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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富邦: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1-11  

						证券代码:600768        证券简称:宁波富邦          编号:临 2019-003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
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
统,确认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邦
控股”)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富邦控股本次被司法冻结 49,820,082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冻
结起始日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冻结终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19 日。
富邦控股现持有公司股份 49,820,08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7.25%;本次冻结的股份为 49,820,082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
的 100%。
    根据富邦控股《告知函》,本次股份冻结事项涉及浙江省高级人
民法院受理的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供销”)与富
邦控股之间的保证合同纠纷保全一案。有关合同纠纷的起因是中国供
销与富邦控股下属企业通过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于 2016 年签订
了大豆现货委托采购合同,约定中国供销受托代为采购大豆,委托方
按期向中国供销支付相应的采购成本费用及代理费用,富邦控股对采
购合同出具了担保函。现因中国供销与富邦控股下属企业就委托采购
大豆合同涉及费用支付事项发生经济纠纷,遂对合同担保方富邦控股
提起民事起诉。中国供销在与富邦控股方面就合同纠纷进行谈判沟通
的过程中,单方面请求了财产保全。该案目前尚未开庭。
    截至本公告日,富邦控股尚未收到任何与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
相关法律文书和通知文件。
    二、该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富邦控股自入主上市公司以来所持股份从未发生过股权质押
行为,前述司法冻结涉及事项与上市公司没有任何关联。富邦控股认
为上述保证合同案件为一起普通的民事经济纠纷,目前正在积极沟通
并将尽快解除上述股份冻结事项,以避免误导投资者。
    2、公司与富邦控股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本
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造成任何
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
冻结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
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宁波富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