余期限在 10 年以上国债到期收益率(复利方式)的算术平均数作为无风险
收益率,本次无风险报酬率 Rf 取 4.07%。
    B 风险报酬率
    (1)行业风险报酬率
    行业风险报酬率通常采用行业加权平均收益率扣除无风险报酬率得到,行业加
权平均值可通过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制定由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的
《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020》中查阅得出。经查询产权持有单位属于计算机服务与
软件业,根据《企业绩效评价标准值 2020》中计算机服务与软件业的净资产收益率
平均值为 8.2%,扣除无风险报酬率 4.07%,行业的风险报酬率为 4.13%。
    (2)经营风险报酬率
    由于丽水运盛特许经营权受政策宏观调控影响较大,评估人员综合经验将个别
风险报酬率确定为 1%。

                                     61
    R(税后)=4.07% + 4.13%+1%=9.20%
    R(税前)=R(税后)/(1-所得税率)=9.20%/(1-25%)=12.27%
    综上所述,本项目评估折现率为 12.27%。
    2、收益期及预测期的确定
    项目特许经营期为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开始,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截
止。
    本次预测收益期确定为自评估基准日到 2025 年结束。
       (二)本次无形资产评估计算过程如下:
    (1)收集被评估特许经营权收益预测资料,确定经营净利润;
    (2)确定经营性现金流;
    (3)确定固定资产(办公用设备)回报;
    (4)确定营运资金回报;
    (5)确定劳动力组合回报;
    (6)将上述回报等代入公式计算出特许经营权的超额收益;
    (7)选取对比公司计算出无形资产的折现率;
    (8)将各年度超额收益折现汇总得出超额收益现值合计;
    (9)由于产权持有者预提大修理费用,同时贷记预计负债,故需加回以保证资
产负债表对应。
    (10)同理产权持有者对政府付费进行了折现,借记长期应收款负数,需扣除基
准日账面值以保证资产负债表对应,得出 BOT 特许经营权的公允价值。
    运盛未来几年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详见下表:(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一、营业收入                   3,048.41        3,641.07   4,126.25   4,611.46   4,605.55
减:营业成本                   2,361.15        2,604.36   2,785.49   2,979.17   2,992.69
减:税金及附加                     4.03            6.80       9.19      11.50      11.36
减:销售费用                      66.54           66.54      68.54      68.54      70.59
减:管理费用                     389.26          389.26     403.31     403.31     416.69
减:研发费用                       0.00            0.00       0.00       0.00       0.00
减:手续费和汇兑损益等              0.00            0.00       0.00       0.00       0.00
二、息税前利润                   227.44          574.11     859.72   1,148.95   1,114.22
加:折旧与摊销                   738.83          738.83     738.83     738.83     738.83
减:资本性支出                   420.74          420.74     420.74     420.74     420.74
减:净营运资金变动               -10.06            7.24      13.94       8.23      -6.49
三、预计未来经营现金流量         555.58          884.96   1,163.87   1,458.81   1,438.80
营运资金回报(ReturnOn)          -0.44            0.31       0.61       0.36      -0.28

                                          62
固定资产投资回报(ReturnOn)          25.16        25.16      25.16         25.16      25.16
劳动力投资回报(ReturnOn)
四、超额收益现金流量                 530.86        859.48   1,138.10    1,433.29    1,413.92

    丽水运盛人口健康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BOT 项目特许经营权超额收益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预测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四、超额收益现金流量             530.86     859.48      1,138.10       1,433.29     1,413.92
折现期                              0.50      1.50           2.50           3.50         4.50
折现率                           12.27%     12.27%        12.27%         12.27%       12.27%
折现系数                         0.9438     0.8407        0.7488         0.6670       0.5941
五、超额收益现值                 501.02     722.54        852.22         956.00       840.03
六、评估值                     3,872.00

    公司聘请了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
2021112045 号报告,确认公司不存在特许经营权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

    四、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结合合同条款,BOT项目的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会计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不存在特许经营权应计提减值未计提的情形。

    问题14、年报显示,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37.16万元,主要系并购旌德宏琳形成,
报告期内未计提减值。请公司补充披露旌德宏琳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期末对商誉
减值测试情况,并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请
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请公司补充披露旌德宏琳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期末对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并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一)旌德宏琳的经营情况、财务数据
    2017 年通过收购,旌德宏琳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旌德宏琳与旌德县卫
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的《旌德县中医院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约定,
旌德宏琳享有旌德县中医院 60 年经营权,在经营期间通过对旌德县中医院的正常经
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取投资回报。由于 2018 年旌德县中医院尚未竣工决算,处于试
运营阶段,旌德宏琳主要参照公司运营成本收取管理服务费。正式投入运营后,旌


                                              63
德宏琳将参照市场情况,按照收入的约定比例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
    旌德县中医院对旌德宏琳收入及净利润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旌德宏琳向旌德县中
医院收取的服务费收入。最近 4 年,旌德宏琳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20年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总资产          15,947.01       12,116.41     10,469.20       6,053.87
   总负债           9,382.60        5,839.44      4,461.30        115.32
   营业收入         1,116.88         814.86        371.08            -
   净利润            287.44          134.07         69.35         -26.78

    (二)期末对商誉减值测试情况
    2020年,公司委托北京经纬仁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
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估值报
告经纬仁达评报字(2021)第2021112063号评估报告,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测算及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的资产特性、评估目的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
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的相关规定,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可
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本次评估目的是服务于商誉减值测试,据查包含
商誉的资产组不存在销售协议且不存在类似的资产活跃市场,评估人员亦无法取得
同行业类似资产最近交易价格。因此不适用于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的方法来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再基于商誉相关资产组所处企业持续经营的意图、
经营规划及盈利预测,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是持续且可计量的;并结合商誉形成过
程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相关规定,本次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确定资产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而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2、资产组认定的标准、依据和结果。
    资产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
金流入为依据。根据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旌德宏琳2020年12月
31日报表,与商誉有关的资产组账面值为144,459,242.18元,100%商誉账面值为
6,245,158.86元,资产组账面值合计150,704,401.04元。
    3、商誉减值测试的步骤和过程
    根据本次减值测试调查情况以及测算对象资产构成和主营业务的特点,本次测
算的基本思路是对与商誉相关的组成业务的资产组进行测算,根据旌德宏琳最近几


                                     64
年的历史经营数据和未来业务盈利预测数据(净现金流量),对相关数据进行合理性
分析并折现得到资产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综上,2020年基于公司经营业绩出发,结合公司的经营策略、行业变化、人员
结构情况做出的合理预测,针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未计提商誉减值,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二、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期末对商誉减值进行测试后未计提商誉减值,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的。


       问题15、年报显示,公司应付账款期末余额3,828.00万元,较期初数增加72.24%;
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4,065.35万元,较期初数下降40.64%。请公司补充披露:
(1)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账龄,说
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2)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
背景、应付金额、未结算原因及预计结算时间。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应付账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内容、金额、应付账款余额及占比、账龄,
说明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名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元)
                                                                 占期末应
序
          客户名称            交易内容            账面余额       付账款余      账龄
号
                                                                 额的比重
     上海融达信息科技   丽水 PPP 项目系统开发                               1 年以内;
1                                                23,455,414.56     61.27%
     有限公司           费                                                  2-3 年
     丽水钜典影像科技
2                       云胶片业务服务费          2,654,876.16      6.94%   1 年以内
     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
3                       电路租费/机柜租费         2,356,512.45      6.16%   1 年以内
     公司丽水分公司
     丽水市九创信息技   补 偿机制绩 效考核 项
4                                                 2,329,057.75      6.08%   1 年以内
     术服务中心         目业务服务费
     安徽中沃建筑工程
5                       旌德县中医院工程款        2,061,497.48      5.39%   2-3 年
     有限公司
     合计数                                      32,857,358.40     85.83%

       1、上海融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5
    融达信息与丽水运盛于 2016 年至 2019 年期间分别签署了《丽水人口健康信息化
PPP 项目软件采购合同》(合同总额 5,458 万元)、《软件产品销售合同》(合同总
额 579 万元)、丽水中医辨证论治综合创新平台的《接口开发合同》(合同总额 6 万
元),前述三份合同金额合计 6,043 万元,融达信息已全额向丽水运盛开具了发票,
丽水运盛已累计支付约 3,710 万元,丽水运盛尚欠融达信息款项 2,333 万元。
    2019 年,融达信息与丽水运盛签署了《丽水市移动体检车接口项目系统开发合
同》(合同总额 50 万元),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将基层系统部署至移动诊疗车连接
车载检验、检查设备,实现移动诊疗。目前已部署车辆 5 台,应支付总额 12.5 万元。
    截止本问询函公告之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款项的支付。
    2、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区域PACS项目的建设方和运营方,负责建设丽水
市区域影像平台及涉及的影像信息的运营,数字影像服务(云胶片)的收益双方按50%:
50%的比例进行分成。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付丽水钜典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云
胶片业务服务费265.49万元。
    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2016年4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与丽水运盛签署了《人口健康平
台合作协议》,丽水运盛向中国电信丽水分公司租赁网络电路及数据中心机柜,年租
金为468万元/年,协议期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末余额系公司
2020年下半年电信租赁费用,截止本问询函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2020年下半年电信
租赁费用支付。
    4、丽水市九创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019年4月30日、2020年7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丽水运盛与丽水市九创信息技
术服务中心签订了《基于医共体的丽水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改革绩效考
核信息化项目合作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丽水市九创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根据项目需
求和商务需求,向公司提供建设方案和招投标等材料文件,协助公司完成产品开发、
实施服务和售后服务工作,根据丽水市九创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与合作协议结算单,公
司实际应付总额为382.9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支付150万元,剩余
232.91万元尚未支付。
    5、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旌德宏琳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安徽中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
签署了《旌德县中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合同约定工期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4
月26日,上述工程建设合同实际结算价为2,499.98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旌德
宏琳就上述工程实际支付了2,290.83万元,扣除工程代扣水电费、税金、审减效益费
后,剩余工程款206.15万元尚未支付。

    二、其他应付款前五名对象名称、交易背景、应付金额、未结算原因及预计结算
时间。
    截止报告期期末,公司其他应付账款前五名基本情况如下:(单位:元)
                                                                                预计结
  客户名称       期末应付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算时间
                                  1 年以内:59,596.68 元
                                                             借款人失联,已经
                                  1-2 年:59,253.23 元
 郭虹             19,577,161.95                              提存至公安机关      暂无
                                  2-3 年:128,544.91 元
                                                             监管账户;
                                  3-4 年:19,329,767.13 元
 佳盛广场土                                                  未进行土增税清
                   9,510,914.53   5 年以上                                       暂无
 地增值税                                                    算
                                                             购房款及案件受
 陈东恒            4,319,600.00   5 年以上                   理费;未进行房屋    暂无
                                                             交付及产权登记;
                                                             福州长建设计装
 香港金创福                                                  饰工程有限公司
                   1,070,447.46   1-2 年                                         暂无
 有限公司                                                    注销后应分得的
                                                             投资收益;
                                                             公司非公开发行
                                                             的公告发布费,因
 上海证券报                       1 年以内:240,000.00 元
                     558,207.55                              发行终止,尚未结    暂无
 社                               4-5 年:318,207.55 元
                                                             算;信息披露费未
                                                             到结算期。

    1、郭虹
    其他应付款中应付郭虹借款及利息 1,957.72 万元系公司 2017 年 3 月因经营需要
通过上海哲珲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P2P 平台于自然人郭虹处取得借款本金 1,900 万
元及其利息。上述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年利率 6%,上述借款已于 2017 年 9 月到期。
因自然人郭虹失联,且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队的要
求在借款到期后暂缓向郭虹偿还上述款项。公司已根据警方要求,将所欠郭虹上述本
金及利息存入以本公司名义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由警方予以冻结和控制。本次冻结
账户行为不会给公司的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该账户期末余额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借款本金                                                             1,900.00
加:2017.3 至 2017.9 已存入冻结账户的借款利息                           32.97   注1


                                             67
加:2017.9 至 2020.12 冻结账户产生的活期利息                           24.75      注2
合计                                                                1,957.72
    注 1:该 1,900 万借款自 2017 年 3 月开始至 2017 年 9 月到期,借款期限为 6 个月,借款利
率为 6%,上述借款利息约为 57.30 万元。
    2017 年 5 月,因自然人郭虹失联,且可能涉及职务侵占,根据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经侦支
队的要求,公司暂停向郭虹支付上述利息。公司已支付 2017 年 3 月至 5 月的借款利息 24.33 万
元,剩余 6 月至 9 月的借款利息约为 32.97 万元公司已存入冻结账户。
    注 2:2017 年 9 月上述借款到期后,公司已根据警方要求,将所欠郭虹上述本金及利息存入
以本公司名义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由警方予以冻结和控制,该利息系该账户冻结期间产生的活
期利息。

    2、佳盛广场土地增值税
    期末其他应付款应付佳盛广场土地增值税税金为 951.09 万元,系福州佳盛广场
开完销售完成,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造成。虽然根据国税发[2006]187 号文《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公
司尚未完成福州佳盛广场项目土地增值税的清算,但公司仍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要求计算并计提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合计人民币 951.09 万元,以合理反映公
司的利润情况。
    3、陈东恒
    期末其他应付款应付陈东恒款项431.96万元主要为收取的陈东恒君悦别墅项目
代建款项及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公司与陈东恒于 2001 年 4 月 16 日签订《君悦
别墅 A8、B1 两幢别墅的合作建房协议书》及《关于<君悦别墅 A8、B1 两幢别墅的
合作建房协议书>补充协议》,约定陈东恒向公司购买位于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 19
号“君悦别墅”A8、B1 两幢别墅,合同总价款620万元不含桩基、地下室和上部等工
程的建安费用;第五条约定,房屋的建安费用由陈东恒承担,并由其自行支付给施工
单位。截止目前,已收到陈东恒支付的款项410万元,剩余21.96万元为陈东恒诉讼纠
纷案应承担的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
    4、香港金创富有限公司
    1995年4月20日,公司与香港金创富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福州长建设计装饰
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注册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天骜大厦11
层,经营范围室内外建筑装修、装璜、工程设计与施工业务。本公司认缴出资375万
元,持有福州长建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5%的股权,香港金创富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68
125万元,持有福州长建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5%的股权。2019年6月11日,福州长
建设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并完成了注销工商手续,上述款项系福州长建设
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注销后应分配给股东香港金创富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5、上海证券报社
    2015年2月7日至2016年9月29日期间发布权益报告书、非公开发行预案的相关公
告发布费30.5万元,因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终止,该费用未协商结算;2018年7月1日至
2021年6月30日期间,三年共计24万元的年度信息披露费,尚未到约定结算时间。

    三、会计师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会计师执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核查结论如下: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变动是合理的;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余额可以确认。


    特此公告。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4 日




                                    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