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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辅仁:ST辅仁: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600781           证券简称:ST 辅仁         公告编号:2021-042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635.8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目前无法全面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重大诉讼起诉的基本情况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郑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下发的《应诉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
根据《应诉通知书》显示,郑州中院受理了 24 名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
纠纷案件,金额合计 635.80 万元。相关情况如下:
    郑州中院已受理原告王晓文、王晓冬、胡东伟、权芳文、任红艳、张琳、陈
萍、汪亚男、张梦蝶诉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
纷一案,于 2021 年 6 月 2 日立案。
    郑州中院已受理原告刘建光、刘善来、苍玲、李莉琼、姚其武、李洪民、张
议诉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一案,于 2021 年 6 月 3 日立案。
    郑州中院已受理原告郭春梅、黄毅、叶力、胡军、陶中来诉被告辅仁药业集
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于 2021 年 6 月 8 日立案。
    另有部分原告尚未收到其完整文书。


    二、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王晓文、王晓冬、胡东伟、权芳文、任红艳、张琳、郭春梅、叶力、
胡军、陶中来
    被告: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之华


    原告:刘建光、刘善来、苍玲、李莉琼、姚其武、李洪民、张议、陈凤梅
    被告 1: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之华
    被告 2: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楼 2 号楼 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冯忠、刘贵彬
    被告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法定代表人:张剑
    被告 4: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地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朱文臣


    原告:张梦蝶、汪亚男、陈萍、张思贵
    被告 1: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之华
    被告 2: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地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朱文臣
    被告 3:朱文臣 时任辅仁药业董事长、总经理
    住所: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原告:黄毅、谈宇清
    被告 1: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姜之华
    被告 2: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住所地河南省鹿邑县产业集聚区同源路 1 号


    (二)原告方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因虚假陈述给原告造成的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 利
息损失等合计 635.80 万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三)诉讼的主要事实与理由
    公司于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 号:豫调查字[2019202]号),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认定公司存在涉嫌违法违规,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三、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郑州中院发来的民事诉讼《应诉通知书》及相
关法律文书合计 24 例,郑州中院已受理的原告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所涉涉案的金额 635.80 万元。鉴于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目前无法预测
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上海证券报》,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
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 日