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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运盛:运盛医疗: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9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们作为
运盛(成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申西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拟聘任侯彩文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
拟聘任吕庆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拟聘任张慧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拟聘任
童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1、上述拟聘人员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及职责要求,不存在《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
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2、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基于以上审查结果,我们同意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二、关于向旌德县中医院银行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本次反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旌德县中医院日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符合公
司整体发展战略。反担保对象经营情况稳定,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
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反担保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为旌德县中医院本次银行融
资提供反担保。




                                       独立董事:刘正军、吴风云、王良成

                                                         2021 年 5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